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速中文網 > 科幻小說 > 妖異葫蘆娃 > 第三十章任你千般詭計,我只一路去

第三十章任你千般詭計,我只一路去

    卻說早上,王喚與丁香為了去不去參加羅森約定的決定而有些犯難。要是去了,很可能遇到危險,尤其是那裏還是什麼進寶老祖的地盤,根據石起的形容,那個樹妖可要比前些天他們遇到的金雕要厲害多了,說不定自己到了那裏就回不來了。可要是不去吧,自己現在也算是這個鎮子裏的名人了,在南來北往的客商中也有一號,大小也是個人物,要是在對方的挑釁下退縮了,那名聲就算是完了。

    王喚可是知道,在古代,一個人的名聲是非常重要的,無異於一個人的第二生命,甚至有些人把自己的名聲看的比生命都重要,這一點是現代人無法與古代人相比的。

    王喚以前在網上看小說,就經常看到有些穿越古代的小說走廢柴流的路線,主角一穿越,就發現自己成為了某某家族強搶民女的惡少,京城裏仗勢欺人的紈絝子弟,甚至還看見有成為犯人的,犯得還是偷盜罪,王喚就不明白了,主角有了這麼大的成長污點,還怎麼功成名就,萬人矚目,參加科考,進入朝堂啊,這可不是你吟兩句歪詩,對幾個對子,再抄幾本小說就成了的,這可是一輩子的污點,會一輩子被別人攻擊的。

    所以,王喚可是很珍惜自己的名聲的,並不想給別人留下一個未戰先怯的名聲。好在王喚熟讀史書,很快就想到了一個辦法,那就是,任你千般詭計,我只一路去。

    王喚決定,也不等到中午了,一早就直接去羅府,二話不說,先把羅森給滅了,這樣一來,既不用冒着危險去進寶老祖的地盤參加決鬥了,還避免了自己避戰的評價。而且這樣做還有個好處,就是即使羅府真的找到了高手來對付自己,在鎮子裏逃跑也要容易的多。

    王喚決定一下,就開始做準備,先把計劃跟丁香王書文說了,然後開始檢查裝備,首先拿出那把特製的大砍刀,給刀柄里充滿液化氣,好保證在需要的時候,大砍刀上的火焰可以一打就着,風吹不滅。

    然後再拿出一包炸藥,並給炸藥安裝上定時裝置,要是再去羅府沒有找到羅森,就在他的房間裏佈置下定時炸藥,等自己走後,羅森回家也會被炸藥炸死。

    最後檢查了防護衣,頭盔、禮花彈發射架,和還剩下的炸雷子。帶着丁香、王書文、石起和小石頭下山了。

    今天石起穿上了王喚送他的一身新衣服,黑色的西裝西褲白襯衫,增量的皮鞋,還帶上了一副墨鏡。石起穿着這一身,雖然感覺很怪異,不過也有些興奮和激動,自感自己昨天晚上的投效的效果不錯,再看自己的兒子小石頭也穿上了一雙新鞋,那些摸樣更怪,不過看那鞋的形狀和質地都不同凡響,就知道肯定很貴重,聽說叫什麼運動鞋,兒子穿上了高興的連路都不會走了,一路上蹦蹦跳跳的,每次邁步都把腳抬的高高的,生怕別人看不見那雙新鞋。

    石起的父親石老頭看見兒子和孫子的新鞋、新衣服,樂的眼睛的要看不見了,自覺地自己是祖墳冒青煙了,老天有眼讓自己遇到了一個這麼好的主子,暗下決心一定要忠心為主。


    卻說幾人下來山,一出了山嶺的隧道,丁香就咦的一聲,王喚問道:「怎麼了?」

    「好強大的妖氣啊!」

    「妖氣?哪?我怎麼感覺不到?」

    「你沒有感覺嗎?就在那邊。」丁香向着鎮子的那一邊一指。

    「我沒有感覺到有什麼妖氣,我就是覺得,外面的靈氣沒有咱們山上的靈氣充沛,文文,你感覺到什麼了嗎?」

    王書文這次與王喚丁香一起出來,是因為王喚怕遇到危險的時候跑不掉,打算在危險的時候直接有寶貝葫蘆逃到現代世界去,所以要把王書文帶在身邊,關鍵的時候可以三人一起走。

    王書文聽見王喚問她,搖頭道:「我也沒有感覺到什麼,也想丁嬸的感覺敏銳吧,她可能對妖氣特別敏感。」

    「有可能。好了,咱們走吧。」

    幾人打起精神,邁大步走向鎮子,王喚為了烘托氣氛,還拿出一個音箱,讓石起扛着,一路放着激昂的音樂,幾個人來到了鎮子。

    羅森要約王喚在今日午時決鬥的事情早就傳遍了整個小鎮,一大早鎮子裏的人們就議論紛紛,然後就看見王喚帶領幾個人雄赳赳氣昂昂的,伴隨着激昂的音樂走進小鎮,一時人人側目。

    王喚沒有理他們,先打發石



  
我們的遠征軍推薦:  
隨機推薦:  奧特時空傳奇  武道大帝  龍皇武神  御鬼者傳奇  掛了99次之後  
『加入書籤,方便閱讀』

熱門推薦

搜"妖異葫蘆娃"
360搜"妖異葫蘆娃"
語言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