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韓昊然。
在認識一個叫秦靜的女孩子之前,我整天能做的事情就是打架,打群架,泡女孩子,甩女孩子,要不,就是追女孩子。
周而復始,從大一過到了大三。
那時候,我們宿舍流行一個規矩,看上的女孩子,誰要是能在三天之內追到,宿舍其他的室友就輪流請他吃飯,直到輪一個遍。
我喜歡這個遊戲,倒不是想讓室友們請我吃飯,而是覺得在追女孩子上添加這麼一個籌碼,好像更刺激了些,更有趣了些,你們說是不是?
我讀大三,學校的師弟師兄們都追捧我,女孩子也喜歡我,可我知道,我其實是一個不折不扣的混蛋。
我覺得劉德謙是混蛋,可他是我爸,他是大混蛋,那我就繼承了他的基因,變成了一個小混蛋。
曾經,我也想試着改變這種生活,可試了幾次,都沒有什麼用,索性再也不試了,就這麼過完大學生活,然後去社會上找個工作算了。
劉德謙那麼喜歡面子,他肯定不會眼睜睜看着我去找份不體面的工作給他丟臉,所以他應該會給我找一份體面的工作,然後我可以繼續我大學混蛋的生活。
我看不起劉德謙,也從骨子裏厭惡劉德謙,可是我又像寄生蟲一樣依賴着劉德謙。
我恨劉德謙,但我更恨我自己!
我就這麼渾渾噩噩過到了大三,我以為我要一直這麼渾渾噩噩過完整個大學生活,可我不知道,我居然碰到了一個叫秦靜的女孩子。
第一次碰到秦靜,她正在哭,而我正打算親一個很快就要泡到手的學妹。這學妹是個典型的白富美,學習還好,人傲的跟一隻孔雀似的,我一時興起就開始追她了。
說實話,這種生活真的挺沒勁的,真的,就算是這個驕傲的像一隻孔雀似的小學妹,我兩天就追到手了,第三天她就答應讓我親她。
那天,她含羞帶切,緊緊閉着眼睛,身體都在顫抖,看着她紅嘟嘟的小嘴唇,我忽然嘆了口氣,打算親下去算了,反正都追到手了,談一段時間再說。
就在這個時候,一陣哭聲驚擾了我們,小學妹跟一隻受驚的鳥一樣跑了出去,我心裏挺窩火的,轉過去的時候發現一個女生在哭,我的火蹭蹭上漲,沖她吼了聲,質問她為什麼要哭。
女生很快抬起頭來了,在她抬起頭的那一刻我就愣住了,我見過不少女孩子哭,但哭起來還這麼漂亮可愛的女孩子,她還是第一個。
在她抬起頭來的時候,我確實驚艷了一把,甚至都忘記了自己在發火。
後來又碰到了她,我為陳琪出氣,她死命護着王揚,跟老母雞護小雞仔似的,那一刻,我甚至有點吃醋。
陳琪讓我追上她,成全她和王揚之後,再讓我甩掉秦靜,我當時一口就答應了,後來想想,我應該是有點喜歡秦靜,所以才會答應陳琪這個幼稚的提議。
我喜歡上了秦靜,然後徹底改變了我的生活。
從前都是女孩子追着我跑,後來變成我追着秦靜跑,為她買飯,為她搶座位,為她改變自己身上的臭毛病……我變的不再是以前的那個韓昊然了。
有室友調侃我,說我堂堂的韓昊然,怎麼也變的這麼卑躬屈膝的去求着女生了。我踹他一腳,呵呵笑,「要是連自己喜歡的女生都追不上,還談什麼堂堂不堂堂,我追着她跑,我喜歡,你管不着!」
我室友都無奈搖頭,說我病了,而且病的不輕。
我不覺得我生病了,就算是生病,也是一種幸福,至少因為她,我改掉了之前一直改不掉的惡習,一向漫無目的的生活,終於有了它該有的意義。
我本以為事情會像以前所有的事情一樣,我花了時間去追她,然後把她追到手,然後談戀愛……除了過程很長之外,跟之前其他的不會有什麼區別。
可我沒想到,事情總歸是有區別的。
我喜歡她,她卻不喜歡我。
我記得那誰說過,說每個人都有命定的克星,我想,秦靜可能就是我命定的克星。
她很快喜歡上了別人,肖慕允的哥哥,肖天白。
我為什麼會提到肖慕允,是因為這篇的主題其實是講肖慕允的,前面的都是鋪墊,儘管鋪墊了那麼長,但它還是鋪墊,秦靜是
第227章 韓昊然&肖慕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