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試廣告1 第二十四章真實目的
林煥剛到家,就看到客廳里蹲在地上,收拾東西的林迎和老媽。大筆趣 www.dabiqu.com
「喲,你們娘倆是準備離家出走嗎?」林煥將車鑰匙掛在牆上,笑着打趣道。
「對啊,我帶你弟弟去灣灣定居了。」林母也是順着林煥的玩笑,笑着說道。
「那去吧,看林迎能不能混個什麼社團的老大噹噹。」林煥繼續說道。
「那算了,就你弟這身板,還不夠別人一巴掌扇的呢。」林母搖頭說道。
林迎撇了撇嘴,一言不發的繼續疊衣服。
「你們訂的幾號的機票?」林煥坐到沙發上問道。
「八月一號,建軍節當天。」林母疊着衣服回答道。
「都去嗎?」林煥又問道。
「你爸不去,新店剛開業,走不開。」
林煥點了點頭。
「那我也不去了,灣灣以前出差的時候去過,這次就不去了。」
沒等林母說話,林迎刷的一下就站了起來。
「你不去我怎麼辦?!」
林母剛要說話,聽到林迎的話語,詫異的看向林迎。
林煥大奇。
「你們去灣灣旅遊,我不去你們就玩不了?」
「玩是能玩,但是灣灣超級演唱會我去不了了。」林迎嘿嘿一笑,說道。
「演唱會?什麼演唱會?」林母疑惑的問道。
林煥挑了挑眉。
「有red velvet?」
「嘿嘿。」林迎傻笑着,林煥明白了過來。
合着這小子醉翁之意不在酒啊。
「我說你怎麼突然要去灣灣旅遊呢。」林煥笑了起來,「她們演唱會什麼時候?」
「八月八,門票就靠你了哥!」林迎希冀的看着林煥說道。
「等等。」林母打斷了正在對話的兩人,「演唱會的門票你哥哪來的,一張多少錢?」
「不要錢,我哥認識明星。」林迎插話道。
「你哥認識明星?我怎麼不知道?」林母震驚的說道。
對於普通人而言,明星是個只存在於網絡上的生物。
「不是咱們國內的,是韓國的。」林迎拿着手機來到了林母的身邊,「媽你看,就是這個人。」
打開相冊里孫勝完的圖冊遞給了林母。
「這個人叫孫勝完,是一個偶像組合的主唱,94年人,比我哥小三歲,2月21號出生的,在加拿大長大,精通很多樂器……」林迎在林母的身旁,嘴巴像是機關槍一樣突突突的輸出着孫勝完的相關信息。
有些東西林煥都是第一次知道。
合着粉絲比偶像自己還了解她們自己唄?
「女孩挺好看的啊,多高?」林母聽着林迎的講述,划動看着照片,問道。
「162。」(官方給的身高數據,看着不太像,但還是用吧╮(‵▽′)╭)
「那還行,和我一樣。」林母點了點頭,繼續看着照片。
林煥:「……」
怎麼一股子婆婆看兒媳照片的既視感。
[老林,你要老婆不要?]
豈可修!
又是鄭坤!
林煥苦惱的揉了揉頭髮,他要怎麼才能忘掉鄭坤這句充滿魔性的話語。
「你喜歡她?」林母看了一會兒,抬頭看向林煥問道。
「我們才認識一個月,滿打滿算也才見過兩次。」林煥無奈的說道。
「這是見過兩次的樣子?」林母將林迎的手機放到林煥的面前。
屏幕里赫然是林煥和孫勝完靠在一起,朝着鏡頭微笑的那張照片。
林煥:「……」
「我承認這張照片是有點親密,但這只是wendy配合我逗林迎,所以才這樣拍的。」林煥解釋道。
「逗你弟?為什麼?」林母愣了一下,怎麼還有林迎臭小子的事情?
不對!
林迎的
第二十四章 真實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