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19
鄭易一愣。事實勝於雄辯。
他點頭:「我明白了。」
「除此之外,指甲縫裏還有纖維,應該是來自口罩之類的東西。」法醫小朱說完,繼續,「死者身上只有一處刺傷,為致命傷,刺中肝臟。從刀口刺入的角度看,兇手比死者高出很多,身高應該在178到185厘米之間。」
隊長輕敲桌面,提醒一句:「這點保留。考慮到有強.奸案發生,兇手在殺人時,死者很可能是躺倒狀態,以此推斷身高,證據不足。」
「是。」
鄭易翻開屍檢報告,眼前出現死者魏萊的部分皮膚組織圖片,她的手腕,肩胛,腿部,均有生前造成的挫傷,是常見的防衛傷痕,也是證明她反抗掙扎的證據。
毫無頭緒啊,他用力揉了揉鼻樑。
會議結束,鄭易把老楊拉到自己辦公室,給他倒了杯水摁他坐下:「頭大,這案子再不破,得被唾沫星子噴死。」
「有些案子,不能用傳統的方法。」老楊喝了口水,「就得用我上次在會議上講的——」
「犯罪心理分析。」鄭易接他的話。
「對。」老楊道,「就拿這個案子說吧,我問你,強.奸犯為什麼要強.奸?」
鄭易一時給不出系統的答案。
老楊:「四種原因:一、權力型,為體現自身的控制力和征服欲;二、情感型,渴望建立親密的個人關係;三、發泄型,發泄自身的憤怒和受挫感;四,好奇型,為滿足性方面的好奇心,常見於未成年人單次犯罪。」
鄭易點頭:「我看過你之前寫的報告,你說詢問前兩個受害者後,根據她們的描述,推斷這個嫌疑人屬於發泄型。」
「對。權力型通常年紀稍大;情感型細膩而有需求,甚至會照顧受害者情緒,和她進行交流。」
「一個發泄型的青少年。」鄭易若有所思。
「這種類型發展到殺人,我完全不意外。你想,他憤怒,受挫,急需發泄;但死者拼命抵抗,羞辱他,斥罵他,他遭受又一層挫折,當然會殺人。用刀捅死,捅這個動作本身就是一種強有力的發泄。」
鄭易再次點頭:「是。」又道,「針對青少年固定人群的強.奸案,作案人通常都是同齡的青少年。」
「對。」老楊把自己的筆記本翻開給他看,「我做的嫌疑人畫像。」
鄭易拿過來看,見本子上記着幾點。
「1.年齡在17到19歲間,沉默內向,謹慎聰明,想和同齡人的圈子混成一團,但難以融入;
2.長相良好(案發地附近沒人反應見過可疑人,長相好的陌生人不易引起懷疑);
3.輟學,或在校紀校風不嚴的技校中專類學校(被害人均為正規高中在讀學生);
4.常常逃課,在其他各所學校附近晃蕩;(觀察目標)
5.對案發地段十分熟悉,居住在附近,或常去踩點,辦事周全有計劃有條理;
6.家庭不睦,與母親關係尤其不好甚至惡劣(施暴過程中有辱罵折磨女性行為),有如下幾種可能:1.遭受母親虐待,2.被母親疏忽或拋棄,3.母親有多個性伴侶或是妓.女;」
鄭易嘆:「佩服佩服,但還是很難抓到人啊。」
老楊說:「沒關係,魏萊這個案子我們再好好梳理梳理,一定會找到縮小範圍的關鍵線索。」
「也是。」鄭易說着,把本子推過去,說,
「嫌疑人擁有交通工具,考慮他的年齡,有汽車的可能性很小,而自行車不方便運輸死者,所以極有可能是輛摩托車。」
**
第二天,兩個少年很早就起來。
他們在屋子裏走來走去,穿衣裳,梳頭髮,擠牙膏,刷牙洗臉。
一起出去玩的次數太少。
陳念對着鏡子,把剛梳好的馬尾拆掉重新又梳一遍,左右看看沒有髮絲鼓出來了,才走出去。
清晨,不熱不涼,溫度剛好。北野和陳念坐在桌邊吃煎餅,一頓早餐靜悄悄。
狹窄的房間漸漸濕熱,像一口緩慢加溫的高壓鍋。他們出發了。
北野關捲簾門時,陳念立在一旁,忍
chapter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