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麗絲和小晨曦兩個丫頭一唱一和,先從中國現在女孩一般都是22、23歲就結婚說起,說到現在流行晚婚晚育;在說到結婚是一個人一輩子的大事,對一個女人來說尤其如此,選不好丈夫可就要吃一輩子的虧,所以結婚一定要慎重,寧可晚結婚兩年,一定要選一個合自己心意的男人,也不能草草的結了婚,婚後受了委屈。
聽到兩個丫頭在那裏一唱一和說的和真的一樣,張嵐覺得自己的肚子好痛,肚子為什麼痛呢,原因很簡單,想笑又不能笑,憋得唄!呃,讓張嵐感到好笑的是,有人敢給你們倆丫頭受委屈嗎?
再然後就是艾麗絲說到現在在美國,女人決定是否嫁給一個那男人,一般都是考察一個男人好幾年之後才會決定是否同他結婚當然不會說兩人在一起同居,更不可能說兩人還沒有結婚卻已經有了孩子一般最後結婚的時候都是在三十歲左右,晚一點的甚至都過了三十五歲。
小晨曦和艾麗絲兩個丫頭在這裏不停地說,吉爾、瑪蓮和伊蓮三個小丫頭在一邊不停的將小邊鼓敲的梆梆響,場面那叫一個熱烈!氣氛那叫一個和諧!
楊芝已經不是當然那個傻乎乎什麼都不知道的農村婦女了,這麼多年在商場上的磨練,雖然並沒有怎麼深入其中,但畢竟是受了很深的薰陶。剛開始的時候還沒怎麼留意,或許還沒聽出這幾個孩子話里的意思,但隨着小晨曦和艾麗絲的話說的越來越明顯,聽在楊芝的耳朵里,便越聽越感覺不對勁:這兩個孩子,這不分明就是用這種方式告訴自己,對於結婚這個事情,現在自己女兒沒有那個意思嘛!
只是兩個孩子顧及自己的面子,而且這種事情幾個丫頭也不好意思直說,就這樣在吃飯的時候。大家當做笑話一般的說了出來而已。
楊芝聽得出來,張宗君自然也聽得出來,兩人一邊附和着兩個丫頭地話,一邊暗自對視了一眼,傳達出同樣的意思:反正女兒還小,她既然還沒有結婚成家的意思。那就隨她去吧,省的咱們說出來還徒惹人煩。
晚上睡覺的時候,楊芝越想越不對勁:說這話的只有自己和自己老公兩個人,如果自己兩個人不收,打死也不會有第三個人知道。自己沒有往外說,那知道這件事地除了自己還有誰?不就是自己老公嘛!這件事,絕對就是自己老公在不知道什麼時候告訴幾個孩子了!要不孩子們怎麼可能知道?
想想吃飯的時候聽到孩子們說的話,楊芝臉上都有些發燒:孩子們這麼隱晦的將自己的意思暗示給自己,那不是顯得自己完全是在操閒心?
想不明白。楊芝很自然的將責任推到了張宗君的頭上,「啊」的一聲大叫,發泄了一把自己心中的怨氣。翻過身惡狠狠地上去扭住張宗君地耳朵:「說!這事是不是你告訴這兩個孩子的?」
「冤枉啊!」耳朵被老婆大人給揪住,張宗君一身的本事使不出來,不得不隨着楊芝地手歪着腦袋一邊呼痛一邊喊冤:「我怎麼知道?我還覺得奇怪呢!吃飯的時候聽到這幾個孩子談論這個問題,我還以為是你不小心告訴他們的呢!」頓了頓,「老婆,你想想,我一個大老爺們,和孩子們說這個問題,丟不丟人啊!」
「真地不是你?」楊芝地手有些鬆動。對張宗君地話不由得便信了幾分:細想一下也對啊。這種事情完全是母女之間地私密話題。自己和女兒說都還覺得有些不好意思呢。自己老公一個大老爺們。和女兒談這個話題。別不彆扭、害不害臊啊!就他平時那一本正經地樣。能拉得下這個臉來?男人地臉他往哪裏擱?
這麼想着。楊芝地手不由地更加鬆動了一些。
「當然不是我!」耳朵孩子老婆手裏攥着呢。張宗君完全不敢造次。一張臉皺地如同苦瓜。一臉地委屈地表情。如同從公公婆婆和老公那裏受了雙份大委屈地小媳婦。「和孩子們說這個問題。我不是吃飽了撐地嗎!」
「奇怪啊。你沒有說。我沒有說。」楊芝終於鬆開擰着自己老公地手。一臉迷茫地喃喃自語。「那究竟孩子們是怎麼知道地呢?」
「這個。我怎麼知道?」張宗君無奈地聳聳肩。「或許是我們說夢話地時候聲音太大。。剛好又說地是這件事。結果讓幾個孩子聽見了?」
怎麼可能?楊芝白了張宗君一眼:就你那睡相。睡着了
第三二零章 不找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