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熬到了14年,國家出手干涉音樂行業,那麼音樂行業又可以迅速套現,前提是你有流量,同時甚至還可以影響整個娛樂圈,因為娛樂圈,其實也是一種流量。
非常諷刺的是,在原先的歷史上,11年之前拼命模仿的藤迅,因為3q大戰,轉換了經營風格,開始進行投資扶持計劃,在音樂版權法律出台後,迅速購買各方版權,壟斷了80%的音樂,成為了最大獲益者。
而習慣盜版的阿里,則晚了一步,加上其風格就是外行管理內行,曾經的三巨頭之一的蝦米音樂硬是被活活玩死。
至於佰度,14年早掉隊了,不值一提。
「如果法律規範,音樂這一塊的確有利潤空間,只是這一塊的成長性其實並不大,我們為什麼一定要做音樂?」林有德疑問的問道。
音樂的本質,就是給人聽的,而廣告,更多的情況下,是給人看的,互聯網巨頭在競爭之下,對廣告也進行了嚴格的限制,現在哪一款音樂軟件,如果音樂放到一半放廣告,會被用戶罵死,哪怕提供的是免費音樂都不行,用戶們對音樂軟件最大的忍耐度,估計也就是開軟件的時候可以有個幾秒鐘廣告。
即使將來可以實行正版收費,想賺錢不難,但但真的想做大,其中的困難仍然很多,國內的網民,對於免費,是非常執着的。
「做音樂,其實不只是為了未來收費,這一塊的空間的確不大,我是為了另外的兩個目的。」周宇傑說道:「第一,就是用戶時間,你也知道,現在的互聯網市場,為了流量打破了頭,而流量的本質其實就是用戶的時間,全國的網民數量或許還沒有完全飽和,但增長的幅度已經並不大,怎麼獲取每一個用戶更多的時間,就是我們需要考慮的問題。
流量變現的本質其實就是廣告,廣告就是當用戶使用我們的產品時,我們推薦的商品或者服務。
而流量也是分等級的,有的好變現,就像新聞頁的流量,可以直接放廣告,可以引流去購物或者遊戲,而有的流量不行,就像音樂。
但是我們不能因為音樂的流量不好變現,就不做,不管流量好不好變現,我們需要用戶的時間,哪怕不能變現,也比用戶時間在競爭對手的手中要好。而且現在不能變現,不代表將來不能變現。
這第二就是,我們的大數據推薦,需要對每一個用戶進行分析,而音樂的本身就能篩選出一個人性格,雖然不能百分之百肯定,但最起碼有個參考,這對於我們未來的新聞推薦有着很大的幫助。
當然,還有一點比較重要,就是音樂軟件的本身成本不高,這一點你也清楚,我就不多說了。」
華人沒有版權意思?華人不喜歡支持正版?
其實就是狗屁,是個人都喜歡免費,西方人不喜歡免費音樂?不喜歡免費視頻?
當年美國互聯網剛剛爆發的時候,法律對這方面的規定也是不完善,napster就是美國的盜版音樂基地,差點把五大音樂巨頭逼瘋,上千萬的美國人在napster上下載免費音樂,直到後來法律完善,下載盜版音樂直接罰款數千美元、影響信用,這才制止了盜版之風。
因此,如果在法律規定完善的國家,搞音樂軟件,最大的成本就是購買內容版權,但在目前的國內,音樂軟件的本身成本不過就是一些服務器及人工運營而已,現如今音樂巨頭之一的蝦米音樂,幾年前創業之初融資了50萬人民幣,就獨自撐過了一年時間。
不過,軟件本身之外的成本,就是推廣運營成本,這一塊是無數軟件的噩夢,推廣起來,耗資太快,特別到了移動互聯網時代,你得給用戶錢,才能讓他們使用你的免費產品。
不過現在還是在初期,而頭條掌握的應用寶,如果能夠佔領市場,那麼這就是一款app推廣引擎,因此,音樂軟件的推廣與新聞軟件一樣,核心要素還是應用寶。
「音樂軟件算不了什麼,只要給我幾個人,半個月就能做出來,不考慮推廣,成本也的確很低。」林有德說道。、
周宇傑點頭道:「新聞與音樂的確不會消耗很多的資金,但未來的推廣一定會,但為了市場,我又不想短期內開放廣告,所以我們還需要一個能快速獲利的渠道,來作為公司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