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李月的反擊開始了。見義勇為還是非法行醫?這是他的新聞標題,第二版頭條,半個版面都是她的文章。
本報訊,9月28日下午5點,本市李超慈善基金創立的老人活動中心門口,發生了一起打架事件,一群黑社會分子追打無辜路人,導致路人左腿骨折,頭部多處受傷。
據老人活動中心的老人回憶,以及目擊者的描述,十多個青年在中心附近的路上,無故對路過的小伙子進行追打。到中心門口的時候圍住了,並對他拳打腳踢,事後揚長而去。被打的小伙子左腿骨折,頭破血流地倒在中心門口。
正在中心的李超趕出來的時候,打人者已經離開。看到倒在地上的小伙子,李超讓人撥打了報警電話和120急救電話,在等待救護車的時候,為傷者處理了腿部的骨折,把打斷的腿骨接上了。
救護車來了之後,把傷者送到了醫院。而李超卻在救護車來之前,就因為非法行醫被警察帶走了,帶走他的不是110巡警,而是附近派出所的民警,110巡警趕到的時候現場已經沒人了。
這件事情透着奇怪,報警電話打出去還不到五分鐘,接到報警的巡警以及救護車都還沒有感到,沒有接警的派出所民警卻先到了,不處理傷者,卻帶走了幫忙的人。
據記者了解,李超在老家的時候,跟着當地的老中醫學過接骨,事發當場為傷者節骨也處理得不錯。記者趕到醫院,拿到了傷者腿部的x光片,醫生介紹說,傷者的腿骨被人接好了,醫院只是給傷者打上石膏固定就完事了。
李超本人確實沒有醫師資格證,剛剛通過醫師資格證考試,證件還沒有發下來。按照警察的說法,他救助傷者就是非法行醫。
記者就有些迷惑了,如果今後遇到傷者,是不是要等到有醫師資格證的醫生來了才能進行救助?社會提倡的見義勇為該如何進行?
為什麼派出所的民警在沒有接到報警的情況下,比接到報警的110巡警和醫院救護車還要早5分鐘到達現場。而且,不管躺在地上的受害人,卻只是帶走了救助傷者的李超。
更為嚴重的是,被帶到警局的李超,一進去就受到了刑訊,根據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警察提供的錄音(她把李超錄音的行為安排到了不願意透露姓名的警察身上),記者得知,這是一起蓄意栽贓事件。
派出所副所長的表姐,蓄意報復,勾結黑社會分子,對無故路人進行追打,等李超出手救助傷者,就以非法行醫的名義抓人,把他帶到警局實施報復。
記者了解到,派出所副所長的表姐,還是衛生廳一位副廳長的夫人,她不僅買通黑社會分子打人,還勾結他的表弟,也就是那位副所長,栽贓陷害,對見義勇為的李超實施刑訊,公報私仇,知法犯法,濫用私行,歪曲事實。
如此惡劣的行為,明目張胆地踐踏國家法律,對李超見義勇為的行為加以誣陷,這種行為,今後還有誰能夠見義勇為,助人為樂?
報紙已發行,這條消息就被無數的網站轉載,網上冒出更多類似的事情,都是濫用職權,公報私仇的時間。
網友們掀起了今後是否還能夠見義勇為的討論。有激進的網友說,如果路上遇到瀕死的傷患,是不是就看着他去死呢。
網絡上就李超的行為到底算非法行醫還是見義勇為開始了大辯論。
李月的媽媽看着報紙,也是哭笑不得。這事鬧的,本來覺得就是小事一件,結果牽扯出一起知法犯法的事情來。
她拿起電話,給局長打電話,局長在外地開會,一聽說這件事情,局長火冒三丈,要求那位副所長立即停職檢查。把事情的真相弄個水落石出。
曉晨爸爸看到報紙,知道是李月的功勞,對曉晨說:「你們的師姐厲害啊,那個所長估計再也穿不了那身皮了。」曉晨高興的是,李超馬上就能出來了。
那位副廳長坐不住了,打電話把他老婆大罵一頓。在他老婆哭哭啼啼的解釋下,他皺起了眉頭,這件事情只能一口咬定李超是非法行醫,不然不僅是他的表舅子,就連他都要受到牽連。
想到這裏,他立即開始活動起來,給李超的行為直接定性了,就是非法行醫,畢竟李超的行為確實能夠算是非法行醫。
他這邊給李超定性,可是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