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試廣告1話說這些天過去,馮洪量那邊的事情也有了進展。讀爸爸 m.dubaba.cc
林淼的這個案子,馮洪量是真當事情辦了,親自上陣不說,而且還動用了外包的手段。
律師接案子還有外包?
這事聽着真是新鮮,而事實上,還真是這樣。
為了搜集房鵬程的信息,馮洪量動用了自己的老關係,一家私人偵探公司,來替他盯梢房鵬程。
按照馮洪量經濟效益至上的原則,能讓他這個鐵公雞捨得下套的案子,那一定是有利可圖且把握很大才行。
但事實上,林淼的這個案子,別說要經濟賠償,就是要打贏都很困難。
究其原因,還是在於像這種網絡侵害名譽的案子,很難認定始作俑者的真實身份,尤其是房鵬程這種人物,他既然敢做,就一定是事先做了萬無一失的準備,看樣子,他不但是買通了網站,而且還僱傭了幫手,不留任何後患。
有錢能使鬼推磨,只要肯花錢,一定就有人願意為此背鍋。
所以常規查下去是沒有用處的。
雖然林淼確定始作俑者就是房鵬程,但是法律是講究證據的,疑罪從無。
所以,取證就顯得特別重要。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
馮洪量費盡心機地想拿下這場官司,倒不是為了和林淼的交情,也不是為了同情或者出自職業的正義感,而是他敏銳地意識到,這個案子只要能夠拿下,出名那是一定的,因為像這種名譽侵害案,而且還如此有代表性的熱點案子,在業內都可以引起轟動的,這是他鞏固江湖地位的好案子。
最重要的,這個案子最有吸引力的地方還在於,林淼的名譽侵害的經濟損失如何認定的問題。
林淼是主張1元賠償也可以的,完全交給馮洪量代理,給他10的佣金。
而從馮洪量掌握的情況來判斷的話,這個損失是可以主張天價賠償的,畢竟在流量為王的時代,櫻花社以那個微紀錄片是贏得了不少的流量的,流量就是錢,且不說櫻花社的流量有多麼巨大就是了,都上過新聞聯播的現象級創業團隊,能不大嗎?這麼有錢景的團隊,竟然因為註冊的問題被人搶注,失去了使用權,而且對方還在網上惡意攻擊,使其喪失了天使輪投資。
馮洪量用他專業的視角將這個問題連接起來,這個案子就變得有意思起來。
林淼主張的名譽侵害,只能說是這個多米諾骨牌效應下的最不起眼的一環。
可想而知馮洪量為什麼因此而樂意效勞,他能從中有巨大的名利雙收的尋租空間。
正如他在袁小珊面前吹噓的那樣:「這個案子將是流量時代第一案。」
而且馮洪量還打着一石三鳥的如意算盤,這第三鳥,自然就是袁小珊了。
讓她這位美女律師跟着他聯合辦案,是他這位老司機趁機抱得美人歸的捷徑。
於是,馮洪量確實蠻拼的就是。
見私人偵探遲遲交不出有效的證據,都跟蹤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