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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說青山,就算名門貴族出身的御堂也都被天之絕夜所言震驚到,區區遊戲公司就能讓國家滿足一切要求,連國家上交也可以——?!
這未免太誇張了,連傳國玉璽都未必能做到這點,僅憑個遊戲就能?
「橘,你沒在開玩笑吧?」
她們希望天之絕夜在說笑,這事太大了,她們把握不住!連知道都不行,什麼時候死去都有可能,太危險了!
這不是機密,而是禁止!
也就是不可知的東西!!
「不用擔心,有我在沒事的!除非他們不想要想要的東西!」
天之絕夜沒有正面回復這件事,而是側面承認!
砰!
土方猛然站起身,迅速來到櫃枱把股份轉讓合同還給天之絕夜。
「你還是把這東西拿回吧,我們只是普通女生,不想涉及到那麼危險的事情中,就當我們從未知道過這件事!」
她很理智,也很清楚這件事到底多危險,還是別有關係為好。
「我知道了!但你們想,以後就找我,隨時都行!」
天之絕夜能理解土方的擔憂慌張,但他還是給予承諾,天龍遊戲公司對他沒有什麼好處,還是給她們吧。
說罷,合同憑空自燃,化作灰燼隨風飄揚。
啊???
這操作,不僅整蒙了在場三人,連觀屏的樂子人都看呆了,直接燃了?不是這想鬧幾樣!!
「你你你怎麼把它燒了!?這可是價值連城的合同——!!」
青山指着已被燒成灰燼的合同驚呼喊道,無法理解天之絕夜的行為。
「沒辦法,你們對這沒興趣,放在這裏只會被人惦記!雖然合同被人拿走簽字也不會獲得相對應的權利,但沒有千日防賊的道理,所以還是燒了為好。況且,如果你們想當天龍遊樂公司董事長,我讓人再擬份合同送來就行了。」
這事沒有大驚小怪的必要,成為天龍遊戲公司董事長不是依靠這份合同,而是他的同意!
原則上,在合同簽字就是天龍遊戲公司最大且唯一股東,能對公司進行任何安排,具有法律保護!
但是!原則就在他的手裏,他就是法!!
你可以當,別人也認同,但這與他殺你有何關係!
所以,合同可有可無,重要的是他同意,以及他會庇護!
不然即便能成為天龍遊戲公司董事長,又能當多久!剛宣佈,人就沒了,有意思嗎?
「……話雖如此,只是——」
她們能理解天之絕夜的意思,但是她們珍重無比的東西在他手上卻是隨時可拋棄的可有可無之物,內心不平衡,一時之間難以接受。
「別把精力浪費在沒有意義的東西上,該玩就玩,開心就好!你們,還不到思考煩惱的年齡!」
他對她們一直是寬容的態度,不對她們有任何期望,只要她們過上想要的生活並開心就行了!其餘事,她們可知道但不用去做!
她們就是普普通通的花季少女,能幹嘛!要幹嘛!會幹嘛!只需每天開心即可!
這就是他的想法。
說罷,他將三萬円遞給三人,表示這就是今天的零花錢。
「什麼還不到思考煩惱的年齡,明明你與我們一樣大,甚至可能比我們小呢!」
青山很不滿天之絕夜的講話方式,但手上動作卻很誠實,拿錢放口袋,這周又白得一萬円,美滋滋!!(*^▽^*)
看着口是心非的青山,土方想笑但不知該從何笑,很無語!
隨後他們吃過早飯,青山就被土方和御堂帶去玩,而他在店裏等待純局的到來。
沒多久,蓮隊就開車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