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走投無路的時刻,往往能做出一些突破自己底線的事。大筆趣 www.dabiqu.com
就如當初考古船上所發生的事,說起船上的人,一部分是經歷過良好教育的學者教授,一部分是王國派去的軍人,平日裏前者斯文,後者英勇。
但是一次考古活動,就讓他們之間的**、貪婪、嫉妒徹底爆發。
這其中固然有那頭神秘白狼詭異力量影響的緣故,但如果這些人能坦誠相待,也不會落到一個最終幾近團滅的結局。
然而有的人在面對困境的時候,突破的卻是他們的上限......
雷恩氣喘吁吁的躺在地上,半天之後才爬起來,走到了一頭狀似野豬的動物身邊。
這頭野獸的腦袋被砸得血肉模糊,此時還在微微抽搐着,但是眼看已經活不成了。
看到這情況,雷恩才長舒了一口氣,再次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他本身的情況也不太好,在之前的搏鬥中,那頭野豬不止一次的向他衝撞而來,雖然雷恩盡力的去閃躲了,但是還是不幸被蹭到了一下,就這一下就讓他的胸口喘氣都火辣辣的疼。
這已經是雷恩離開淺水村的第三天了,布格給他的麵包早已吃完,如果仔細看他身上的話,就會發現,他受的傷不止一點,雙手鮮血淋漓,不知道是他的血還是那頭野獸的,就連臉上也出現了幾道刮痕,說深不深,說淺不淺,就算傷好了留下疤也是免不了了。
換以前他肯定會吐槽一句自己倒霉毀容了,不過如今他反而會慶幸自己的眼睛沒在那次的戰鬥中瞎掉。
等喘氣稍微順暢一些了,雷恩才再次站起來,把雙手舉在眼前看了兩眼,隨後他自嘲的笑了笑:
「我是不是穿那身盔甲穿傻了,我明明是個很膽小的人啊。」
幾天前坐在淺水村村頭的時候,雷恩也動過歪念頭。
村子裏有食物,或許可以偷一點?
外面大道上的禽畜,或許可以抓一隻?
但最後他想到的是布格的話,當然,不是那些正義熱血的東西,什麼「身為冒險者的覺悟」之類的,而是「也許你剛走出去十里地,就會被怪物吃掉」。
淺水村這裏是碰巧比較太平,沒什麼事需要幫忙,那其他地方總有吧?
說起來很簡單,但對雷恩來說,這是一個極其艱難的決定。
一般的村莊城鎮,小事村民們肯定就自己做了,會交給外人、尤其是冒險者的,那肯定都是一些麻煩事,比如清除野獸、怪物之類的。
以雷恩的實力,要應付那些東西不是一件簡單的事。
況且事情也許不像他想的那樣,萬一他跑出去,卻沒有找到工作呢?萬一他在路上就遇到危險了呢?
比起外出冒險,也許在淺水村干一票才是最佳選擇,不過他最後選的還是出來拼一把。
經過這幾天的時間,他對這野外的環境也算有了一些了解。某方面來說,野外生存很難,到處都是各種亂七八糟的、雷恩叫不出名字的生物。說好聽點叫生物,其實就是各種野獸和怪物,甚至還有一些人形種族,但是都是智力極低而且非常野蠻粗魯的,雷恩懷疑這些玩意在後世「大統一」的階段,都被滅絕乾淨了。
試想一下,連食人魔這樣的種群在後世都經過教化,「勉強」的融入了現代社會,能與其他種族進行基本的溝通,這些種族卻灰飛煙滅了,可想而知他們有多難交流。
有機會雷恩倒是想去查查相關的生物資料,前提是他還能回去的話。
不過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野外生存也沒有那麼難。
怪物眾多的同時也意味着資源眾多,食物沒有想像的那麼稀少,前提是你有實力去獲得它。就好比布格,六十多歲才外出冒險,也在外面十幾年了,布格自己說是運氣好,但雷恩覺得,他能活到現在,一方面是因為身為卡爾沙姆的聖騎士,這位老人或許不像表面上那麼虛弱。另外一方也是和這野外的環境有關。
頭兩天雷恩還只敢「偷雞」,欺負一些小動物,或者從一些怪物營地里順走一些東西。
但這也不是完沒有危險,他臉上的傷口就是這麼留下來
第九十八章 我又迷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