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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三章 傳說中的鬼屋

    翻牆入院後,入目的是一個寬敞的天井,再進去是座大廳。

    「啪嗒!」

    鈴木晴明走進大廳後,先是掏出一個打火機點燃,借着火光查看了一下大廳里的情況。

    只見大廳里擺放着幾張紫檀木的桌椅,倒是有幾分大戶人家的氣派。

    「呼――」

    鈴木晴明走到桌子旁邊,用打火機點燃了放在桌子上面的蠟燭,這才如釋重負的鬆了一口氣。

    與此同時,隱居在鬼屋裏的那些「女鬼」們,也發現了鈴木晴明這位不速之客。

    不過看在鈴木晴明只是一個小孩,而且又長的那麼可愛的份上,她們倒是沒有像往常一樣,直接裝鬼嚇人。

    畢竟外面天都已經黑了,鈴木晴明年紀又那么小,如果真的扮鬼把他給嚇走的話,萬一他不小心在樹林裏丟了小命,那就真的是造孽了。

    鈴木晴明在大廳了坐了一會兒,發現莊家的那些遺霜,並沒有主動現身的意思,這才拿起桌上的蠟燭,向着後院的方向走了過去。

    沒錯!

    鈴木晴明所在的這個鬼屋,其實就是莊家大屋,也就是雙兒和莊家遺霜們隱居的地方。

    說到這些莊家遺霜,那就不得不提起,清朝的第一樁文字獄――明史桉了!

    曾任天啟內閣首輔的朱國禎愛好着述,致仕後寫了一部《明史概》。

    順治8年,朱家家道中落,後人為謀生計,將未出版的書稿,賣給了鄰居富戶莊廷x。

    莊廷x少年得志,成年後卻因病眼盲。

    受同為盲人的左丘明影響,他立志要寫一部史書。


    只可惜莊廷x對史記所知不多,便購買了朱國禎的明史遺稿,召攬了江南一帶有志於纂修明史的才子吳炎、潘檉章等十六人加以編輯。

    這部史書以朱國禎視角為基礎,加上南方人心親明思想,書中一律奉尊明朝年號,不承認清朝的正統,增補明末崇禎一朝事,所提及的清朝部分多為當時「不可說」之語。

    如稱努爾哈赤為「奴酋」、清兵為「建夷」,對抗清將領壯志未酬的惋惜,以及降清將領的憤慨,無一不觸犯清朝政府的禁忌。

    《明史輯略》編輯完成不久後,莊廷x就因病去世了。

    其父莊允誠為實現其未盡的遺願,順治17年將書刊刻發行。

    為顯示該書的權威,《明史輯略》發行前,莊允誠特地找來前禮部官員李令皙寫序,並將江南名士茅元錫、吳之銘等十八人的名字一併列為着作者。

    順治18年,被罷職的歸安知縣吳之榮,試圖告發莊廷x着反書《明史輯略》,想以此作為功勞謀求復職。

    接受告發的官員曾接受過莊允誠數千金的賄賂,拒不審理,反將此事和告發內容轉述給莊允城。

    莊允城得知此事後,卻不以為然,只是將其中被告發的句子改掉,又繼續刊刻發行。

    吳之榮立功心切,見到自己的毒計沒有成功,越發想將事情鬧大,最後驚動輔政大臣鰲拜等人。

    當時康熙尚未親政,鰲拜作為輔政大臣,責令刑部官員徹查此事,並嚴厲處置涉桉的相關人員。

    始作俑者吳之榮,因忌恨當地富商朱佑明(朱佑明時常不顧忌吳之榮臉面,而得罪了該人),使了一招狸貓換太子之計,將序言中提到的「朱氏原稿」的「朱氏」歸於朱佑明,即誣告該書原作者為朱佑明。

    朱佑明和他的五個兒子被逮捕,其餘列名參校者、初審官員等均被抄家。

    康熙2年五月,清朝官方做出最終判決。

    莊朱兩家和參與編撰者,其父兄子侄年十五歲以上者斬決,妻妾女孫及子侄十五歲以下者流徙為奴。

    明史桉牽連千餘人,流放寧古塔者幾百人,以上千條性命的代價,還有銷毀一空的《明史輯略》宣告結桉,由此揭開了清朝文字獄的序幕。

    而罪魁禍首吳之榮,卻因舉報有功東山再起,得到抄沒的朱佑明的家產,官至右僉都。

    莊家遺霜在被充軍寧古塔的路途中,被何惕守(何鐵手)所救,並安頓在河北(直隸)的深山中,隱居在一座大屋裏(莊家大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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