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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三十章:法治大明(終)

    大年三十這一天,朱允炆兌現了自己的承諾,讓朱高燧回家過了一次年。

    這是朱高燧生命中最後一次跟家裏人過年了。

    看着自己尚且年幼的子女,看着朱棣短短几日便蒼老的面龐,朱高燧這位而立之年的漢子直接哭成了一個淚人。

    「哭什麼!」

    面對着跪在自己膝前嚎啕大哭的小兒子,朱棣一聲斷喝,狠狠的一耳光甩了過去。

    「你還有臉哭,哭可憐還是哭委屈!」

    朱高燧是不值得心疼的,如果他值得心疼,那被他撞死的無辜百姓該多麼可憐啊。

    「十幾年前,你跟老子去江西抗洪,十幾年後,你卻成了殺人犯。」

    撫摸着朱高燧被抽腫的臉頰,朱棣還是掉了淚:「從英雄到罪人,兒啊,你怎麼那麼糊塗。」

    朱高燧只是哭,一刻不停的在哭,現在的他滿心懊悔。

    是真的後悔了。

    如果這個世上有後悔藥可以賣,朱高燧絕對不會在喝一滴酒。

    成年人總是要為自己的錯誤來買單。

    即使這次朱棣用盡全部的辦法保住朱高燧的命,那兩條冤魂和這銘刻一生的血債冤孽都一定會陪着朱高燧一生。

    「人在做天在看。」

    朱棣捧過一碗餃子,渾濁的老淚濺起幾滴湯水:「吃了吧,你娘親手包的。」

    顫抖着雙手接過湯碗,朱高燧流着淚狼吞虎咽起來。

    直到將所有的一切吃了個乾淨,才抬起頭。

    「爹,兒子可以自盡嗎。」

    「咱家沒有懦夫。」朱棣的大手搭在朱高燧的腦袋上,仿佛時光回到了幾十年前的北平城,朱棣第一次鼓勵朱高燧披甲執刀上戰場那般:「你應該死在法場,挺直胸膛接受國法的審判。


    兒子,原諒爹沒有救你,誰讓你爹我是太祖皇帝的兒子,而你是太祖皇帝的孫子。

    咱們姓朱,大明就是咱們唯一的家,我不能為了你一個人的命,阻礙這個國家前進的步伐。」

    不將朱高燧這個公然踐踏法律,醉駕危害他人性命的罪犯繩之於法,而是受制於金錢、權力交互等影響網開一面的話,那麼依法治國永遠都是一句空談的口號。

    或許保全下朱高燧的性命,可以讓死傷者的家屬獲得更多的經濟賠償,但死傷者的家屬該怎麼看這個國家。

    而朱高燧的僥倖生存,又會對這個國家造成多麼嚴重的思想上的惡劣影響。

    所有人會感慨,有錢、有權,真好。

    只要有錢、有權,那麼即使是非法剝奪他人的性命,也可以通過不停的居中活動和積極賠償來贖命。

    鮮活的人命啊,就這麼開始分出了貴賤,開始明碼標價。

    冰冷現實帶來的刺骨寒芒,要用多少暖心的輿論宣傳才能彌補回來?

    當一個錯誤的判決落下的那一刻,其錯誤的行為通過輿論擴散的方式為人心帶來的傷害可能永遠都彌補不回來了,無論再送多少米麵糧油,也不敢讓這些被傷害的心去填所謂的支持度、滿意度報表。

    萬幸,老朱家都是響噹噹的漢子,朱棣將朱高燧送上了刑場,成全了朱允炆。

    行刑的那一天,只有朱棣一個人到了刑場,看着兒子挺直胸膛,看着兒子倒在槍口下。

    驕傲的留着淚。

    這起案件登了報,傳遍了大明每一個省。

    給各省地方的權貴狠狠敲響了警鐘。

    所有的官員開始嚴加約束自己的孩子,甚至出現有發現自己兒子醉酒釁事後,生生敲斷孩子一條腿的事例。

    「打殘了老子養他一輩子,也不能放他出家門禍害別人。」

    別管這些是真心還是政治投機的假意,起碼大明的民間治安和官員階級的思想都在潛移默化的進行轉變。

    官員手中的權力只是公權,而不會成為他們袒護犯罪、縱容子女的私權,永遠都不會!

    在這種大風氣和共識的環境下,朱允炆如期參加了大理寺舉行的『大理寺關於學習貫徹落實明聯皇帝陛下對全面依法治國的指示精神第一次全體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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