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
靜得落針可聞!
哪怕是平日裏已經習慣林牧性格的張博仁,這時都幾乎不敢直視眼前的情景,更何況是一旁向來老實的作者們?
至於原本想來打醬油的薛京虎幾人,更是一個個眼皮直跳,看着在地上奮力掙扎的姚飛拉,滿臉不可置信。
行業里稱得上最著名工作室的姚飛拉,就這樣被一頁書踩在腳底下?!
這也太囂張、太目中無人了吧!
看着腳下只敢幹嚎的的姚飛拉,林牧突然就理解起魯智深的心情了,一個原本欺行霸市的惡霸,遇到了更狠的人時,只敢乞憐討饒,除了敢對平民耍橫別的都不敢,瞧着都令人生厭!
林牧低頭看着姚飛拉道:「不合行規?你騙人簽的合約合法?
嗯,好像確實合法!
但那與我又有什麼關係?!
我一頁書很像個守法的人?」
在社會上處過幾年的人,基本上都會遇到同一個困惑。
那就是:為什麼有時候明明對方是錯的,使用各種奸詐手段坑蒙拐騙,但吃過苦頭的自己想要告他們時,卻是發現他們竟然不違法,甚至還有可能是合法的一群人,自己反而被罵成法盲?!
小到一群房產商的拆遷,大到其他方面,經常會有這樣的事。
其實這並不難理解,林牧了解得多了,也就知道不少。
首先:法律是用來維護秩序,而不是維護正義的。
這並沒有太大錯誤,畢竟製法的人,站的是全局的角度,維護秩序,舍小求大,本來就很正常。
但作為一個獨立的個人,自己就是全部,憑什麼要犧牲自己,去給那些奸惡之徒送好處?
小民守法,大民守義。
到了林牧這個階段,已經有能力用心中的「道」來規範自己,而不是那面向大眾的法律。
最起碼,林牧做不到因為姚飛拉合法,就眼睜睜看着這樣的貨色橫行霸道,而無視這些處境悽慘的作者!
法律代表正義?
這世上國家數百,法律無數,有的國家規定黑勢力合法、有的國家規定女人不能拋頭露面的出門,有的國家規定可以花錢隨意獵殺珍惜動物,有的國家可以隨意殺人……
林牧覺得,哪怕把法理說到天上去,看到血腥拆遷、看到惡人行兇,哪怕是放到古代,法律規定這些貴族殺人合法,但作為一個守着心中「道義」做事的人,都絲毫不用理會他們是合法還是違法!
腳下隨意一踢,直把姚飛拉踢到一旁的牆壁,林牧冷笑道:「會鑽些法律的空子,就沾沾自喜、以為自己掌握大義,回頭反罵作者法盲,連一點道義都不講的人,你也配站着和我說話!」
極盡羞辱,此時的姚飛拉雙眼已經通紅,直恨不得把林牧當場殺了,但早被現實打磨得圓滑的他,卻是心裏無比清楚,自己與林牧差距有多大。
不知道為什麼,他突然就想起,十餘年前,自己討要版權時的情景。
那時的姚飛拉,微不足道,面對着強勢的工作室,幾乎絕望得沒有一點希望,與現在何其相似?
從那以後,他就發過誓,自己要做人上人,要做吃肉的狼!
姚飛拉心裏知道,自己想發財,就得握住版權,只要版權在手,源源不斷的錢就會到手,沒了版權,一輩子就是個勞碌命,沒法大富大貴!
忍忍!只要忍忍,讓一頁書消了氣離開之後,自己怎麼收拾這群作者,還不是隨便的事?
一頁書護得了他們一時,還能護得了他們一世?!
夏達張了張口,小聲勸道:「書大……」
林牧看了看只在那裏垂頭不語的姚飛拉,忍不住笑道:「果然是個狠人,不錯不錯,你和我講法是吧?行,那我就和你講法!張博仁!」
張博仁一個機靈:「書大你說!」
林牧問道:「我打他這一頓,能不能合法?」
張博仁肯定道:「天底下挨打的百姓多了,也沒見惡人受到懲治,我能讓這件事合法!」
林牧又問道:「我想要這姚飛拉把作者這些年的損失全彌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