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理從樓上衝下來,閃躲,扔出短刀,然後撲出去一刀抹喉,整個過程只有一秒左右。
一秒的時間,對手開了一槍,躲開飛來的短刀,然後屬於他的可能性就到此結束了。
人類之於動物,最大的優勢或許就在於人類懂得利用工具,然而有些時候,自身的強大要比工具的強大更重要;或者說,工具的強大也是有局限性的,比如大樓內這幾人明明拿着先進的武器,但還是被吳理用刀給幹掉了。
國外做過許多實驗,關於刀和槍:
兩人相距七步,也就是三米多的距離,沒有經過訓練的普通人可以在1.5秒內撲上去用匕首刺中對手,而對手就算是經過嚴格訓練的警察,提前有防備,也很難在1.5秒的時間裏把槍從槍套中拔出,抬起手臂,在自己被刺中之前,完成瞄準和射擊的動作。
這個實驗繼續改進:在拔槍的同時向後退,但三米的距離還是太短,有很大概率被傷到;之後不斷拉遠距離,直到雙方相距七米,才能做到百分百在被刺中之前完成射擊。
而這,是普通人和久經訓練的警察之間的對比。
或許有人提出質疑,槍從槍套里拔出來耽誤了很多時間,如果提前拿在手裏,只是舉槍射擊,速度會快很多,國外也有相關的試驗:
一人拿槍,一人拿刀,身前的木板上有氣球,兩人同時出手,一人舉槍就射,一人抬起手臂前刺,結果顯示用刀的速度更快;從擊破一個氣球到連續擊破兩個,從步槍到手槍,結果都是用刀的速度更快。
以上兩個實驗可能有局限性,而國外還做了一個最接近實戰的試驗:一個人拿槍指着另外一個人的胸口,槍口距離對方的胸膛大概三十厘米;對方用各種方式嘗試不被擊中,而槍手在對方動作的剎那就直接扣動扳機,開槍射擊。
最後發現,一邊閃躲一邊出手去撥開槍手的槍,用這種方式可以不被擊中。
軍警中許多格鬥術,還有馬伽術,在近距離被人拿槍指着的時候,都是通過這種原理,用各種手法擺脫射擊,然後完成反擊。
說到底,近距離用槍,太容易被干擾,被人移開槍口就失去了威脅,特別是面對吳理這樣身手強大的武者,近距離交手,槍法好還不如拳腳好或者匕首用得好。
當然了,這個世界上有像吳理這樣能提前躲開子彈的高手,也有一些槍法近乎於神的高手:世界上拔槍射擊速度最快的人,從槍套中拔出槍,到瞄準射擊,只需要0.0175秒!
這樣的速度堪稱驚世駭俗,而且不是亂射,近距離可以保證100%的命中率!
所以儘管吳理目前已經多次在和槍械的對抗中取得勝利,但其實還沒有遇上真正意義上的高手,哪怕是今晚那位馬伽術的master,相比起槍法,對方匕首刺殺明顯更強。
吳理警惕地看了看,確定再也沒有人後,重新將自己的短刀撿回來。
回到二樓,挨個將房間門打開,二樓的房間沒人,有臥室,也有儲物室。
吳理是想找找看還有沒有被比爾兄弟會抓來的女人,如果有,不妨順手救出去,既然沒有,他不再多停留,離開了這棟大樓。
......
大概一個小時後,比爾帶人趕到了大樓里。
一樓大廳里,地面上的血跡已經開始乾涸,刺鼻的血腥味瀰漫在空氣中。
比爾迅速朝樓上跑去,很快來到三樓走廊的盡頭,看見了倒在房間外的兩具屍體。
他臉色陰沉地可怕,跨過屍體進入房間,一眼就看到了背面朝上,倒在地上的鮑爾,這是他的親弟弟。
比爾蹲下身,咬牙將鮑爾的屍體翻了過來。
鮑爾身上有三個槍眼,已經不再流血,而脖子上有一道明顯的傷口。
比爾眯起眼睛,在屋內走了幾圈,在牆壁上找到了一個彈孔,書桌後的地面上有一灘血跡,還有牆壁和書桌上也有血跡,地上有鮑爾隨身攜帶的匕首。
比爾痛苦地閉上雙眼,腦海中浮現出一幅場景:
有人衝進房間,鮑爾開槍射擊,被對方躲開,隨後對方近身,鮑爾棄槍用刀,兩人交手,最後鮑爾被人用刀抹過脖子,當場
第二百二十章 李三,肯定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