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三十米,一場激烈的廝殺正在進行。
畢方抓住岩壁,穩住身形,兩道身影已經幾乎消失在他的感知範圍內了,即便偶爾出現,也只是一閃而過。
古希臘年代,傷害海豚會被判處死刑。
之所以如此, 是因為歷史上從來都不乏類似海豚救人的故事。
曼迪就是親身經歷者之一,在三年之前,他曾和眾多好友在澳小利亞東海岸衝浪,在第二波大浪即將襲來之際,一條虎鯊隱藏其中。
那是大洋中最兇猛的鯊魚之一,是鯊魚家族中僅次於食人鯊的兇猛殘忍的食肉動物, 是目前所知的在其所在科屬中體型最大的成員。
體長最大能夠達到近八米!
八米, 幾乎是一輛小型廂式卡車的長度。
它們捕殺各種海洋魚類、哺乳類、海鳥,海龜甚至人, 被喻為「海中老虎」。
它們兇猛貪食,長着鏟子一樣的寬吻和一嘴牛排刀似的牙齒。
由於身上有着像老虎一樣的花紋,所以有了tiger shark的名字。
曼迪遇到肯定沒有八米,但也絕對超過了五米,比正常的小汽車都長得多。
當時虎鯊的花紋與反射陽光的波浪紋混雜在一起,閃耀着獨特的光芒。
它朝着曼迪急速衝來,很快進入到攻擊範圍。
畢方很想知道當時的曼迪在想什麼,或許是腿軟到要從衝浪板上跌落,
雙方距離不到兩米,曼迪的手指划過波浪,在陽光的折射下,就像是摸到了鯊魚的皮膚。
他低頭想下看,就像是望着玻璃展櫃裏的鯊魚標本,很快, 他也將成為標本中的一員。
就在此時,一條海豚跳了出來,從側面撞開了虎鯊,將其驅離。
那一刻,曼迪感受到了有生以來與動物最強烈的關聯感,以至於銘記到三年後的今天,依舊樂此不疲的和眾人說起這個故事。
彼時彼刻,恰如此時此刻。
牛港鰺與海豚的對戰在畢方心中早有定數。
海豚必定會贏。
僅從數據上比較,牛港鰺就遠不是對手。
牛港鰺的時速可以達到六十公里,可海豚可以達到更加恐怖的七十公里,接近二十米每秒,極限更是能達到八十公里,二十二米每秒,快到牛港鰺根本摸不到它的影子。
事實上,曾經有科學家們認為,根據海豚的自身特點及形體,它的游速怎麼也不能超過20千米/小時。
如果海豚的游速超過了它的肌肉所能承受的限度,只有在以下兩種情況下才能得以實現。
一是海豚的肌肉具有超自然的高效率,比一般哺乳動物強6倍。
二是它採用某種奇特的方法減少阻力。
這種假說,是1936年央國的一位水生動物研究專家詹·格雷提出來的,這一理論被稱為「格雷怪論」。
海豚的肌肉並沒有特殊的構造, 這一點很快就被證實,當然也就不具備超自然的高效率。
因此按照現有推測, 那必然是第二種原因導致海豚的高速遊動。
是形體嗎?有人猜測。
並非如此。
科學家做出一個海豚的模型, 從體型到體表都與真海豚別無二致,在模型上還安上了與海豚尾鰭所產生的推力相同的推進器。
實驗的結果讓人大失所望,它與海豚的速度比起來要慢得多。
後經眾多物理生物學家進一步研究才發現,海豚的皮膚分上下兩層,上層也就是外層,彈性很強;下層也就是內層,也有很好的彈性。
上層皮膚在受到水的壓力時,會根據水壓的程度而變得凹凸不平。
當海豚進入高速運行時,身體振動所引起的紊流就會在皮膚的凹凸變化中得到調整,這樣就能大大減少阻力。
極其神奇。
除此之外,海豚看似可愛,卻牢牢佔據在海洋食物鏈的最頂端,戰鬥力比絕大多數人想得都要強大。
鯊魚是海洋中最兇猛的魚類,號稱「海中狼」,以受傷的海洋哺乳類、魚
第五百四十三章 我要揍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