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為你提供的《》小說(正文番外:李誠(一))正文,敬請欣賞!
我叫李誠,今年28歲了,以前是一家超市的店長,現在天氣不好,就下崗在家待業。
到現在為止,我的人生中有三個人讓我難以忘記,也可以算是我最重要的人了。
第一個,是我的爸爸,他年輕時是一個社會上的小混混,找了我媽生了我後就成老混混了。他一輩子的最高點就是,給一個娛樂中心的老闆當個司機兼保鏢。說白了就是一個打雜的。但是我爸天天也乾的挺快樂、挺知足的。
他經常和我說,人生啊,不如意事十之,唯有快樂在心頭。他說他小的時候學習可好了,但是那時候家裏窮,吃都要吃不飽了,哪有錢讓他讀書啊,他就輟學在家幹活了。可是他總能碰到各種各樣的麻煩事。
幫家裏干農活沒幹到一年,就遇上了一次大旱,地里差點顆粒無收。別人就迷信說是他的命不好,這次就是讓他給方的,家裏的老人心疼田地比心疼他多,所以他被趕出了家門。
沒有辦法,不能在家種地,只能出來打工了。結果打工沒多長時間,身體就有病了。他為了省錢只能自己硬挺着,結果昏倒了,主家把他開除了,說怕被他訛上。最後他只能在社會上混了,認了個大哥,平常混混吃喝。
直到和我媽生了我,他們結婚了,才算是安定下來,有個家。在我童年的回憶里,他們兩個總打打鬧鬧的,我爸還戲稱這就是生活,真實的生活。
直到我8歲,這種打打鬧鬧的生活也沒有了。到我16歲,我爸替人頂罪進了監獄。就是替那個讓他安穩度日多年的娛樂中心老闆。
是殺人罪啊!是要槍斃的。我問我爸,為什麼?我爸說,這件事情如果他不頂罪也是摘不乾淨的,只是主犯和從犯的區別,判刑的話少說也得進去20多年,而且那個人也不可能讓他不同意,與其掙扎一翻和那個人撕破臉再進去,還不如他開始就同意了,那個人還答應了他,給他30萬的安家費。
在2003年這些錢不少了,在外面都能買兩條人命了,我爸說他值了,他說他讓那個人把錢直接存到了我的名下。讓我以後自己好好過日子。最後他說了一句,「出來混,總是要還的。」
我爸在2003年4月被槍斃,但不管怎麼說,我爸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因為他養育了我。
第二個對我重要的人就是我媽。一個就愛把自己打扮的花枝招展,出去勾搭男人的媽媽。
她和我爸是先上車後補票的。據她後來說,她是不小心才有了我,她當時不想生,是我爸給她了一筆錢,她才同意生孩子結婚的。
但是她就不是一個安分的人,在我2歲以後,她就又出去鬼混了,開始我爸發現了就揍她。但是沒用,她是好了傷疤忘了痛。所以在我8歲的時候,我爸我媽離婚了。
我爸給了我媽一筆錢讓她放棄我的撫養權,她高興的拿着錢,看都沒看我一眼就翩然離去了,從此我就再也沒看見過她。我爸後來給我講的時候說,不管怎麼樣,她都算我生命中一個重要的人,因為她懷胎十月生了我。
最後一個讓我難以忘記的人就是曲藝,我的高中計算機老師。
能讓我注意到她其實是一個意外。有一次上課的時候我躲在廁所吸煙,有兩個男老師進來後,嘴裏談論着今年新來的老師,就是曲藝。其中一個男老師說她身材不錯,是他喜歡的類型,還重點分析了她哪裏哪裏好,怎麼怎麼好。
我聽着就不自覺的記下了,就想着以後要是看到了這個新老師一定看看這個男老師分析的對不對。沒想到過了幾天,曲藝就成了我們班的計算機老師。
我發現這個曲藝就是個傻鳥,我在課堂上都這麼明目張胆的打量她了,她竟然沒有覺察。不過這樣也挺好玩的。我天天很無聊的,老師講的那些我都不愛聽,能有個這麼有趣的老師讓我逗着玩也挺有意思的。
所以我總是在課堂上無病沉吟,一會兒說人生過的沒有意義,一會兒說學習讓我頭疼,她就像個愛心過剩的居委會大媽,一會兒和我談人生,一會兒和我談未來,再不就和我談理想。我可以很負責任的說,她娛樂了我,帶給了我一段快樂的時光。
我也越看她越順眼了,但是就是歲數大了點
番外:李誠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