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這些四處遊走的盜賊來說,麵包糧食肉乾都不是問題,因為可以保存很久,但蔬菜不行,摘下來兩三天就會脫水乾枯或者腐爛。
有時流竄久了,很容易一兩個月都吃不到蔬菜,人不吃蔬菜水果,會就皮膚乾燥,牙齦出血,口舌生瘡,便秘尿血,甚至會得壞血病。
有時候逼急了,連嫩樹葉他們都會摘下來嚼汁,更別說這剛長出一小節,水嫩水嫩的速生菜了。
誠然,這些菜還沒成熟,但是一大片的,薅光了就夠他們十幾個人吃了。
盜賊們興高采烈的摘起了菜葉,全是連根拔起,隨手就咬掉莖葉吃起來,速生菜汁多葉脆,是少數生吃也很美味蔬菜。
然而他們根本不知道這種舉動會惹到什麼。
一具骷髏從沙地里跳起來,雙手虛握,凝出死神鐮刀,就向他們衝來。。
等他們想反擊的時候,卻感應到骷髏的身上爆發出源源不斷的魔力波動,然後他們所站的沙地就軟得像沼澤表面,一踩就陷一個坑,壓根站不穩。
「不好!是黃金骷髏!」
「不好!這骷髏會魔法!」
「不好!」
幾聲驚呼後, 十幾個盜賊就像割韭菜一樣, 被安格整齊的收割了。
「我就知道。」奈格里斯書頁合得緊緊的,沒眼看了, 其實摘安格的菜不會有事,因為這傢伙的執念是:東西是種出來吃的。
但是千不該萬不該,他們摘的是幼苗,剛冒出手指這麼長的一節, 就被摘了。在安格這裏, 毀苗是僅次於燒田的罪行。
毀苗只要死一次,燒田要死好多次,就像那圖魯斯和那些被安格錯認為圖魯斯的可憐惡魔們。
阿伯特掙扎的從地里爬起來,目瞪口呆的看着這一切, 腦子裏嗡嗡的:聖靈大人這麼可怕的嗎?我之前還埋怨過他, 天啊,大人會不會記仇啊?
經過這幾天的相處,安格只顧着種菜,給了阿伯特人畜無害的錯覺, 沒想到砍起人來, 大人也是很兇殘的。
踩着屍體,地裂術震動, 很快就沉入了田邊的地里, 來年,這些農田會更加肥沃。
轉向阿伯特,奈格里斯問到:「你剛才說什麼?荒漠鎮被搶了?」
「對對對。」阿伯特也從震驚中回過神來,連忙說到:「荒漠城被搶了, 這些盜賊不知道從哪裏來的,突然出現, 衝進了荒漠鎮見人就殺,然後開始搜尋四周,我怕被發現,所以跑回來,沒想到他們竟然搜尋出這麼遠。」
這裏到荒漠鎮, 走路需要一個多小時, 但騎馬可能也就二十來分鐘。
「荒漠鎮沒有守衛嗎?盜賊這麼容易就殺進去?他們有多少人?」奈格里斯問到。
從鎮門口的骷髏守衛可以看出, 荒漠鎮並不是不設防的地方, 這種偏僻荒野,沒點武力根本建不起來,不說那些盜賊傭兵之類的, 光是野獸魔獸, 就能摧毀很多村鎮。
阿伯特搖搖頭:「不知道,我遠遠的看了眼,看不清他們有多少人。」接着又憂心道:
「那些孩子們也不知道有沒有事,我去他們住的地方,沒發現他們,不知道是進鎮裏了,還是跑掉了。」
一說那些孩子, 安格就想起了那個送他墳頭草的小女孩,他知道小女孩為什麼要送他墳頭草了。
這是一個生物與不死和諧共存的世界, 死亡氣息非常濃郁,因此也催生了大量的怨靈。
一到夜晚,這些怨靈就會烏央烏央的到處亂竄, 吵得人心煩氣燥,而不死生物又特別容易受到怨靈的影響,墳頭草不但可以寧神安魂, 還可以驅趕怨靈,非常實用。
當然,安格用不上,反而希望怨靈多一點好,這可是靈魂能量。
只不過怨靈的靈魂能量蘊含着大量的執念,不死生物吸收多了,容易受到影響,精神分裂或者抑鬱。
安格身為不死之神,這些東西對他造不成影響,怨靈的執念還沒有魂焰里的強烈。
「擔心也沒用,你留在這裏躲好了,我去把這些盜賊的痕跡清理一下,免得他們的同夥發現有人失蹤,順着蹄印找過來。」奈格里斯說到。
順
第四百一十二章 你竟然脫我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