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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3)章 美國博仔

    測試廣告1隻是沒想到,在黑幫中,林博文仍然是另類,難有出頭之日。書神屋 www.shushenwu.com

    即便是新黑幫,也是要講一些老傳統的。

    很多老大認為,林博文是個混血雜種,他們羞於和這種人來往。

    在幫派中,林博文也是被大家排斥的對象,相當孤立。

    幫主八指明對林博文很不屑,經常對他喝罵,讓他不要惹是生非。

    林博文當時才十八九歲,膽大妄為,肆無忌憚。

    他對幫主八指明的話,只是陽奉陰違。

    平時,林博文帶着自己一批小弟綁架勒索,目的只有一個——「錢」!

    林博文去綁架之時一律持槍,受害人根本不敢抵抗。

    去取贖金時,都是林博文親自帶着兩顆菠蘿(美制手雷)取錢。

    林博文聲稱:「一旦發現異常,我就會引爆手雷自殺。我的兄弟聽到爆炸聲,就會迅速殺掉人質。」

    由於林博文窮凶極惡,根本不怕死,人質家屬只得老老實實給錢,根本不敢報警。

    由此,林博文錢越來越多,膽子越來越大,甚至敢於綁架同屬黑道的其他大哥。

    對此,江湖上很多人群情激奮,認為林博文黑吃黑,壞了江湖規矩。

    幫派內部,也有很多人對林博文不滿。

    ……

    除了不守江湖規矩以外,林博文連警察也不怕。

    本來江湖規矩,條子耍黑社會,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即便再兇狠的黑幫分子,見了警察也是只能跑的。

    但林博文不同。

    他曾放話:「哪個條子來對付我,我就去要他的命!」

    1981年11月2日,林博文一夥在台中縣烏日鄉喝酒,被一個路過警察盯上。

    見有警察跟蹤,林博文二話不說,直接掏出手槍,指着警察的頭:「告訴你,我是美國博仔。就憑你一個小警察,還想抓我?」


    林博文的小弟搜出警察的手銬,將他銬起來,扔到路邊的臭水溝里。

    由此,林博文他們又因持槍被「依公共危險罪」通緝。

    黑白兩道都得罪了,這可不是小事。

    本來就被孤立的林博文,逐步處於眾矢之的。

    ……

    1982年4月23日,林博文一伙人手持軍用手槍,光天化日之下,在台中市千越百貨公司門前,綁架了富商鄭國興,勒索巨額贖金。

    案發後,警方通過線報得知是十五神虎幫所為,直接找到幫主八指明。

    幫主八指明知道這是林博文乾的,極為憤怒。

    林博文不聽從號令,幾次三番搞事,導致幫派被警方重點盯上。

    幫主八指明決定不保林博文,告訴警方:「這是林博文乾的,他已經不是我們十五神虎的人了。你們抓他就是了。」

    由此,警方開始對林博文的通緝。

    1984年初,林博文和幫派徹底決裂,他在台中市成立了「後龍十五神虎幫」。

    ……

    林博文得知被其他幫派和自己幫派出賣,惱羞成怒,開始放棄綁架,改為打劫幫派賭場。

    林博文的作案模式是,突然帶着幾個小弟沖入賭場,用手槍和手榴彈威脅,要求給至少50萬台幣。

    面對凶神惡煞的林博文,賭場小弟早就魂飛魄散,四散躲避。

    如果賭場老闆試圖還價,林博文立即對天花板開槍威嚇,甚至拉開手榴彈的保險,威脅炸毀賭場。

    到了這種地步,誰不怕死?

    賭場老闆只能老實的給錢,送瘟神。

    林博文先後在台灣中部搶了十幾家賭場,從沒失手。

    要知道,任你是再厲害的歹徒,誰敢去搶這麼多幫派的賭場?三聯幫、四海幫、松聯幫、北聯幫、飛鷹幫,哪一個是好惹的?

    此舉犯了眾怒了,林博文也成為黑道的首要公敵。

    ……

    海山唱片的接待人員說道:「林博文真的很厲害。他根本不需要綁票,也不會親自去搶劫。他缺



第34(3)章 美國博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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