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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零四七章 四十二歲出門遠行

    在荒草村第三個禮拜的課結束之後,於東收拾東西準備回去,不過卻被余樺給攔住了。

    「員外,幫我帶個東西回去。」

    「什麼東西?給嫂子跟海菓帶的?」於東好奇地問道。

    余樺搖搖頭,隨後拿出一卷稿紙出來,笑呵呵地說道,「前兩天寫了點東西,你幫我送去鐘山,看他們給不給發表。」

    「稿子?」於東瞪大了眼睛,有些不敢置信。

    余樺的產量之稀少是他們這些人之最,前兩年還偶爾出那麼一兩篇隨筆,這兩年基本上就沒產出了,沒想到在這裏待了兩個多禮拜就寫了一篇稿子。

    「我看看?」於東問道。

    「看唄,老王已經看過了。」余樺隨意道。

    「,還是隨筆?」於東又問。

    「。」

    於東看着手裏的稿子大概估量了一下,也就三四十張稿紙的樣子,每頁算三百五十字,估計也就一萬多字。

    這個量對於東來說可以說是十分少了,他有的時候半天就能寫這麼多,不說在於東這裏,就是放到一些產量稍高的作家那裏,也就一兩天的產量。

    但是對余樺這樣的選手來說,能在兩個多禮拜寫出一萬多字,可以說是十分高產了,而且余樺肯定不是一來荒草村就動筆的,所以寫作時間肯定是少於半個月的。

    「這篇你寫了多久?」

    余樺想了想,說,「大概一個禮拜時間吧。」

    一個禮拜,平均每天要寫接近兩千字,速度非常快了。


    「我還以為你在這裏天天就跟他們打牌了呢。」於東開玩笑道。

    說起打牌,余樺倒是有些不好意思了,「嗐,牌還是要打的,主要是為了聯絡跟其他老師的感情。當然,文章也是要寫的,主要是在這邊平時也沒別的事情做,寫點東西也能打發時間。」

    於東欣慰地點點頭,「好,我會將你的稿子送到《鐘山》那邊,他們如果不收,就送到《收穫》那邊。」

    余樺笑了笑,「其實發到哪家我都不在乎,你看着辦吧。」

    於東點點頭,「行,那我走了。」

    回去的路上,於東展開了余樺的那篇稿子,讓於東意外的是,第一頁的最上頭竟然工工整整地寫了這部的名字,更讓於東意外的是這部的名字竟然是——四十二歲出門遠行。

    這個名字讓於東想起余樺的成名作《十八歲出門遠行》,相較於《十八歲出門遠行》這部本身,於東對這部背後的故事更加熟悉,因為每次喝酒的時候余樺總會念叨那時候的事情。

    那時候的余樺寫作已經有幾年了,也在《燕京文學》雜誌上發表過,甚至還獲得過《燕京文學》獎,只不過他依舊是文學界小透明一個,沒有多少名聲。

    但是《十八歲出門遠行》發表的那一年,是他人生的第一次高光時刻,當年他接連在《燕京文學》跟《收穫》上發表了幾篇,並加入了魯迅文學院文學講習班,那也是余樺最有激情的時候。

    有人說,如果想要認識作家余樺,一定要看他的《活着》,但是如果想要認識先鋒作家余樺,那麼肯定要看《十八歲出門遠行》。

    這話未必就說《十八歲出門遠行》比《在細雨中呼喊》更能體現余樺的先鋒性,但《十八歲出門遠行》確實更能概括早期的余樺。

    那時候,余樺的文字還不如《活着》以及《許三觀賣血記》那樣純熟,有些讀者在讀《十八歲出門遠行》的時候甚至會認為,這篇大概可能或許是一個初中生寫的,而且必然是一名學習成績一般的初中生,這篇在文字上的應用確實會給人這種錯覺。

    讀《十八歲出門遠行》的時候,很容易讓人想起卡夫卡,事實上,余樺自己也承認,他受卡夫卡影響很深,至少在寫這篇的時候是這樣的。

    的故事非常跳脫,給人一種荒誕、詭異的不連續感。

    收回思緒,於東緩緩地吸了口氣,然後開始翻開手中的這篇手稿。

    「李老頭的兒子托人帶信回來報平安,跟着信一起送回來的,還有五百塊錢,半天過後,村里人都知道了,李老頭兒子李癩子在外面掙了大錢……」

    於東坐在



第一零四七章 四十二歲出門遠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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