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八點更新——
第二天大早,金色的陽光穿過小樹林,曬在了營地上,斑駁的光影中,唐森穿了一身比較正式點的衣服打算去登門道歉了。
唐森並不是那種喜歡裝逼的都市小說的主角,明明家纏萬貫,出去見人的時候卻非要穿一身破爛衣服,然後在別人看不起他的時候,跑去打別人的臉。
他認為,穿得乾乾淨淨,工工整整地去見人,是一種禮儀,表示你對對方的尊重,如果明明穿得起整潔的衣服卻非要穿破爛,那是故意去給別人添堵,那種行為是不值得提倡的。當然,如果你家裏很穿,買不起好衣服,那就沒問題了。量力而行,而且也應該量力而行。
唐森來到了昨天的湖邊小樹林裏,他還記得昨天那七位姑娘是從哪個方向來的,向哪個方向逃走的,於是就順着那個方向尋找了過去。
按理說,這個方向應該有個人類的村鎮,從她們的貧窮程度來看,這個鎮子只怕不大。
一般來說,農村的小鎮子裏,所有的鎮民幾乎都互相認識,只要到了鎮子裏問問哪一家人有七姐妹,應該很容易就能將她們找到。
唐森打定了主意,一路尋找過去,然而奇怪的是,他走了許久,也沒有看到人類村鎮的影子。
太奇怪了,七個姑娘沒理由跑到很遠的地方洗澡吧?按理說她們的家應該離湖邊不遠才對,為什麼找不到人類的村鎮,而且連個農村都找不着?
唐森正在奇怪,突然發現,前面有一座小小的石頭山,山腳下居然有一幢小房子,獨幢小房,周圍沒有任何別的房屋,它就那樣孤伶伶地聳立在那裏,看起來異樣的扎眼。
人類是一種群居生物。基本上來說,有一家人住的地方就會有很多家庭扎堆,人類的房屋總是會成群結隊生在一起,像這種石頭山邊一幢獨房。未免顯得有點古怪。
唐森心生警惕,緩緩地走到了那幢房子前面。
房子是很破爛的磚瓦平房,由青磚和黑瓦搭成,看起來有點年頭了,只怕沒有個兩百年也有一百年的歷史。房子已經很破爛了,經過風吹雨打之後,屋頂有點年久失修的樣子,好多塊瓦是破的,房子的木門也已經破爛不堪了。
但很明顯的是,這房子裏還有人居住,因為屋前有三隻老母雞在啄着玉米粒,屋門外擺着一把掃帚和一個簸箕,看樣子不久前還有人用過它們,緊閉的窗戶里傳來女子說話的聲音。
唐森聽到一個熟悉的聲音。是那七姑娘中的大姐,她用沉重的語氣道:「妹妹們,咱們僅有的七套衣服都在昨天被惡人用劍斬碎了,現在我們沒錢買衣服……姐姐決定把家裏養的三隻老母雞拿去賣了,扯一匹布回來,縫製新衣。」
「啊?不……不要啊!」最小的七妹的聲音哭喊起來:「這三隻母雞是咱們從小雞的時候養大的,咱們靠它們下的土雞蛋賣錢,才能勉強買些日用品,如果賣了它們,我們以後就再也沒有雞蛋換錢了。」
接着六妹。五妹也哭了起來,聲音聽了讓人心碎。
大姐道:「這也是沒辦法的事,這種土生土長的老母雞還算滿值錢的,在大城市裏能賣到一百多元一隻。三隻能換四五百塊錢,我從裏面拿出大部份來買點便宜衣服,剩下幾十塊錢,又能買些小雞,咱們慢慢再把小雞養大吧……」
另外幾個姑娘一起大哭:「那得養多久才能把小雞養大?要多久才有雞蛋?」
「呃,差不多幾個月吧。這幾個月就辛苦點。」大姐嘆道:「誰叫咱們碰上了惡人,這也是沒辦法的事,弱小就要受人欺負,我們的罪過就是太弱小了……」
唐森滿頭大汗,尼瑪,都怪朱八姐,你倒是不當幾件衣服有什麼了不起,隨手就用來擋了我的劍,但對於這貧窮的七姐妹來說,七件衣服就相當於她們的一切。話說回來,這幾個姑娘窮成這樣,她們平時吃什麼過日子的?不會是挖樹皮草根來吃吧?
唐森感覺鴨梨山大。
他站在窗外偷聽,這時候有一隻老母雞走到了唐森腳邊,它不認識這個陌生人,於是,很好奇地圍着唐森轉圈。
唐森揮了揮手趕那隻老母雞:「一邊玩去!」
卻沒料到,那老母雞被唐森揮手的動作嚇了一跳,
第四六九萌、你居然還偷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