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恩,出生在監獄。
是的,你沒看錯,他就是在監獄出生的,甚至他的一生只有極少部分時間沒有待在監獄。
她的母親在懷孕期間被關押到監獄,他出生以後也沒有被寬恕,所以他只能在監獄長大。
從出生開始,貝恩幾乎已經註定了一輩子待在那個暗無天日、罪惡橫生的監獄。
這樣的開局,顯然比某些英雄自以為倒霉的父母雙亡、屌絲人生模板要悽慘得多。
六歲,貝恩的母親去世。
他開始一個人在監獄生存。
一個能夠讓孕婦坐牢且將剛剛分娩的孩子也視為罪犯的監獄,任何秩序和善良都只是一種奢望。
監獄中的打架鬥毆、流血謀殺、恐嚇動亂等等負面能量逐漸扭曲了他的心靈。
貝恩以極其殘忍的手段殺掉了一個準備利用他來越獄的囚犯,後果就是他被關進了更加黑暗孤獨的地下牢籠。那是一個終於只能與老鼠為伴,每天潮水上漲後牢獄會被淹沒,他只能在這種環境下掙扎求生。
十年!
貝恩活下來了。
這,是鍛造了他如今強大精神與意志的直接原因……
十年懲罰結束,貝恩回到監獄,他成為了一個奇蹟,或者說是罪犯眼中的英雄。
他開始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資源來訓練自己,不管是體魄,還是知識,武裝了身體和頭腦之後,他很快就成為了監獄之王,也正是在那個時間,他聽聞了哥譚市的蝙蝠俠。
隨後,他由於強大的身體素質被美國政府選為生化實驗對象。
同為實驗體的人相繼快速死去, 只有他活了下來。
實驗結果對於美國政府而言當然是失敗的,但對於貝恩來說卻已經成功了。
他的身體蛻變得更加強壯甚至表現出了超人類的素養, 只不過這樣的收穫需要付出一點代價。
也就是他身後的管子和頭上的面罩。
……
自古以來, 猛將與謀士, 都是成大事者不可或缺的兩大要素。
要是兩者結合,那最次也是流芳百世的王公大臣, 或者乾脆直接成了天下第一人。
洪非要做的事情不是奪天下,但本質上差不多。
如果有一個能謀能打的助手。
那麼洪非在單位時間內能夠做成的事情會更多、更穩!
其實,洪非向來都不認為自己是一個謀略型的人。他能想到的計劃, 很多人都能想到。他的優勢一方面是上帝視角,另一方面是可以通過戰鬥不斷加強自身實力。
前者無需過多解釋,後者,不管是在漫威還是dc都能稱得上「異端」。
細數各類主角,要麼變異、要麼血統、要麼運氣、要麼就是財富支撐。
一步步依靠自己的努力提升上來的極少。
尤其是將範圍界定在人類內部的時候, 答案足以令許多人絕望。
回歸正題, 拋開以上兩方面, 洪非縱然也有自身的優點, 但比其他人強得有限。
這種時候, 就必須尋求外界的幫助。
雖然這同樣會讓他從孑然一身的灑脫, 轉變到擁有勢力後必然要面對的多種問題。
但這對洪非來說不是束縛, 反而是機遇。
他的能力來源直白地說是做好事或壞事。
直抵本源。
那就是不斷搞事。
生命不息,搞事不止, 實力的增強也就不會停止。
越多的人才, 才能做越多的事情。
走到當前這一步, 洪非對於單有武力值強大的人已經沒有多少需求了, 如死射、殺手鱷等等都是被指揮出去做事的,雖然強於普通人, 但用法和小兵沒太多區別。
畢竟他自己現在已經有辦法能夠自己製造強者。
所以他更加關注的還是謀略型的人才。
話又說回來, 能兩者兼具, 當然才是極好的。
尤其是如貝恩這一類,武力與謀略相得益彰, 精神與意志出類拔萃, 同時又能夠和洪非
第436章 打死他們,或者被他們打死(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