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試廣告1 最明顯的就是酒、煙草和糖,都會徵收高達百分之五十過稅和住稅,並且還有規定,沒有徵收過過稅的商品不得上架銷售。筆言閣 m.biyange.com 更多好看小說
這就說明,原本出廠價一兩銀的糖,運到店裏的成本是一兩五錢,往外售賣的成本是二兩二錢半。
這還不包括糖廠進貨甘蔗的過稅(百分之十)和糖廠添加進去的利潤。
商戶們本來還想着能夠通過「包稅」少繳稅,可軍政府《工商法》嚴禁地方稅務系統包稅,堵死了這條路。
而且新法對於偷稅漏稅的懲罰力度非常的重,不僅要成倍的罰沒偷稅額,還要坐牢。
對於以上這些,商戶們本來都可以承受,畢竟按照歷朝歷代的執政能力,皇權不下鄉,總有鑽漏子的辦法。
可絕就絕在,《工商法》規定:
「政事部稅務司基於檢舉人提供的信息,成功查獲的逃稅、偷稅、漏稅等案件,檢舉人可以獲得獎金為案值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具體獎金額度依照檢舉人所提供信息的對案件破獲的重要性而決定,總額不得超過一萬兩白銀。」
也就是說,若是有人舉報商戶逃稅,稅務司最終確定這個商戶逃稅一百兩,舉報人可以獲得最少二十兩,最多三十兩的獎勵。
這就是後世大名鼎鼎的「檢舉人」制度。
對於那些商戶來說,逃稅一百兩太容易了,銷售奢侈品,中型商戶一個月的稅額都能夠遠遠超過這個數量。
可對於那些窮苦的知情人來說,二十兩的誘惑太巨大了,他們可能一輩子都攢不到這麼多錢。
這些知情人可能來源於商戶手下的小廝、掌柜,可能是他們的親朋好友,可能是競爭對手,還可能是自己家爭奪家產的妻妾、嫡庶子女。
更有可能來自於專門靠舉報獲取獎金謀財的職業檢舉人。
這條法規一出台,意味着商戶想要逃稅漏稅,他們將要面對身邊所有人都有可能成為「檢舉人」的處境。
這太難了!
九月一日《工商法》一出台,立即就在廣州六縣(不包括陳家莊縣)掀起軒然巨波。
這不,才十天時間,廣州、南海縣、番禺縣的大部分商戶就聚集到了佛山堡。
要跟軍政府談判。
在他們看來,這條惡法,就是要革了他們的命啊。
要知道,在這個時代的人看來,親親相隱,是人性中最真摯的情感。
各朝各代的法律都規定,要對自己的親人有所袒護、隱瞞,不檢舉親人的罪行。
刑律中就有一項原則,親屬之間有罪應當互相隱瞞,不告發和不作證的不論罪,反之要論罪。
這項原則從春秋戰國時期就被儒家提出,一直傳承至今。
宋廷更是在刑律中做了明確規定:親屬有罪相隱,不論罪或減刑;控告應相隱的親屬,要處刑;有兩類罪不適用親親相隱原則:一類是謀反、謀大逆、謀叛及其他某些重罪,另一類是某些親屬互相侵害罪。
而《工商法》卻鼓勵親屬之間為了錢財互相告密,太有違常倫了。
不難看出,這場鬧劇中,幕後肯定也有士紳階層的支持,只不過他們沒有親自下場而已。
陳家軍不斷從船上下來,開始在佛山堡南面列陣,佛山堡那邊也發現了這邊的動靜,越來越多的堡丁手持武器登上了堡牆。
這些堡丁有些之前是各個商家的護衛,但大部分以前肯定都是各個行業的工匠。
在陳遜看來,這些人都是行走的微型印鈔機。
所以,今天這場攻堡之戰,肯定是不能使用會造成大規模殺傷的武器,手雷和炸藥包都得先收起來。
「陳宇,你覺得應該怎麼破堡?」陳遜將剛閒下來的陳宇拉倒了最前面。
「這個,孫子曰:『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我覺得要不要先試着勸降一下?」陳宇回道。
「哦?我還以為你會說火炮抵近、火槍掩護、炸藥包拆牆之類的話。」陳遜有些意外。
「當然,我確實很喜歡這麼破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