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邊總督大人來了!
得知消息之後,榆林城內的大小官員立刻收拾整齊利落,換上嶄新的官服,而後帶着親兵護衛,或者騎馬,或是乘車,以最快速度衝出了榆林城南門,來到三十里外的迎客亭,而後按照官職大小,在大道兩旁整齊列隊,綿延數里之長。
秦鋒是替董千戶來的,故而和十幾名千戶官站在一起,耗子、董天豹等人跟在身後。
片刻之後,從榆林城內又衝出一支隊伍,大約有二三百騎,其中有人舉着一面墨綠色飛牙旗,正中一個斗大的『姜』字!
按照大明軍制,只有總兵之類的高層武官,才有資格使用這種旗幟!
董天豹是千戶之子,見多識廣,立刻湊過來低聲介紹:「鋒哥快看,飛牙旗下面那個騎棗紅馬的人,就是榆林鎮總兵—姜讓,此人奸詐狡猾,一肚子壞水,不知坑過多少人,故而得了一個『九尾狐狸』的綽號,跟此人打交道一定要多加小心!
後面那個騎大青馬的,是姜讓的獨生兒子—姜申旭,一個典型的紈絝子弟,啥本事都沒有,整天就知道吃喝玩樂,此人還特別的好色,仗着自家老子的權勢,經常四處強搶民女,不知壞了多人良家女子的貞潔。
而且這傢伙口味特別重,不喜歡黃花大姑娘,偏偏喜歡已婚的小媳婦,或者是小寡婦,在榆林城一帶可謂是臭名昭著,這貨也有個綽號:銀槍小霸王!」
秦鋒一邊聽着介紹,一邊聚攏目光觀看,飛牙旗下果然有一匹棗紅馬,上面端坐一位中年人,標準的國字臉,弦月眉、丹鳳眼、高鼻樑、薄嘴唇再配上三綹長髯,標準的中年帥哥一枚!
沒錯,就是帥哥!
世人常常以貌取人,認為惡人必然是相貌醜陋、滿臉橫肉,好人則是眉清目秀、英俊瀟灑,這種觀點其實大錯特錯了。
大千世界,生人無數,面噁心善者有之,面善心惡者亦有之,比如春秋時期的公孫子都、武周時期的賀蘭敏之、唐朝中後期的大詩人元稹個個是帥哥,個個是人渣!
很顯然,總兵—姜讓也是這種貨色,看似眉目和善、人畜無害,實則是一隻吃人不吐骨頭的豺狼——榆林三害,此人為首!
再往後面看,咦威武雄壯的大青馬上,怎麼騎着一個豬頭人啊,看着還有點眼熟!
認出來了,這不是幾天之前、在無量寺後園中帶着惡奴綁架小寡婦,結果被自己一頓胖揍、卸了全身關節,扔進大糞池中的那位錦衣公子嗎?
他竟然是姜總兵的兒子—銀槍小霸王—姜申旭!
秦鋒不禁大吃一驚,而後就是鬱悶,非常鬱悶。
別的穿越者,個個都是氣運之子,隨便出門亮亮相,就有達官顯貴出手相助,隨便虎軀一震,就有大批小弟納頭便拜,隨便勾勾手指頭,就有成群結隊的大美女投懷送抱那怕出門栽個跟頭,都能撿到一個大金元寶!
再看看自己,運氣糟糕透頂,第一次進兩狼山打獵,結果遇到了大股沙匪圍攻,一番血戰才得以活命。
第二次,前往綏德城買糧食,結果遇到了數萬流寇圍城,差一點就回不來了。
這是第三次,遊覽個寺廟,打個流氓而已,就得罪了總兵公子,這婁子捅的真心不小啊!
鬱悶完了,接着是後悔!
不是後悔得罪了小霸王—姜申旭,在那種情況下,即便知道對方身份,自己也會義無反顧出手、救下那兩個女人的。
後悔的是,自己不該心慈手軟,管他什麼佛門淨土呢,當時直接殺人滅口就好了,那樣就不會留下任何後患!
一念之差,悔之晚矣!
可惜世上沒有賣後悔藥的,到了這一步,只能希望小霸王—姜申旭別認出自己來,等迎接儀式結束之後,自己立刻離開榆林城,回七殺堡躲起來。
『別認出我,別認出我老天爺保佑,千萬別認出我!』
『完了,他看到我了!』
世界上的事就是這樣,越是怕什麼,就越是來什么小霸王—姜申旭騎馬經過之時,一眼就認出了秦鋒。
一則,姜申旭之前挨了揍,頸椎也受了傷,只能歪着脖子向右邊看,而秦鋒恰好站在大道右邊。
第四十四章姜家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