「這些,就是案發現場,所有的線索了,這是受害人鳳菲菲的筆錄。」鄭輝無奈地說道。
所謂的證據,不過就是河案邊,亂七八糟的泥濘印,以及程耀祖三人開來的車的照片。
先不說林牧沒上岸,就是上岸了,所有的痕跡,也被那大雨給洗清了,哪裏會留下什麼!
況且林牧還是裸泳,真非要說留下什麼的話,倒是有可以掉根毛在水裏,如果運氣好的話,這根毛還能被水衝上岸邊。
如果運氣再逆天的話,警察蜀黍能準確找到這根毛,並且確定這根毛,是作案兇手身上的毛。
那麼,他們就可以把四鄉八里的本地人,都喊過來,一人拔根毛做dna檢測。
可是,先不說林牧精氣飽滿,身上的毛根本不容易掉下來。
就說這毛真掉了,也被警察蜀黍找到了,林牧只要一句「兄弟我在家擼掉根毛,飄進河裏的」,就足以讓警察蜀黍無計可施了。
好吧,說正經的,證據,根本就沒有!
唯一有價值的,就是鳳菲菲的口供。
「這份口供確定沒問題?這個鳳菲菲說,在此之前,根本沒發現周圍岸上,以及水裏,有其他的人,但後來又突然出現一個『ta』,不確定是人,還是水怪,救了她。這是在拍電影嗎?還水怪!鄭局長你確定這份口供沒問題?」鄭祥雄看完後,疑惑道。
鄭輝搖頭道:「剛看到這份口供時,我也覺得很疑慮,懷疑是鳳菲菲作假口供,但後來真仔細研究後,發現她並沒有這樣做的動機和理由。」
「我們已經確定鳳菲菲,確實是京城的一個名星歌手,這次之所以來水鎮,完全就是因為想來見見給她寫《追夢人》的歌作者,連同她租車的網上記錄,以及行車刻錄儀的影象,汽車損壞的情況,都證明她之前,關於車壞了,下去尋求幫助的話,都是對的。」
「再之後,程耀祖的行車記錄儀上,也記錄了程耀祖三人,遇到尋求幫助的鳳菲菲,並將其強行拖往一邊河道的影像。可見鳳菲菲口中,關於三人慾對其施暴的言辭,沒有任何問題。」
「但就此之後,兩輛車的行車記錄儀,因為停在遠離河岸的路邊,只能確定兩邊沒有任何人走過,卻無法看到河岸發生的事情。」
鄭祥雄沉吟道:「這樣說來,兇手,要麼是從下邊河道上,雜草麥田密佈的地方潛伏過來,要麼就是從水路過來,再就是……兇手是鳳菲菲?」
「鎮長心思縝密,我也是這樣想的……」
鄭輝先是拍了個馬屁,再解釋道:「如果兇手是從河道走過,那一定會留下麥田雜草被踩倒的一條線狀小路,我們查過,並沒有,因此這一條可以排除。」
「第二條從水路過來,這一點最有可能,但鳳菲菲又說,事發前,河上根本沒有任何小船,程耀祖是直接被猛然拖進水裏的,因此這一點存疑。」
「第三條,兇手是鳳菲菲,根據調查,這種可能性也幾乎沒有,她一個女人,即使有心算無心,也決無可能把三個壯年男子,全部溺死,而身上不留下一點傷痕痕跡。」
「再加上,根據我們對鳳菲菲的觀察,以及她身上的擦傷傷痕確定,她沒有說謊的動機和樣子,這一點,也可以排除。」
路不平手指敲了敲桌子:「水路,有可能是程耀祖的仇家,將船停在遠處,通過潛水設施,潛行過來下手的嗎?」
在場眾人,俱都是眼前一亮,連着派出所所長鄭輝,也是心中一動。
他們先前,都想得岔了,覺得憑個人的能力,絕對難以讓鳳菲菲毫無察覺的,從水路靠近案發現場。
如果是通過氧氣瓶一直潛行着,那就說得過去了。
鄭輝感激地點了點頭:「多虧了路校長提醒,透過詭異的表相,直接抓住重點,果然不愧是一高的校長!」
路不平微微一笑,矜持地客套了兩句。
當下,鄭輝就派人手,四處向各家各戶,查找可疑的潛水工具。
至於有人,直接靠着驚人水性,和一根蘆葦杆靠近……
這種事情,也太匪夷所思了些,根本不在常人的想像範疇。
……
第一百一十章 冤案的狂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