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玫瑰古堡。
其實,所謂的秩序,本質上來說……
就是四個字……
賞善罰惡!
是的,賞善罰惡!
對於善良的舉動要做出獎勵,對於惡劣的行為要做出懲罰……
只有這樣,秩序才能夠得到最大限度的支持,才會真正的產生積極的作用……
而反之,如果秩序本身,無法弘揚做到賞善罰惡的話,那麼往往就無法真正讓人對於秩序信服,無法讓人真正的念頭通達!
有善不能賞,有惡不能罰,往往就是秩序崩塌的源頭所在!
在當今社會之中,諸如此類的事情,其實很多很多……
舉一個例子來說,像是老年人摔倒在地之後訛人的事件,為什麼一直層出不窮,道理很簡單,說穿了無非就是因為訛人本身不需要任何的成本,也沒有付出任何代價的風險……
當訛人變成零風險的行為的時候,自然會有許多原本沒有這方面打算的人,都產生這樣的念頭……
對於此類的訛人事件,警方通常最多只是批評教育為主,一般來說,就算最後證明了施救者的清白,訛人的一方只要一句記錯了,也就能夠搪塞過去……
在這樣的情況下,訛人不需要成本,也幾乎沒有受到制裁的風險,所以訛人的事情也就自然會越來越多,這並不是人性之惡,只是司法制度導致人們產生的一種不訛白不訛的心理……
而同樣的道理,所謂的哄搶事件,其實也是的一樣的……
大卡車在路邊翻車了,往往很容易就會遭到哄搶,滿車的貨物,很可能轉眼之間就會被一群人瞬間哄搶殆盡……
哄搶哄搶,本質上來說,其實就是一種搶劫行為,搶劫本身是一種很重的犯罪行為。絕大多數人都不會去做……
但是,如果放在哄搶這件事情上,許多普通人受到從眾心理的影響,就會下意識的覺得。既然其他人能夠拿,那麼自己也能夠拿,於是這樣的人一多了,彼此之間產生鼓勵效果,於是最終就做出了犯罪的行為……
當然。最關鍵的是,哄搶這種行為,一般往往最後都是不了了之的,法不責眾的理念,在很多落後的地方,甚至是在一些司法部門的認知之中,都是深入人心的……
事實上有些時候,絕大多數的惡劣的犯罪事件,也往往都會是群體事件,而並不是個體事件。究其原因,無非就是因為人的從眾心理在產生作用,就像是鬧洞房的時候的侵犯伴娘,走在路上劫財劫色,很多的犯罪行為,其實都是因為人多而產生了莫名其妙的膽氣,才會去做一些原本不敢做的事情……
在這個世界上……
人並不存在本善或者本惡的概念……
永遠都是根據環境在產生變化的……
一個人擁有的財富越多,權利越大,影響力越是巨大,那麼這個人的善惡傾向也就越是傾向於一種中立狀態……
邪惡的人。會因為擁有財富掌握權利,而變得不那麼的邪惡,甚至反而變得非常公正……
善良的人,也會因為擁有財富掌握權利。而變得不那麼的善良,一個乞丐可能可以捐出百分之八十的財富去捐助給更加需要幫助的人,但是當這個乞丐富有了之後,卻不會再捐出同樣比例的財富了,因為那樣的行為,無論從什麼角度去看。都會是一種非常愚蠢的做法……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來說,就像是黑社會的大佬,在只是一個小弟的時候,或許還是窮凶極惡,無惡不作的惡人,對於和自己敵對的人,往往是無所不用其極的,但是如果當這個人真正成為了黑社會的大佬,在管理自己社團的時候,往往呈現出來的就會是一種公正嚴明的姿態,掌握的權利越大,財富越多,他們對於下位者也就越是公平公正,對於幫會之中的事務處理,也就越是會讓人信服!
人的善惡行為,本質上來說,很大程度上,都是和自身所身處的環境地位,還有所處在的秩序有密切的關係的……
處在一個好的秩序環境之下,人的行為就會偏向於善意,偏向於團結,偏向於互助……
因為在一個好的秩序環境之下,善良的行為往往能夠得到精神和
第一千六百二十二章 罪與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