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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二二章 系統待我如「仇寇」

    測試廣告1「系統,黑山老妖這身體,價值多少積分?」

    【宿主,四階妖魔的身體,價值不高。一筆閣 www.yibige.com 更多好看小說而且這具身體並沒死,不能成為超市商品。】

    「咳咳,沒必要吧,畢竟連意識都死了。而且你也看出來了,身體還活着,那只要有哪位顧客捨得花費積分,完全可以借屍還魂,一舉成為四階強者啊。這樣的商品,價值可不低吧。」

    果然,系統是不會給他開這個頭的。

    本來還打算讓黑山老妖的身體賺點積分,終究還是錯付。

    【抱歉宿主,系統是有規定的,我們不做這買賣。黑山老妖的心靈死了,但不能保證,某天他會否從無盡黑暗中再度回來。】

    「你也太高估黑山老妖了吧?再說,我現在就能肢解了他。」

    【這是規定!生命不能作為商品。】

    「那那些野獸呢?」

    【野獸雖有智慧,但只要智慧沒到一定程度,還是可以作為商品。】

    「我的寵物生意啊!」

    普通野獸有個毛用,能有什麼價值?

    何況超市顧客會養一頭普通野獸當寵物嗎?

    楊景真正在意的是其他東西啊,神奇動物、忍獸、寶可夢、妖獸等等,這些才是寵物的最好選擇啊。

    楊景最近這段時間一直較為關注忍界,還幫着綱手穩定木葉,還不是想着讓綱手準備些忍獸,作為超市商品嗎?

    現在倒好,啥都不用想了。

    這些實力強一點的動物、野獸,都是有智慧的,豈不是都無法成為商品?

    這可是一筆巨大的買賣啊,就這麼被毀掉了?

    楊景很無語,心有戚戚,系統對他的限制也太大了。

    「對了系統,我記得一些仙俠世界裏,靈草、靈果甚至一些靈器,可都是有靈智,有智慧的,跟生命好像也沒啥差別,難道這些都無法作為商品?」

    說到這,心裏有些好笑,忍不住鄙視起系統來。

    你有種,就把這些都不能列為商品,我看你怎麼扯!


    【宿主,系統擁有最終解釋權!】

    「我,我特麼!」

    楊景突然罵出聲,吸引了大家的注意力,紛紛看了過去,婠婠更是直接開口:「店主,怎麼了?」

    她很聰明,知道多表現一下自己,楊景才能更記着她。

    要不然,一直在旁邊乖巧聽話,很可能就被忽略了。

    「沒什麼,對了,九叔、毛道長,我們佈置個陣法,引來天火,把這屍山給燒了,骨灰也把他給揚了。」

    「這麼狠?店主,這黑山老妖的心靈被抹滅,這身軀應該是有研究價值的。」

    「你們能研究出什麼?這樣的妖魔鬼怪,跟我們的人設不合拍。」

    研究個蛋,這無非是一堆屍骨堆積在那,死氣、陰氣、靈氣的滋養,時間長了,很自然就產生了意識。

    然後各個意識相互爭奪,最後黑山老妖霸佔了中樞,成為了大佬。

    這樣的一具身體,雖然有一定的研究價值,但沒想像中那麼大。

    何況在場都是正派人士,對於妖魔鬼怪,沒多少好感。

    鎮壓、剿滅都來不及,怎可能會去研究。

    研究出來的東西也對滅殺他們沒啥作用的,畢竟道法夠強,足以鎮壓一切。

    至於說妖魔鬼怪的破綻,還是省省吧。

    東方神話跟西方神話是不一樣的!

    後者崇拜,奢求別人的賜予。

    即便是現代社會也是一樣,偏偏又會搞一些致命的破綻,讓神話中那些神的實力很強,又留下致命破綻。

    就如阿克琉斯之踵,據說腳後跟是致命破綻,一根箭就能射殺他。

    但問題來了,那可是神,神的體魄連凡人一支箭都擋不住?

    武林高手修煉金鐘罩、鐵布衫都能擋得住吧?

    就算修煉不到家而留有罩門,那也是針對同等級存在,一個凡人找着修煉金鐘罩武者的罩門又能如何?

    韋小寶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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