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皮蛋,晚上玩得不錯吧?」劉剛志正躺在床上看書,見我推門進來,忙問道。

    「別提了,我去溜冰,摔得那叫一個慘啊!」我將溜冰鞋往床頭櫃裏一塞,就開始訴苦。

    「溜冰?那你看到大胡了嗎?晚上,他也說去溜冰。」

    「什麼?」我心中一緊,暗想:這下糟糕了,他一定見到那一幕了。他那個大嘴巴,能說出什麼好話。可轉念一想:以他的性格,若是在場上,早就出來和我的招呼了,冰場又不大,怎麼會見不到他。

    「我沒見到他,也許他沒去吧。」我回答。

    門被推開,胡俊傑興沖沖的進來,手中拎着兩雙溜冰鞋,一見到我,頓時滿臉笑意。

    「不好.」我警覺。

    胡俊傑曖mei地朝我一笑,轉身對劉剛志說道:「大劉,我告訴你一個天大的事情——。」

    「大胡,明天我請你吃飯!」我大聲說道。

    胡俊傑誇張地向我搖頭,說道:「這個——。」

    「我請你吃二頓飯。」我再次打斷他的話。

    胡俊傑停頓了一下,說道:「皮蛋這次可真夠——」

    我急了,看來不吐血不行了,「再加一盒硬殼白沙。」

    胡俊傑揮舞的手頓時在空中凝住了,他回頭看我,我肯定地點頭,他眨眨眼,轉身去放鞋。

    「到底什麼事?」劉剛志被吊起了胃口,追問。

    「沒事,沒事!」胡俊傑急忙擺手。

    「你倆肯定有事瞞我。」劉剛志緊追不放,「大胡!」他很嚴肅地瞪着胡俊傑。

    兩人對視了一會兒,胡俊傑終於忍不住說:「好了!我告訴你吧。」他哀嚎着,躲過我扯他的手臂,「皮蛋今晚與肖雨桐在溜冰場上進行艷情表演。」說完,他哈哈大笑。

    「胡扯!」我就知道這小子狗嘴吐不出象牙,我只好將發生的事簡單地向劉剛志敘說了一遍,當然略過親吻的情節。

    「這可不妙!」劉剛志緊皺雙眉,嚴肅地對我說:「你倆也太不注意收斂了,要是讓隊長知道,可有你好看的。」

    我不以為然,反正隊長暗地裏是支持我倆的。

    「而且這次還有其他隊的人看見,如果傳開了,讓校領導和軍務處知道,不但你逃脫不了懲罰,恐怕隊長也會挨批。」

    這番話正擊中我心中隱隱的一絲不安,我有些害怕了。

    「大胡,你看到溜冰場上還有我們隊的人嗎?」劉剛志冷靜地問。

    胡俊傑此時不敢再嘻哈,略為思索,答道:「好象沒有。」

    劉剛志鬆口氣,說道:「皮蛋,你這一兩個星期不要與肖雨桐在公開場合露面,你能做到嗎?我想過段時間,這件事也許會平息下來。」


    我黯然,相愛而不敢去愛,無疑是最痛苦的事。

    「皮蛋!沒事,明的不行,咱來暗的,這方面我最在行的。」胡俊傑安慰性的拍拍我。

    室內的氣氛有些壓抑,我不想在這個話題上過多糾纏,望着胡俊傑,問道:「大胡,我怎麼沒在場上見到你?」

    「你倆……你倆卿卿我我的,哪有我這個小人物呀。「他打趣道,拎着兩雙溜冰鞋的手卻偷偷地移到背後。

    我心中一動,大聲說道:「你和許如霜一起去溜冰了,對不對?」

    聽到這話,他好似泄氣的皮球,喃喃說道:「原來你都看見了。」

    劉剛志直擺頭說:「唉!你們這些人啊!」不再理會我倆,埋頭看書。

    原來胡俊傑掏錢賣了兩雙冰鞋,請許如霜去溜冰.這次,許如霜沒有拒絕,只是她不太會滑,而胡俊傑也是個半吊子,結果兩人沒敢進場,只在場外的藍球場上獨自摸索.

    這些事都是我後來知道的,因為此時的我,突然想起一件事,便急匆匆的下樓,叫出雨桐,向她講明了其中的厲害,希望取消明日去逛街的事。

    她最終點頭同意,只是那失望的神情深深地掀痛我的心,沒辦法,誰叫我們是軍校生。

    …………

    星期六早晨不用出操,我一直睡到九點多鐘,被吵醒,起身一看,原來是胡飛,胡俊傑他們將床頭櫃拼在一起,準備玩拖拉機。

    我雙手枕着頭,仰躺在床上.

    旭日放出溫暖柔和的光芒,透過明淨的玻璃,照射在臉上,極其眨目.原本與雨桐逛街的計劃已被取消,今天天氣不錯,總該做點什麼。

    「對!踢球去。」我心中一動,我原先就讀的中學以足球聞名全市,自然,我不可避免地喜歡上這世界第一大體育運動,只是來軍校一個多月,先是軍訓,後來每天下午又要健身,又要為運動會作訓練,根本沒有時間去碰球。

    下定決心後,我很快穿好衣服,疊完軍被,刷牙漱口後,又吃了一碗泡麵。

    「兄弟們,誰跟我去踢球!」我大聲嚷嚷。

    大家很驚奇的望着我,臉上明顯寫着『你有病』三個字。

    「皮蛋!有沒有搞錯,今天是星期六,難得有閒,有那份精神還不如過來打牌。」胡俊傑給我潑盆冷水。

    「今天估計沒人會去踢球,要麼出去逛街,要麼處理自己的私事。」胡飛看着我穿着一身ac米蘭的球服,笑着說。

    「靠!一群懶蟲。」我罵罵咧咧的出去,到其他房裏尋找志同道合者.結果,不是在打牌下棋、洗衣服、看書,就是屋內空無一人。

    我終於泄氣了,算了,我一個人去吧。

    我到一樓娛樂室,領個足球,就向操場進發。

    ……

    看來胡飛判斷錯誤,球場上正有人踢球,穿紅色運動服的都是些四十歲左右的大叔(從外表上判斷)。藍方大多是二十多歲的小伙子,個個龍精虎猛,儘管藍方佔據體力優勢,可紅方並不處下風,他們的節奏把握得很好,不停地倒腳,消耗對方的體力.

    尤其是中後場的10號,別看身體矮胖,大腹便便,可技術精湛,護球能力一流,很少有人能搶到他腳下的球.而且他頭腦相當冷靜,傳球線路清晰,非常到位,讓隊友拿得相當舒服,紅隊在他的指揮下,與對手斗個旗鼓相當,只是他們速度太慢,很少有攻到對方前場的,看得我都很焦急,真想上場幫他們一把.只是,這好象是正規比賽,還有裁判在場上。

    我打消了念頭,對着牆角踢了一會兒,待身體活動開後,就開始在跑道上帶球衝刺,我喜歡這種風馳電掣的感覺.當然,這也是我踢球的特點,因為我學踢球的時間短,初二轉到重慶那所中學後,才開始喜歡上這項運動,沒有經過系統性的訓練,只是私下自己偷偷的摸索.因此技術較粗糙,別說校隊,就連進班隊也險些遭到拒絕(我們班是全校最強的)。只因當我衝刺起來後,利用奔跑中多次變向,來擺脫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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