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星星,男,西九龍重案組前督查,曾經受訓於飛虎隊。
如果放在全港20萬警察中,算是高手。
不久前,在一次臥底行動中,被投訴性騷擾和公眾場合暴露器官,嚴重影響警隊形象,因此連降三級,還發配到交通部,成為一名光榮的交通警察。
算起來,和林家俊是正兒八經的前同事,以前就在隔壁辦公室,跟重案組b組曹達華的。
「阿俊,你不是出去辦案了嗎?怎麼回來了?」
看到林家俊,周星星立刻收斂起笑容,擺出一副前輩的樣子,抱着胳膊說:「是不是遇到搞不定的,需要星哥我出手幫忙?」
「是啊是啊,想請你幫忙,查一輛出租車的車主。」
林家俊想來想去,這個世界裏,他唯一接觸過,可能和『超自然』力量打過交道的人,只有一個:
那天去皇室堡商場,遇到的那個陰陽路計程車司機。
能在陰陽路活了這麼多集,死過來活過去,每一集都能堅挺的出現,想必一定要超人的本領,
最起碼,他能開車撞邪還安然無恙,說不定認識高人。
聽到林家俊果然有求於他,周星星頓時抖了起來,
「我就知道,重案組少了我,一定不行的嘛!我剛才還在教育阿梅,我們做警察的呢,長得帥是沒有用的,必須有機智的頭腦、靈活的身手,以及過人的膽識餵阿梅,給我也倒一杯咖啡。」
「自己沒有長手啊?」
阿梅翻了個白眼,然後把加了糖和檸檬片的咖啡遞給林家俊,笑吟吟的說:「俊哥喝咖啡。」
「多謝,改日請你飲茶。」林家俊接過咖啡,示意有事要和周星星聊。
「好的呀,你有我號碼的哦。」阿梅依依不捨的走開了。
被明顯區別對待,周星星有點不爽,
其實,他不爽林家俊不是一天兩天了,
自從林家俊出現之後,他九龍警署第一美男的身份就岌岌可危,
好在,根據他私下調查,警署還是有人挺他的,有15%左右的人認為,他長得比林家俊要靚仔!
正所謂,人間有真情,真理總是掌握在少數人的手中!
「幫幫忙,我趕時間,改日請你飲茶。」林家俊說。
「我只和靚女飲茶。」
周星星轉過臉看向其他方向,一邊抖着腿,一邊故意拖長了聲音:「還有啊,我們交通警察很忙的,責任重大,再說了,私下查車牌號這種事,不合規矩啊。」
一副『你求我啊,求我我才可能幫你查』的樣子。
「哦,為難就算了。」
林家俊無所謂的聳聳肩:「大不了madma朱下次再問我,缺不缺人手,需不需要把你調回來幫忙,我就說你現在在交通隊做的很好,工作很忙,責任重大,還是不要調回重案組了。」
說完,放下咖啡杯:「咖啡喝完,閃人。」
「喂,阿俊等一等!」周星星連忙轉身拉住了林家俊,欣喜萬分的問:「madma朱真的這麼說,要將我調回重案組?」
林家俊點點頭:「說倒是說過,不過,星哥你以前是督查,調回去,在我手下做事,太大材小用了。還是算了吧。」
周星星猶豫了一下,
他是督查,雖然降級了,但畢竟曾經也是督查,
在一個警署警長手下當小弟,面子上的確過不去。
關鍵是,對方還是林家俊,
跟着他做事,豈不是每天都要看到一張比自己還靚仔的臉?
心情肯定很壓抑的!
不過,轉念一想,他上次降級是太衰,純粹是誤會,未來只要破一個大案子,隨時可能升回去。
關鍵是,要有機會!
交通隊有什麼機會?
靠着抄違章牌,從警長,升回督查,需要多久?
如果要加一個期限,周星星覺得是,一萬年。
相比之下,重案組的機會當然更多,
好比林家俊,身為高級警員的時候,就有資格參加保護大富豪女朋友的重要案件,現在竟然可以獨立調查大案。
如果換成自己
哦謝特,心裏好難受,如果當初是自己去保護大富豪的馬子,現在豈不是又能升職,又能泡馬子?
可見,機會,很重要!
想到此處,周星星連忙說:「警銜高低,都是為警隊服務嘛,阿俊,你能力強
、人醒目、槍法好,長得又靚仔,幫幫忙啦。」
「我靚仔嗎?」
林家俊摸着自己的臉,疑惑的打量着周星星:「我怎麼聽說,警隊有一些人認為,你靚仔過我呢?」
「胡說八道!無中生有!憑空捏造!這些人太無恥了,簡直是造謠、中傷、詆毀,離間我們兄弟感情!」周星星義正辭嚴。
「哦,是這樣啊,那我考慮考慮吧,不過,你資歷那麼深,又破過那麼多大案,把你調回來,我豈不是要叫你星哥?」林家俊說。
「星哥?哪裏有星哥?邊個是星哥?」
周星星決定要抓住這個機會,徹底放飛了自我,左顧右盼了一番,最後轉過頭,真誠的說:「俊哥,我沒有看見什麼星哥,在你面前的,只是一個和你一同出生入死多年的好兄弟,你可以叫我阿星,或者星仔。」
「不太好吧?」
「俊哥,你這麼說,就是瞧不起我嘍?」
「好吧,既然你都這樣表態了,我就勉為其難。」
林家俊拍了拍周星星的肩膀:「放心,有機會我一定和madam提,不過現在,麻煩你趕緊幫我查人。」
「沒問題!」
周星星一屁股坐在辦公桌老式電腦前前,隨便搗鼓了幾下,
前後不到五分鐘,查到了。
司機叫柴宇揚,32歲,高中文化,家住尖沙咀,外號李安那度,固定電話是
「我靠,連花名都能查到,你們交通部的系統好先進啊!」林家俊驚訝說。
「嘿嘿,俊哥,透露一點點啦,這次,到底在做什麼大事,有沒有小弟能幫手的?」周星星搓着手賠笑問。
林家俊想了想,說:「
第十八章 你這麼說是瞧不起我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