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屬人員發工資。
別小看這一點,這是很重要的。
最起碼,說明財政大權依舊在總部,也就是出版社手裏。
不過,銷售部那一成的銷售分成,也是全部交給李有福個人來負責分配。
原則上講,銷售部怎麼賣貨,怎麼招人,怎麼分錢,出版社全都不干涉,但可以提建議。
除了銷售部,還成立了一個市場運營部。
市場運營部的負責人,也就是主任,暫時由沉振華負責。
這個市場運營部,主要負責跟新華書店、郵電局、供銷社這些國營部門搞對接。
由於本來這種事兒就不複雜,不需要多少人,畢竟關係早都打通了,所以由沉振華負責,那是正好。
從今往後,跟國營銷售單位對接的,就是市場運營部。
而跟非國營銷售單位對接的,是銷售部。
這也算是分工明確了。
另外,紅光機械廠的保衛科跟運輸科,這兩個科的人員工資,以後通通都歸出版社的財務負責。
但是,出版社可以隨意調動這兩個科的人員,來為自己進行運輸服務。
由於這個運輸服務,主要是銷售部來使用,所以理論上,銷售部主任李有福,也可以調動這兩個部門的人員。
只是每次調動都需要寫報告,還要經過總經理,也就是曹志強簽字同意才行。
如果總經理有事不在,那就要經過社長周懷恩親筆簽字才行。
要是周懷恩也有事不在,無法簽字,牛淑芬簽字同樣可以。
換言之,在整個紅光出版社裏,真正能下令調動運輸科跟保衛科的,其實只有曹志強、周懷恩、牛淑芬這三個人。
至於銷售部主任李有福,只有申請權,沒有調動權。
其實,銷售部每個月負責交錢,再由出版社財務給銷售部員工發工資的套路,也是跟機械廠學的。
因為現在呢,紅光機械廠的保衛科跟運輸科,這裏面的人的工資以及福利待遇,實際都是由紅光出版社來負責的。
但是,給運輸科跟保衛科發錢的部門,卻不是紅光出版社,而是依舊由紅光機械廠的財務來發放。
這就是要表明,運輸科跟保衛科依舊是紅光機械廠的,不是你紅光出版社的。
同樣道理,銷售部每個月要定期給紅光出版社的財務,上繳下屬員工的工資跟福利獎金錢,然後再由出版社的財務,給銷售部的員工發工資跟獎金。
這也表明,哪怕銷售部是獨立運營,可他們手下的員工,依舊是歸出版社管。
這麼做,不是不信任李有福,而是為了以防萬一。
銷售部本來就有很大獨立性了,要是連給手下發錢也自己說了算,那出版社可就真成冤大頭了。
說白了,紅光出版社,可以給李有福當靠山,為他遮風擋雨,幫他賺錢。
但李有福以及他的手下人,也得聽出版社的管轄跟調遣,不能只要好處不講貢獻。
另外,銷售部的人,比如李有福,也可以對出版社提出建議。
比如發現市面上什麼類型的書比較好賣,我們自己也搞個類似作品拿去賣之類。
但不能打着出版社的名號,私自印刷產品出去賣,這是堅決杜絕的。
還有,既然加入了出版社,那就只能售賣出版社讓你賣的東西,不能借着銷售部的名義,賣一些跟出版社無關的產品。
當然了,銷售部主任,也屬於出版社的骨幹了,以後出版社開例會,銷售部的主任跟副主任,是有權參加的,並且也有權提出建議。
總而言之,李有福成為銷售部主任後,就一躍成為出版社的骨幹成員了。
且在某種程度上講,李有福還是權力最大的一個外人。
為了爭分奪秒賺錢錢。
曹志強在初步確立了規矩,並且用出版社的名義,分別跟李有福等人簽了用工合同之後,大家乾脆就一起在出版社開了個會。
開會的目的很簡單,就是如何在最短的時間內,賣最多的貨。
具體怎麼賣貨,曹志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