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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本月最後一天,四更送上,祝大家五一快樂。這個月一共七十更,二十一萬字,感謝大家支持,憤怒會繼續努力的。)
欒嬴微微一笑:「不清醒,我要是清醒,這事兒早就辦明白了。」
欒嬴看着羅美薇道:「小姐,我看在保鏢哥的份兒上,就答應他們的提案,一千五百萬,讓這個李美貞小姐做我們半周山的形象代言人。記住哦,我是給保鏢哥面子。」
韓星的老總鬆了口氣,這個價錢其實有點欺負人了,但是總算是拿下來了。以後可以從李美貞的佣金里多抽一部分,一年多抽個兩三百萬,幾年也就回來了。
大家都鬆了口氣的時候,羅美薇不幹了:「欒總,大家朋友一場,一千多萬太多了吧?人家是女孩子啊,你讓人家公司給她掏那麼多錢爭取一個代言,以後她在公司里會很沒地位的,不得被老闆欺負死啊!」
韓老總驚訝地看着這個十幾歲的小丫頭,心說這個小鬼是個人精啊!
崔美慧和李美貞也感激地看着羅美薇,一臉的感動。她們都清楚,李美貞是和公司簽了死合同了,絕對不能改,未來的十五年,都要給韓星公司賺錢,他們為李美貞投入的越多,李美貞需要還回去的,也就越多。
欒嬴點點頭:「那你說,這筆生意應該怎麼做呢?」
羅美薇撅撅嘴,裝可愛地道:「就別要錢了唄。」
欒嬴笑着搖搖頭,看到後面的李懷風也是哭笑不得的樣子,就知道,李懷風也是這個意見。
「好!聽你的,不要啦。」
韓星的老總想把這個桌子吃了。
這什麼玩意?華夏人談生意都這麼談嗎?一千五百萬!一千五百萬啊!說不要就不要了,這是談生意還是做遊戲啊!?
金逸也懵了,他不敢相信地去看着依舊坐在角落裏的李懷風,旁邊坐着一個乖乖女樣子的杜施施。
李懷風,你到底是何方神聖!?保鏢哥?這……怎麼回事啊到底!?
「欒總。」羅美薇撒嬌地道:「人家李美貞一個女孩子,擔任一次形象代言人也不容易,您好意思讓她白幹嗎?多少是不是應該給一些代言費用啊?」
欒嬴道:「她是一個新人,我用她是互利互惠,大家都有好處,否則他門老總也不會和我這麼談了,還要錢?」
羅美薇嘿嘿一笑:「就給一點點啦!」
「不給!」欒嬴想:你讓她當,那就當,但是給錢?可以不花錢的事兒,憑什麼給錢!?如果老大要保養這個女人,可以直接給女人卡,給她買房子,買車子。這種錢是要給他們公司很大一部分的,何必在這裏跟自己談判呢!?
羅美薇還是撒嬌:「看着保鏢哥的面子上,就給一點點啦!」
「不行!」欒嬴心說,我當着李懷風的面這麼敗家,回頭不弄死我?
羅美薇砰地一拍桌子,怒道:「到底行不行!?」
欒嬴被羅美薇的硬氣嚇到了,剛要反駁,看到李懷風在後面搖搖頭,只要按捺住自己的不滿:「行,大姐,你是我姐,不,你是我媽!你是我干吧愣地小媽!我給,您說吧,給多少?」
我次奧!韓星的老總想把這辦公室都吃下去!
這什麼情況!?生意可以這麼談的嗎!?他乾脆讓這個女孩子開價啦!?
羅美薇想了想:「這樣,你就給五十萬,意思意思,可以嗎?」
欒嬴鬆了口氣,心說五十萬是小數啊?還意思意思,有五十萬幹什麼不好?一般人一年能賺幾個五十萬?多少人十年也賺不上五十萬啊!
「好!代言費五十萬。」欒嬴道:「這下你滿意了吧?」
「嗯……。」羅美薇想了想:「還有哦……。」
「還有!?」欒嬴想掀桌子了。
「那個,她以後參加活動,你總不能真的讓她自己掏飛機票、自己花錢租車、自己開酒店什麼的吧?這些還是按照正常程序,由你們來承擔費用行不行?」
欒嬴閉上眼睛,心說這是和我談嗎?這根本就是給我下達命令呢啊!氣死我了!趙小田、消息稱,你倆給我等着!
羅美薇砰地一拍桌子:「到底行不行!?」
所有人都被羅美薇嚇的身體一抖,一起看向羅美薇,然後再去看欒嬴。
欒嬴點點頭,從垃圾桶里抽出合同扔給羅美薇:「小媽,您看看合同,這樣,不管你有什麼要求,你自己往上填,不管你要什麼,我最後給你簽字,怎麼樣?別跟我要了,也別跟我談了,我什麼都答應,你讓我把半周山都給李美貞,我也沒二話!行吧?」
羅美薇哈哈一笑:「夠意思,保鏢哥會記得你的好的。」
韓星的老總現在想把自己吃掉!
這尼瑪還帶這樣的?讓對方出合同,什麼條件都隨便了,自己只管簽字?這個欒嬴是個瘋子嗎?不對,這個羅美薇到底是什麼人物?不對,欒嬴口口聲聲是給保鏢哥面子,這個女孩子也是在保鏢哥前面狐假虎威,那麼……這個保鏢哥到底是誰啊!?
「那就謝謝嘍!」
崔美慧激動的都快哭了,不住地雙手在自己的大腿上敲:「成功了!成功了!這下成功了!」
羅美薇回頭看了一眼崔美慧:「催阿姨,別忘記了,這次我們保鏢哥可是幫了你們大忙了,以後不要罵我們了啊!」
崔美慧不好意思地道:「對不起啊美薇,我以前不知道你們是這麼好的人,誤會,都是誤會啦!謝謝你們這次來幫忙啊!」
「得了!」羅美薇道:「別的我也不改了,求您辦事兒,太過分也不好,就按照我之前說的,代言費五十萬,之後的活動,您多少給報銷一些基本開銷就可以了。以後李美貞小姐成了大紅人,會記得欒總您的好的,咱們可以長久合作的嘛!」
「對對對!對對對!」崔美慧道:「長久合作,長久合作!」
崔美慧雖然看上去瘋瘋癲癲,但是她看得出來,這個女孩子一直在極力為李美貞爭取很多事情。
按理說,之前說的就是只要能拿下這個代言,就已經很了不起了。之後的所謂一千五百萬,都是霸王條款,幾乎沒人能答應的。
但是五十萬,對一個新人來說,確實是一個比較能夠接受的價格,一線影星的價格可以飆升道幾百萬乃至於幾千萬,但李美貞現在畢竟沒有知名度。有了這個代言,她不想曝光都得曝光,電視、網絡、戶外媒體……各種廣告她都是一個生力軍啊!
五十萬,證明了她可以為公司賺錢,雖然不多,但是有很重要的象徵性意義。
而各種活動行程的基本開銷,則讓她少去了後顧之憂。你每次出去拍廣告或是配合宣傳,都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