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四特混艦隊的第二批轟炸機到來的時候,米切爾只下達了兩條命令,一條命令是能夠跟上「巴丹」號航行的戰艦全部集中到「巴丹」號附近,而另外一條命令就是立即將第32特混艦隊連續遭到敵人兩輪轟炸的情況給哈爾西。
實際上,當時第32特混艦隊本來就有點雞肋的味道。六艘小型航母的航空打擊能力確實不差,一共27)架艦載機,快頂得上三艘艦隊航母了。可問題是,六艘小型航母的生存能力極差,而且因此導致的其他問題更是無法照顧。
在實戰中,唐帝國海軍先總結出了一條原則,那就是,為了保證航母的安全,至少得有兩艘巡洋艦為航母提供直接防空掩護,而且這都得是側重防空的巡洋艦。而最好能夠做到有四艘巡洋艦保護一艘航母,如果能夠配備幾艘驅逐艦來填補防空網上的漏洞的話,那效果會更好一些。唐帝國海軍的航母戰鬥群就是按照這一原則編制的,一個航母戰鬥群里有兩艘大型防空巡洋艦,兩艘重巡洋艦,外加幾艘驅逐艦。而實戰也證明,唐帝國航母戰鬥群的高射炮火密度是相當大的,美軍轟炸機的突防率一般在三成以下,而且很多投下了炸彈或者魚雷的轟炸機都難以逃出去,結果就是,美軍要想擊沉一艘唐帝國的航母,那就得損失數十架轟炸機。
美國海軍也很清楚這一點,並且在努力達到這一標準,比如這次一口氣建造了六艘「阿拉斯加」級大型巡洋艦。而且這六艘大型巡洋艦全都分給了航母特混艦隊,作為航母的主力護航戰艦使用。可問題是,當時美國海軍的「巴爾迪摩」級重巡洋艦地數量並不多。而且其他的輕巡洋艦的防空火力更不足。更嚴重地是,美國海軍一直缺乏足夠的。而且是強大地防空戰艦。在安排防空戰艦的時候,先考慮的自然是保護好艦隊航母,而不是小型航母。在保證了第31特混艦隊的三艘艦隊航母都有足夠的護航戰艦地情況下,第32特混艦隊能夠分到多少護航戰艦就是個問題了。
這也正是小型航母的另外一個缺點,如果按照艦隊航母的標準來為小型航母配備護航戰艦的話。那麼六艘小型航母就需要過4o艘的護航戰艦,可問題是,小型航母的航空打擊能力遠不如艦隊航母,配備這麼多護航戰艦划算嗎?如果用一倍的兵力才能達到艦隊航母的航空打擊力量的話,這顯然是很不划算的。
這也是為什麼後來唐帝國與美國都不再展小型航母的一個重要原因,小型航母的作戰效率太低了,低得可以說是讓人無法忍受。如果削減護航戰艦的數量的話,那麼毫無疑問的,小型航母在戰場上的生存能力將再次降低不少。別說一艘小型航母承受不了幾枚炸彈的打擊,就連能夠應付多少轟炸機地打擊都是個問題呢。
這也正是第32特混艦隊的問題。當時就算把所有的驅逐艦都算上,一艘小型航母的護航戰艦也僅僅只有四艘到五艘。這是戰爭爆時的標準,如果此時唐帝國海軍的打擊能力還停留在戰爭爆時的水平的話。
也許第第四特混艦隊的轟炸,可問題是,現在唐帝國海軍的打擊能力已經是戰爭爆時的好幾倍了,不但有更多的航母。
更多的轟炸機,性能更好的戰機,以及素質更優秀的飛行員,航空戰術也已經得到了完善,而美軍想用21年的水平來對付25年的唐帝國海軍,這顯然是不可能的。
率領第二批轟炸機群的是柴志忠中校,他是第四航空聯隊魚雷轟炸機大隊的大隊長。他也是從第一航空聯隊調來的,從上尉到中校,花了一年多的時間。而在此之前,他是章志濤上校的屬下。在章志濤離開了第一航空聯隊之後,談仁皓原本想把柴志忠招回來的,可最後還是放棄了,畢竟第四航空聯隊也需要有一名優秀的魚雷轟炸機飛行員。
從艦隊出之後,柴志忠就讓機群以最快的巡航度飛行,不到2oo海里的攻擊距離,對艦載戰機來說確實很近,不需要考慮節省燃料的事情。而在半路上的時候,長孫宏就來了消息,因此機群是直接朝着第32特混艦隊飛去的,沒有浪費時間。這讓柴志忠他們在路上花的時間要比第一批轟炸機少了十多分鐘。在到達第32特混艦隊上空之前,柴志忠機群與返航的長孫宏機群相遇,長孫宏把第32特混艦隊的大體情況告訴給了柴志忠。
隨即,柴志忠就把轟炸任務安排了下去,並且嚴令飛行員浪費彈藥,不要在注
第十二卷怒海爭雄第四十一節讓敵人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