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真誠的告訴你們,最近幾章文字,我創作的時候是走心的。
真的走心的。
寫到
【和着血,和着心裏的那口子苦水,就這麼吞了。
吞下去,吞在肚子裏,藏着,藏好了,埋深了。
然後一年年,一歲歲的,用柴米油鹽,用生活的煙火氣,給它裹好了,裹住了,一點點的,消化着。】
這段的時候,我是一邊抽着煙一邊打出來的。
我沒被綠過,也沒當過接盤的。但人生在世,誰心裏沒點糟心的過往?
都是普通人,都是那麼湊湊合合的活着,求個活,求個日子過得下去。
就算沒有遇到老孫的這種遭遇,但是我,我們,你,你們,大家。誰心裏沒有個被自己裹得嚴嚴實實的委屈,過往,糟心事呢?
大家都有的。
所以,請你們相信,這段文字,我是走心寫的。
我堅持認為,這幾段文字,這幾章,我盡了我自己寫文功力的最大能力了。
這是一個作者,對讀者最大的誠意。
·
說說被罵。
我一直認為,【網文】這個稱呼,可以說是網絡文學,或者是網絡文字。
但【網文】的全稱絕不是【網絡爽文】。
爽文是網文的其中一類,但絕不是全部。
就我個人的創作風格而言,我寫不來那種純粹的爽文,從頭爽到尾的爽文。
我一直覺得,一部文,應該是有
跌!宕!起!伏!
悲!歡!離!合!
人!間!百!態!
我十年前就堅持認為,網文並只是為了爽。
網文當然有爽的部分,但不該是百分之百就只為了爽,而沒有別的東西。
我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小說的主角不可以有任何不爽的遭遇。
可以,沒問題,作者們可以妥協。
但我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連配角都不可以有不爽的遭遇了。
那請問,網文該怎麼寫?
主角配角們,一起齊家歡樂,其樂融融,從第一章就你好我好大家好。
那是兒童文學。
就算是童話,也有賣火柴的小女孩凍死路邊的深刻。
起點也好,全網也好。
有的是那種,主角從頭爽到尾,配角從頭爽到尾,沒有一絲一好不愉快的事情發生——那種文很多了,不缺我一個。
我也寫不出那種文。
我有自己的寫作習慣和習作風格,幾十年了,轉不過來的。
從【蛛絲】那章開始,我就感覺到,寫完老孫遭遇這段,可能會被罵。
這些天我也猶豫,要不要改了大綱。
迎合市場,恰飯嘛,不寒磣。
但心裏總有一點子執念。
我不信,我不信所有人都只能接受那種純爽的東西。
我不信,走心的真誠的東西,大家會看不出來,而只盯着【爽不爽】這一點來——我不信大家都是這樣的。
我更不信,這些年來,大家一面抱怨着爽文看多了沒意思看膩了,而真的有這種能走到心裏的東西,又恨不得把它罵死。
不該的,不該的啊。
網文,不該是這樣的。
網文不該只有爽.
這段,走心的地方在於,陳諾殺姚蔚山之前的那段話。
其實是對這個世道的控訴。
對老實人,對老實人好人卻活的如此艱辛的控訴。
現實中有這樣的事情麼?
有,太多了。
老實人,好人,活的艱辛,遇到糟心事,這樣的事情太多了。
所以大家看的才義憤填膺。
所以大家看的才忍不住罵我這個作者。
但是,網文的爽,這個爽的方式,就該是繞開這些雷區,然後你好我好大家好的這麼繞過去麼?
故事的魅力,難道不該是,在故事裏,把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