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世界上,絕大多數的人,實際上都是比較理智的……
而這也是為什麼這個世界上絕大多數的人,都是屬於維護法紀的良民的根本原因……
說到底,無關乎善惡,只是單純意義上因為,在當前的社會環境之下,守法本身就是一種理性的行為,對於絕大多數的普通人來說,遵守法律能夠獲得的收益,遠比違反法律要大得多!
事實上,這也是以法治國的本質思想!
法律從來不會改變人的思維,但是卻可以去約束人的行為!
而當人的行為被約束,甚至形成了一種習慣之後,是不是道德其實也就無關緊要了!
畢竟,每一個人的道德水平都是不同的,但是在法律面前,卻是人人平等的!
法律的本質,就是希望這個世界上絕大多數有理智的普通人,能夠在經過思考之後,最終選擇遵守法律,因為對於他們來說,違法本身的成本太高,本身就是一種不理智的行為……
當然,絕對的理智是很少的,理智在絕大多數的時候,都是相對的而並不是絕對的!
比如說,一個非常注重實際利益的利己主義者,可能會因為撿來的流浪貓生病了,就為此花費幾千塊的醫療費用而不皺一下眉頭……
所謂的惻隱之心,人皆有之,就是這樣的道理!
又比如說,有些策劃犯罪計劃異常嚴密的高智商詐騙犯罪,最終被抓獲的原因,只是單純的因為警察蹲守在他的家裏,蹲守着犯罪者的父母,然後他明知道自己的行為會給自己帶來風險,最終還是忍不住回了家,然後就被抓了……
當然,一般來說,一個人越是理智的情況下,這個人在社會上越是容易可以取得成功……
就像是對於那些科學家們來說,用各種各樣的動物去做生物實驗,對於他們來說是理所當然的事情,根本就不會因此產生什麼動容的情緒,從價值的角度上來說,也確確實實是如此的……
從感性的角度上來說,動物實驗本身,在很多普通人的眼裏,實際上是非常不人道並且殘忍的,很多動物在實驗之中,充當的就是一個消耗品的角色,一旦失去了利用價值,就只能被一一處死,避免它們遭受更多的痛苦……
為了人類的發展,就要犧牲那些無辜的動物,在很多人的眼裏,無疑是一件非常殘忍的事情……
但是,在科學家的眼裏,從價值的角度上來說,實驗的動物和科學成果相比起,可以說是完全微不足道的東西,如果實驗需要,及時是在用人體做科學實驗,他們也不會有絲毫的猶豫和遲疑!
這也就是理性和感性之間的矛盾所在!
事實上,不要說是科學實驗的問題了,就算是一個吃狗肉的話題,都能夠引起兩種人群的戰鬥……
感性也好,理性也好,實際上都是相對的,而並非是絕對的!
這兩者的作用,也並不絕對,談不上感性好些又或者是理性更加重要一些……
只能說,感性的人在不涉及利益的人際交往之中,是比較佔據優勢的,比如說家長里短又或者是公司同事或者親朋好友之間的關係,感性的人總是能比較好的協調這些東西……
而理性的人則恰恰相反,他們在做出判斷的時候,更多的時候都會從實際的利益出發,對於和自己無關的人事物,通常是不會有太多的反饋的,對於絕大多數和自己無關的時候,都會選擇漠視,他們只在乎那些和自己有關的事情,並且會儘可能的將自己的需要做的事情做好!
感性的人,通常是不會輕易的放棄自己的生命的,就算是偶然一時衝動,只要冷靜下來了,多半也會意識到自己的行為的愚蠢,然後放棄自己的行為……
這樣的人,即使有自殺傾向,通常也是很容易可以被勸說的……
很多人總是叫叫嚷嚷說要自殺了,但是實際上通常這一類人,內心之中對於死亡的恐懼還是很強烈的,想要自殺也往往只是一時之間的衝動,如果真的跑到高樓上,通常只要往下看一眼,馬上就會腿軟放棄了……
而理性的人就不同……
理性的人如果想要自殺,通常是不會告訴別人的,並且一旦做出決定之後
第兩千零二十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