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國政府想通過飛訊技術公司來達到相關目的,希望能從飛訊技術公司和美國高通公司的談判為華夏國加入關貿協定打開一個缺口,由兩家企業的談判在某種程度、某些領域來減輕華美兩國國家級談判的困難。
國家有關部門的這種考量並非異想天開,要知道現在的飛訊技術公司可是高科技公司,不但在國內它的技術首屈一指,就是在國際上,與歐美國家的先進企業相比也毫不遜色,與美國摩托羅拉、瑞典愛立信等國際巨頭企業相比,唯一的不足也就是規模和底蘊,因為這需要時間,畢竟飛訊技術公司才成立沒有幾年,而那些巨頭早就成名幾十年了。
而且飛訊技術公司現在生產的電話機、程控交換機、尋呼機、手機甚至vcd都已經打入國際市場,在國際市場上具有強大的競爭力,甚至在這些產品上面飛訊技術公司的競爭力還是一流的,那些國際巨型企業肯定感受到了巨大的壓力,肯定在想法設法思考如何與飛訊技術公司競爭,思考如何將它打壓一下。
如果此時華夏國能利用好這個機會,委屈一下飛訊技術公司,從而擴大其他產品的出口規模,減少其他國家對我國其他產品的歧視,是有很大機會的,也許那些國家還巴不得呢,正渴望華夏國能這麼做。電子產品,特別是高技術的電子產品,其利潤率是傳統產品、農副產品根本沒法比的,西方國家顯然非常願意華夏國收縮飛訊技術公司的出擊,寧願接受華夏國出口沒有什麼利潤的農副產品、海產品、紡織品、玩具什麼的。
華夏國高層自然也不是傻子,不會傻到自斷手腳,好不容易出現這麼一家可以大量出口創匯的公司,怎麼會扼殺它的競爭力?但什麼都講究一個平衡,講究一個效益最大化。飛訊技術公司固然可以為國家創造大量的外匯,但畢竟它只是一家公司,利潤再高也只是滋潤了這家公司幾萬人,遠遠不及在國內全面開花。
華夏國有目前有八億多農民。他們只能生產農產品,要想改善他們的生活、提高他們的生活質量,根本不可能靠國家來救濟,不可能將飛訊技術公司賺取的利潤奪過來再分配給農民。唯一的辦法就是讓農民生產出來的產品賣出去,換回他們所需要的衣服、電器、住房什麼的,如果能夠讓外國特別是西方國家接納我國的農產品,那麼這對數億農民來說就是福音,大大好於飛訊技術公司一家好。
國內農業需要打開國外市場。國內極大多數企業也一樣需要國外市場。我國的工廠企業很多,但他們大多只能生產一些低科技價值的勞動密集型產品。在國內這些企業只能採取相互殺價的辦法來擴大銷售,如果能夠銷往國外,自然對這些工廠企業的工人有好處。
正是因為如此,國家在綜合考慮之後,還是希望飛訊技術公司利用一切機會跟高通公司提一提,希望高通公司能夠在這些方面協助。因為所有人都知道高通公司與美國政府的關係深厚,它不是普通的高科技公司。
國家高層是這麼想法,姜新圩未必就願意做這種好事,自然也得均衡自己的得與失。也要思考高通公司願不願意幫這個忙,只有在自己公司損失不大、國家高層又不會為此生氣,而高通公司又有可能答應幫忙的情況下,他才會向對方提出。
華夏國政府有如此的想法,美國政府同樣也有想法,他們也知道飛訊技術公司到現在也不純粹是一家高科技公司,肯定與華夏國高層交往密切。他們一方面希望通過飛訊技術公司來影響華夏國高層對知識產權的重視,希望華夏國能夠用錢購買美方企業的專利和其他高科技,而不是想現在這樣要仿製就仿製,要借鑑就借鑑。連招呼都不打一個。
顯然他們也想通過高通公司與飛訊技術公司的談判來達到目的。因為在國家級的世貿談判中,華夏國高層是堅決不承認我國存在技術侵權,國家政策是堅決反對山寨的,最多就是一些私營出來並進行討論。
這讓美國佬感到很憋屈,內心覺得華夏國政府很無賴。特別是面對華夏國拿出一個又一個紅頭文件,看到華夏國談判人員例舉的一個又一個政府有關部門嚴厲打擊侵權的案例,美國佬欲哭無淚,只好希望通過這些方式這種不傷害華夏國臉面的方式來達到目的。
另一方面美國還希望讓高通公司和飛訊技術公司進行真正的合作,以對付歐洲在
第379章 這都談的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