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樹平從唐人集團離開的時候心情是非常愉快的。
事情遠比他想像的要好的多。
無非就是兩口子鬧個矛盾,老闆為了協調下屬夫妻關係不影響工作,把兩個人暫時分開了而已,
一個國內,一個國外。
至於去國外幹什麼?
不重要。
說到底,他曹樹平要的就是一個理由,可以讓自己跟這件事無關的理由。
交差了!
第二天,派出所的民警專門去了一趟吳剛的老家,找到了依然在鬧騰的老兩口。
先是出示了勞務合同,又破例給他們看了保密合同。
隨後便開始對老兩口進行了安撫工作。
意思大概就是你兒子是去國外掙大錢了,人家江總也是為你們好,人上了歲數應該知足,應該感恩,還鬧騰個啥!
老兩口油鹽不進,說什麼也不信。
一直念叨着自己的兒子被打了,是被害了。
民警見軟的不行,當機立斷的訓斥:該查的已經查清楚了,該跟你說的也說清楚了。如果再胡鬧,那就是影響公共秩序,佔用公務資源,是要抓去坐牢的!
半晌之後,見民警真的要有把他們銬起來的意思,老兩口終於不再折騰了。
因為他們發現這些個派出所的人全部都向着那個姓江的說話,壓根就不是來解決問題的,只是為了交差而來。
他們終於認命了。
「十年」
兩個人拿着那份合同泣不成聲,事已至此,再說什麼都沒有用了。
「這好好的日子,怎麼就成這樣了啊」
吳剛的母親癱坐在地上,往日的一幕幕在腦海中浮現。
他們有些後悔當初不該那麼縱容自己的兒子,這種縱容仿佛鼓勵了吳剛一次次的對李燕動手毆打。
「夫妻床頭打架床尾和」的道理他們信了一輩子,卻沒想到在這裏栽了跟頭。
民警走後,有個一塵不染,文質彬彬,戴着金絲眼鏡的男人跨進了房子。
那人自稱自己是個律師,名叫于欣,是京都某個律師事務所的。
吳剛的父母面面相覷,不知還有什麼壞消息等着他們。
于欣則立刻表明了自己的來意:「吳剛跟公司簽約了十年的勞務合同,每年勞務費為11500元,這十年中的每個11月1日,勞務費用都會打到你們的賬戶里。另外,我現在身為藍鯨控股財務總監李燕的法律顧問,就你們兒子吳剛與李燕婚姻一事,向你們發出以下幾點通告。」
「一,經我方調查,吳剛在於李燕婚姻期間,曾多次與其他女子同居,且涉嫌重婚罪。」
「二,吳剛涉嫌賭博,金額巨大,擁此惡習且屢教不改。」
「三,吳剛以索取錢財為由,暴利毆打李燕,至大腦多處損傷,多處軟組織損傷,左眼間歇性失明,右腿骨裂。」
「根據我國法律相關規定,有以上任何情形之一的,如調解無效,應准許離婚。」
于欣立於門口,面無表情,一字一句。
吳剛的母親立刻道:「調解!律師,我們調解!!」
「我方當事人拒絕調解。」
于欣立刻回應道:「我這次來就是告訴你們,現在吳剛與李燕的婚姻關係已經解除,不再受國家法律保護。你們與我當事人之間不再有任何關係,如果再通過其他方式去對我當事人進行騷擾的話,我會用法律途徑對你們進行追究。」
話落,于欣直接轉身離開,乾脆至極。
門內,是癱坐在地上的兩人。
這個家從這刻起,算是徹底的毀了。
吳剛消失的事情突然就這樣結束了。
這個人在華洲的土地上憑空消失了,除了他的父母在日思夜想以外,沒有人會記得這個人存在過。
領導們不會,老百姓們也不會。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做,每個人腦子裏考慮的事情都是跟自己有關係的事情。
就連那天在珠江帝景門口親眼目睹這件事的吃瓜群眾們也逐漸的忘記了。
第678章 雲之彼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