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某種意義上來說,秩序的存在,並不是完全意義上的阻止犯罪行為的產生……
事實上,犯罪行為本身,也並不一定就是邪惡的,所謂的犯罪本身,本質上來說,無非就是破壞了規則,破壞了秩序,僅此而已!
秩序並非就代表正義,破壞秩序也並不代表邪惡!
當然,不可否認的時候,在絕大多數的情況下,秩序代表的是絕大多數人的利益,也就自然會被絕大多數的人所接受所認同!
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事情!
對於普通人來說,身處在一個秩序世界之中,無疑是一件非常幸運的事情,因為那意味着他們不會過分的擔心自己遭遇到一些自己不想遭遇的狀況……
秩序的存在,本身並不是為了阻止犯罪行為,事實上,任何的秩序都做不到這一點!
這個世界上,每一個任何一個國家的法律可以根覺犯罪的行為……
但是,一個司法制度健全的國家,總是可以最大限度的減少犯罪的發生!
這種減少,說到底其實並不是為了阻止犯罪本身,而是通過種種制度,來減低犯罪的成功率,同時增加犯罪者犯罪的成本,提升犯罪者在犯罪之後所必須要付出的代價!
通過這樣的方式,就可以很大程度上抑制犯罪行為的產生!
至少對於絕大多數頭腦正常的普通人來說,在明確得知各種各樣的法律法規之後,通常是不會產生犯罪的念頭的!
道理很簡單,因為他們很清楚犯罪之後就一定會受到制裁,就算不受到制裁,單純只是被通緝,就會給自己帶來無窮無盡的麻煩……
在這樣的心理作用之下,人們就會更加傾向於選擇遵守規則,而並不是違反規則!
即使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在現實世界之中,如果處心積慮的想要進行一次犯罪行為本身,並不算是多麼困難的事情,但是犯罪之後的代價,卻並不是絕大多數普通人能夠承受得起的!
而法律存在的意義也就在於此!
這也就是秩序力量最終極的一種體現!
法律並不是要扼殺所有犯罪的可能性,也不能阻止所有預謀想要進行的犯罪行為,但是卻可以從根本上減少這種行為發生的可能性!
所謂的亂世用重典就是這樣的道理!
越是混亂的時代之中,刑法就必須越是嚴峻,因為只有這樣,才能讓人放棄自己內心之中的惡念!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來說,在古代的時候,就有所謂的連坐之法!
所謂的連坐,其實很容易理解,就是一人犯罪,一群人一起承擔責任!
比如說在軍隊之中,一個小組的士兵,只要有一個人當了逃兵,那麼全組士兵都要斬首,在這樣的前提之下,任何一個士兵只要產生了想要當逃兵的想法,那麼實際上就等於在潛移默化之中背叛了整個團隊,會自然而然成為整組人的罪人,只要稍微泄露了行蹤,就一定會被告發斬殺!
因為他在做出這種行為的同時,實際上就已經背棄了同一個小組的戰友,這樣的背叛,是任何人都不能原諒的!
事實上,連坐之法的精髓之處,就在於將原本士兵對於整個軍隊的背叛,轉嫁到了士兵對於同一個小組戰友的背叛,這樣的話,整個軍隊之中,人人都自然而然的成為了監察者,自然就很少有士兵能夠去當逃兵,也很少有士兵敢於去當逃兵……
同樣的道理,在國家的層面上也是如此……
在絕大多數的古代王朝之中,造反行為都是必定會被抄家滅族的大罪,其實這種抄家滅族的罪行,本質上來說,就是一種連坐,而事實上,這種做法的效果也是很好的,很多歷史上的造反行為,往往都是因為內部人的出賣最終暴露出來,根本原因就是因為造反者一家本身也並不是鐵板一塊,總是會有人不願意去承擔要被殺頭的風險,只要有這樣的人存在,就自然而然會有消息泄露出去!
這也就是連坐之法的高明之處了!
事實上,這也是一種典型的用法律來實現對於秩序的保護的例子!
即使在現代社會之中,法律之中已經沒有了所謂的連坐的概念,但是實際上,這種影響卻還是潛移默化的存在的……
比如說,有人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