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治國沒有食言,在加入前進黨宣誓儀式結束的當天晚上,他就請顧民到清風酒店四樓的一間雅座小聚,就點來大盤菜餚和酒水;左手持箸,右手端杯風卷殘葉樣地享用起來。
劉治國很投入,酒至半酣就渾身流汗,感覺熱,把外衣脫掉,掛在椅子靠背上。他回過頭來,顧民認真打量着他脖子上掛着的一串佛珠,神情嚴肅地說,治國,你現在是前進黨人,怎麼還相信這?劉治國「哦」了一聲,就將一串佛珠從脖子上取下來,暫離酒桌出門到樓道當頭,把它塞出窗戶丟了,再回來繼續斟了滿滿一杯酒與顧民對酌,如釋重負地說:班長,我們都堅信前進黨,干!
顧民一飲而盡,亮着杯底問道,你堅信前進黨,以什麼作為標誌?劉治國摸一摸腦殼還是不明白。他說,我堅信就堅信,要什麼標誌呢?顧民放下酒杯,轉身拿起那件脫放在空椅子上的衣服,指着衣襟上掛着一塊前進黨的小方牌說,你看,這就是標誌。劉治國微微一笑,說我也有這塊牌子,戴上不就得了?
劉治國哪裏清楚?他將那串佛珠從四樓窗口丟下之際,一直跟蹤他的鬼魂裴杉便拿出本子和筆默默地記錄。
之後,他找到城隍廟向城隍打小報告,說劉治國又做了一件壞事,並講出緣由。未料,城隍說,這算不了什麼大不了的事,陽世的執政組織不允許其組織成員信仰其他,是有道理的,主要為了更好地管理和治理他們的組織機構,我們應該理解,如果有益於國家民眾和社會事業,尚德明禮、從善如流、我們陰界還要暗中支持。以後像這種小事不要向我打小報告了。
鬼魂裴杉又說,城隍爺,你講得有道理,我也贊成,但是我的冤家對頭劉治國把佛珠隨便拋丟我就不贊同,這是對正法不尊,他可以不信,但不能夠褻瀆。他這樣做,有褻瀆之嫌。正確的做法的是,你劉治國現在加入了前進黨,不相信其他了,應該把佛珠送還廟宇或者其他信徒,那是沒有問題的,你把它甩掉,我覺得有問題。
城隍說,你說這個問題,我也贊成你的意見,他應該把佛珠奉還那個以前請給他佛珠的人或者送給信徒。這應該算他的過失,這個過失也不太輕,佛珠是法器,有意丟掉它,當事人就可能被陰司削減一算壽命,一算即100天。這對當事人來說可能無所謂,但有所謂的是,將會折損或斷了當事人的慧命,那樣當事人永生永世將成為愚痴的生靈。
鬼魂裴杉拱手道,城隍爺,謝謝你的開示。
周末那天學校放半天假,劉治國回到家——正在別墅的三樓客廳里走動。母親許蕎香看見他胸前戴着一個前進黨小方牌,忽然想起了什麼,問道,治國,你有進步就好,你知道嗎?這是媽媽的努力。
劉治國眨着眼睛說,媽,我知道,要不是你幫我活動,我就加入不了前進黨。許蕎香盯着他的脖子看,繼而說,你知道就好。然後伸手撥他的衣領問,治國,我在觀音寺找明照法師請來的那串佛珠呢?
劉治國把腦袋一晃,說媽媽,很不好意思,我們班的班長,也是我加入前進黨的介紹人,他說我從現在開始不能信仰其他的,我就悄悄地把那串佛珠丟了。
許蕎香很不高興地說,唉,那怎麼行?你不套在脖子上可以,但把它收藏在家裏,或者交給我也行,你不應該把它丟了,那可是對神佛的褻瀆喔。
她立馬從客廳走到臥室從那個掛在衣架上的坤包里,取出那張寫有佛咒的紙,遞給劉治國說,你快念這個咒,以懺悔的心情念,請求神佛原諒。劉治國伸手一推,不要那張寫有咒語的紙,振振有詞地講,媽,你又不是不清楚,我加入了前進黨,不應該相信其他的,你還要我念這個?既然這樣,你當初就不應該幫我活動,讓我那麼容易就加入了前進黨。
許蕎香愣了一下,說治國,你不清楚,前進黨是有那個要求,但事實上前進黨的宗旨與神佛提倡的「諸惡不作、眾善奉行」有相似之處,前進黨倡導廣大前進黨人和人民群眾要遵紀守法,多為社會作貢獻,不是一樣的嗎?只是說法不同,所以你不應排斥正教,可以不信仰,但不應該有褻瀆的舉動。
聽許蕎香這麼一講,劉治國意識到了自己有過失,當即表態:要到清風酒樓去把那串佛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