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仲微每月五貫的俸祿,簡直就是天文數字,他捧着腦袋想了又想,也沒能想出招來。
其實林依早有了主意,偏要他也體會下賺錢的艱辛,就是按着不說。直到吃過晚飯,見張仲微仍舊愁眉苦臉,才裝作與楊嬸、青苗聊天,道:「等新酒樓蓋起來,咱們把關得嚴些,不能甚麼人都放進來,沒得衝撞了貴人。」
楊嬸想起曾到店中搗亂的娘子,心有餘悸,連連點頭稱是。林依又道:「我有一法子,能叫閒雜人等進不來,只不知好使不好使。」
楊嬸頗有興趣問道:「甚麼法子,二少夫人講來聽聽。」
林依的法子,便是後世的會員制,凡是想入張家腳店吃酒的,得先進行資格審查,驗明身份,交足會費,成為會員後方能入內吃酒。
楊嬸對生意一事一竅不通,青苗卻有幾分天賦,道:「這法子倒是不錯,既能保證入內的都是知根知底的人,又能籌措一筆錢,使咱們手頭寬裕些。」
最後半句,算是講到點子上了,這丫頭沒白教,林依讚許點頭,卻又擔憂:「若是咱們把會員交上來的錢都花了,而這時她們又反悔,想要把錢拿回去,該如何是好?」
青苗道:「這有何難,交錢時定個契約即可,若是反悔,叫她與府尹說去。」
楊嬸附和道:「正經娘子,哪個敢上公堂,只要稍微提一提,就自動打消討回錢的念頭了。」
有這樣簡單?私下訂立的這種契約,應是違法的罷?林依將信將疑,眼神只望着張仲微那邊瞟。
張仲微好笑道:「別望了,想曉得詳細,直接來問我便是,竟同我耍花招。」
青苗吃吃笑了起來,楊嬸瞪她一眼,把她拉出去了。
林依見屋裏只剩下她夫妻兩人,佯裝生氣,將桌子一拍,道:「這店不是你的?曉得些甚麼,主地勸報上來,還要我去問你?」
張仲微到底氣勢強不過她,乖乖坐過去,道:「私下訂契約,到了堂上,是不作數的。」
果然如此,林依滿臉的失望神色,掩也掩不住。
張仲微曲起手指敲了敲桌子,叫道:「大冬天的,熱茶也沒得一盞。」
林依猜到他下面還有轉折,才在這裏裝模作樣,狠剜他一眼,喚青苗倒上茶吃了,問道:「怎樣做才能合法?」
張仲微被她晾了半天,想要報仇,裝作沒聽見,捶着腿道:「趕了半天的路,累着了。」
林依咬牙道:「趕緊說,叫我滿意了,借嬸娘的錢,不消你操心。」
一提借方氏錢的事,張仲微就心虛,再不敢拿勢,道:「想要合法,很簡單,簽完契約後,到官府繳納稅款,蓋個印信,使之變成紅契即可。」
林依不相信,一般買賣土地房屋時,才繳稅辦紅契,會員契約,官府恐怕是見都沒見過罷。
張仲微嫌她膽子小,道:「只要你肯繳稅,官府就敢蓋章,有了章,日後有事,官府不能不管,這樣你還怕甚麼?」
林依上下打量他兩眼,行哪,當了幾天官,膽子也肥了,不過他是北宋本土人士,又在官場混跡,講的道理,大概是可行的。
張仲微見她仍舊猶豫不決,道:「你放心,待酒店開張,請參政夫人多過來坐坐,準保沒人敢把已交的……甚麼會員……錢再討回去。」
參政夫人的名號,的確好使,林依吃了定心丸,又開始打量張仲微,問道:「你就這樣相信我?也不問問這會員制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張仲微苦笑道:「酒樓不久就要完工,手裏卻無錢。火燒眉毛的事,我管甚麼制,只要能賺錢,不違法,就成。」
原來他的想法,這樣簡單,林依望了望門口,瞟見楊嬸與青苗的身影,暗道,她們的心思大概也一樣,只要能籌到錢就行,至於怎樣操作,隨林依去。
招募會員,籌措資金,不是件小事。林依認為自己該下參政夫人商量商量,便欲前往歐陽參政家,但又怕自己這一過去,停留的時間太久,惹人生疑,於是等到二日張家腳店重新開門開業,命楊嬸打着店中進了新酒的名號,將參政夫人請了來。
參政夫人進了門,不見楊嬸將她朝屏風後引,而是把她朝裏間帶,就猜到林依是有正事,笑道:「張翰林夫人備了甚麼好酒,特特請我來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