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治國徹底低下了頭,馬彪的死確實和他有着直接關係,如果沒有殺害丁德順這件事,也就沒有抓捕駱飛一案,更不會發生以後的事情。
胡治國又交待了和吳海濤一起利用收購縣糧食局地皮,大肆侵吞國家資金的罪行事實。
那年10月份,吳海濤找到胡治國,要把糧食局在開發區購買的三百畝土地弄過來,因為他知道那塊土地一直沒有開發,糧食局由於土地手續不齊,無法進行開發,所以一直閒置。胡治國和吳海濤去看了那片土地的位置,雖然有些偏僻,但市場前景很有發展,有着不可估量的價值,吳海濤知道糧食局當時是以二萬元一畝購買的,他的意思是想原價弄過來,他們找到原糧食局局長陳曉,商談購買三百畝土地的事,陳曉稱自己做不了主,說是糧食局現在負債纍纍,現在連職工的退休工資都發不出來,一切都指望那三百畝土地。目前農業銀行也看中那三百土地,想用那片土地抵頂部份貸款,只是在價格上有些扯皮。一時事情還不好辦,他倆想到了當時任副縣長的鄒瓊花,胡治國和她的關係非同一般,吳海濤這是知道的。
他們找到了鄒瓊花,讓她幫助想辦法解決,鄒瓊花了解情況後,認為,這裏面有着極大的土地差價,是一筆大買賣。雖有一定的風險,但可以通過合法途徑解決,憑她的能量促成這件事不成問題。他們私下和陳曉、齊發達成共同協議,運作一切合法手續,不能讓人看出任何問題。
最後由鄒瓊花出面協調各方面的關係,一切都掌握在他們預謀之中。於是,她以縣政府的名義,公開專門召開協調會議,同糧食局和農業銀行多次協調和磋商,最後一致達成協議,糧食局以每畝二十萬元抵頂貸款本金六千萬元,表面上這對糧食局和農行都有利,價格上誰也不吃虧,但最大的陰謀還在後面。並在政府會議上通過,使其行為合法化,這是第一步。
然後,她又同市農業銀行協商,以經濟開發名義每畝四萬元價格賣給吳海濤,市農業銀行不同意,說是那樣資金損失太大了,這可不是一個小數目,上級農業銀行不會同意,鄒瓊花又以縣政府的名義找到市農業銀行,以土地閒置不利於經濟發展為由要求變賣,為了全縣的經濟發展,農業銀行要從經濟發展大局出發,不要只注重自身利益,變賣土地可有利於經濟開發,這樣做既盤活了呆滯資金,又為全縣經濟發展做出了貢獻,兩全其美何樂而不為。
如果一味的固執起見,政府會以經濟開發的名義強制收回土地使用權,那樣農行一分錢也得不到。因為政府有明文規定,土地閒置三年以上政府有權收回使用權。至於資金損失,那是農行自己的事情,政府部門管不着。
同時讓縣農業銀行擬寫可行性報告,聲稱抵頂土地價值雖高於實際價值,但糧食局瀕臨破產,已沒有償還貸款的能力,只能以土地抵頂貸款,但因價格過高,一時無法變現,實際價值每畝四萬元,市農業銀行出於盤活資金和政府協調關係考慮,不得不只得同意縣農業銀行的意見,並在政策上給予一定的優惠條件,吳海濤終於把那三百畝土地弄到了手,這是第二步。
吳海濤把土地弄到手後,急於把土地以十萬元價格出手,鄒瓊花沒有同意,她有自己的想法,這塊土地是弄錢的大好時機,目前土地增值特別快,告訴吳海濤不要急於變賣,她會有渠道把土地以更高的價格賣出去,可是吳海濤沒有資金支付土地款,她又以縣政府的名義協調資金八百萬元,幫助吳海濤渡過難關。
她積極想辦法為這塊土地尋找出路,幾個月以後,通過當時的人大副主任史濱易與遠程開發有限公司協商,最後以每畝二十五萬元賣給遠程開發有限公司二百五十畝,吳海濤一夜之間生了暴發戶,在鄒瓊花的一手策劃下,終於走完了第三步。這些人皆大歡喜,各自得到了實惠,金錢合理合法順里成章到達他們的腰包。
為了答謝鄒瓊花,吳海濤一次給她五百萬元,給胡治國二百萬元,齊發和陳曉各七十萬元,土地變賣以後,引起當地村民和社會上的爭端,有些人上訪到縣政府,把事情搞大了,為了平息事端,吳海濤利用凌志明、王文桐、朱世斌等人在社會上的惡勢力,終於把事情擺平,他對平息事件的有功人員他都給予了一定的獎賞,這些錢都是通過齊發想辦法用現金形式支了出來。
沒有想到的是,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