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命玩笑》

    致命玩笑絕對是d漫畫能排的上號的神作。

    第二個小丑,笑疤,就是《致命玩笑》中的小丑。

    他之所以不叫小丑,而改名「笑疤」,當然是因為哈莉和之前已經有過一個小丑。

    哥譚超級罪犯都曉得小丑是被哈莉折磨得失去活下去的勇氣,自殺而亡,笑疤還打算偽裝成「科波特第二」,自然不會取個霉運罩頂的名字

    說說致命玩笑中小丑的起源。

    那部漫畫之所以是神作,是因為漫畫中的小丑不再「高不可攀」,他就是個普通人,讀者讀到他的人生,感覺像在看自己。

    他有點小理想,膽子也不是很大,有家庭,需要為生活忙碌。

    在成為小丑之前,他和我們正常人沒任何區別。

    但他經歷了「糟糕的一天」:老婆被電死,一屍兩命,他奮鬥的方向沒了。偏偏還被幫派分子欺騙、脅迫,被蝙蝠俠追捕,結果掉進生化廢水池,臉沒了,聲音沒了,皮膚被腐蝕一天之內,靈魂和肉體遭受雙重極致打擊。

    他瘋了。

    小丑誕生。

    雖然他有犯罪意向,但首先,是幫派分子找到的他;其次,他需要錢,老婆等着生產,娃兒需要奶粉。

    可以說,在他成為小丑,犯下第一起案子之前,吉米都是值得同情的。

    可能有人說,他活該,明明有實驗助理的工作,卻偏偏辭職搞藝術。

    而之所以有這個設定,是為了增添他的悲情:社會容不得理想,不僅吉米被生活摧毀,夢想也一起被摧毀了。

    簡單來說,摧毀美好的東西才叫悲劇,摧毀不好的東西那叫「垃圾回收」。

    一個有理想的人,顯然比一條老鹹魚要美好。

    而且吉米有追求理想的資本,他並非不切實際地盲目。

    誰敢說小丑講笑話的天賦?

    說完《致命玩笑》中的小丑起源,再說說漫畫講了什麼。


    漫畫劇情其實也簡單,小丑想用戈登向蝙蝠俠證明:人生是個玩笑,每個人都是小丑,只要他遇到那個很糟糕的一天。

    小丑的這套理論不浮誇,比諾蘭的《黑暗騎士》接地氣多了。

    因為這本就是他的經歷,也是我們普通人的經歷。

    天朝有句話,成年人的崩潰,往往就在一瞬間。

    崩潰之後,絕大多數人都是爬起來繼續麻木生活。

    小丑沒有選擇麻木,而是算了麻木的人太多了,作者才幻想有個不麻木的,做出別的選擇的人。

    從吉米成為小丑後,生與死、富與貧,對他都沒了意義,他的人生已經完了,他也瘋了。

    對瘋子來說,財富金錢沒任何意義。

    所以,別說「小丑搶了那麼多錢,為何不好好過日子」之類的「瘋話」,小丑已經瘋了!!!!

    瘋子的追求大概是和同伴「玩耍」。

    「瘋子小丑」的追求是向蝙蝠俠證明自己的理念。

    唔,在小丑眼裏,蝙蝠俠和他一樣,都是經歷過「糟糕一天」的瘋子。

    小丑證明理念的方式很殘忍,至少對戈登來說很殘忍(他純屬躺槍,被牽扯進兩個瘋子的恩怨情仇)。

    小丑闖入戈登家,一槍打碎芭芭拉的脊椎,把一個鮮活少女打成癱子,不僅如此,他還扒光芭芭拉的衣服,各種姿勢拍攝她的果照。

    呃,不是為了色。

    接着,小丑把戈登綁架到廢棄的遊樂場,也把戈登衣服扒光,讓他陷入最羞恥的境地,之後對戈登各種折磨。

    比如,強迫沒穿衣服的戈登看他女兒芭芭拉的果照(如果有興趣的,可以看看漫畫,戈登是真的慘)

    小丑的目的很簡單,讓戈登也經歷「糟糕的一天」。

    如果戈登放棄曾經堅持的正義理念,一槍打死他,那他雖然死了,但也向蝙蝠俠證明:人生就是個笑話,所有人都是小丑,現在還沒變成小丑,只因為糟糕的一天沒到來。

    結果戈登向小丑證明:別看老子是配角,老子的理念比百特曼都堅定。

    嗯,《致命玩笑》第一男主小丑,第二男主



  
辣醬熱乾麵推薦:  變身漫威的我也要當霸主  公若不棄,願拜為義父  權游:最強龍媽  我成了龍媽  
隨機推薦:  西遊:人在天庭,朝九晚五  開局簽到荒古聖體  因為怕痛所以全點防禦力了  他比我懂寶可夢  
『加入書籤,方便閱讀』

熱門推薦

搜"我要與超人約架"
360搜"我要與超人約架"
語言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