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出台了限定地租的政策法規後,皇帝對於土地兼併的擔心幾乎是沒有了。
蒙疆放墾、遼地墾荒,連江南的田地也放鬆了買賣的限制。
因為清屯充餉、嚴懲隱冒拖欠、取消士紳免稅等政策,被壓得喘不過氣,戰戰兢兢的地主士紳終於能鬆口氣。
雖然地租是定死了下限,使得地主不能對佃戶太過剝削。但靠着剩下的田地租稅,地主也能過得滋潤。
保護了底層佃戶的同時,對於地主,皇帝倒也給了生存的機會,只不過是比以前賺得少了而已。
知足者常樂。大家都知道這個道理,也知道皇帝的手段。你要是敢陰奉陽違,嚴懲之下便是全家流放,一無所有。
而放開了土地買賣,則給了地主用總數量來提高收入的機會。你要有個萬八千畝,就是只收佃戶一成租稅,也夠你吃香喝辣,成為富豪了。
況且,在北方、南方都大批招募移民的情況下,又有多少人願意放棄自己擁有土地的夢想,甘心去當佃戶?
所以,地主要購置大量的土地,就要找到足夠的人手耕種。怎麼吸引人來當佃戶,一是故土難離,二是降低租稅。
與地主競爭人力的不僅是地主,還有國有土地的招墾。
朝廷有規定,放墾的荒地至少要有一半是國家所有,除了安置傷殘的退役官兵及家屬,還有一個目的,便是壓低租稅。
地主能與朝廷抗衡,用屁股想也不可能。國有土地的招租條件,自然要影響到地主。
這就是一種調節,年景好,就高一點;有災害,就少一點。既是給佃戶選擇的權力,也給地主選擇是否做個良善富人。
皇帝在通常情況下,不會做出趕盡殺絕的事情。平遼之後,更是如此。
有心人都能看出來,只要不違法亂紀,只要不貪婪無度,皇帝願意給所有人選擇的機會。
地主如此,商賈如此,曾經風光無限、富可敵國的大鹽商,也是如此。
已是鹽務總監的夏中時,此時正坐在兩淮鹽政的會議廳內,冷眼觀察着下面表情不一的眾多鹽商。
在北方的鹽政改革見到了成效,穩固了改革成果,完善了規則流程。現在,終於輪到兩淮鹽政了。
本來,太祖時推出的「開中法」是有利於國民經濟的發展,尤其是對北方邊境地區的開發建設尤為有效。
要知道,商人不光是運糧換鹽,還為獲取更高的鹽引利潤,主動招募勞力前往邊鎮拓邊墾殖建築商屯。
但太祖之後,開中法成為明朝權貴及各方利益集團權力尋租的目標。導致開中法的執行變得舉步維艱,很難再良好運行。
為了保證鹽業的收入,明朝並未從根源上解決開中法出現的問題,反而選擇了本末倒置的折色法。
這種短視的做法只看到了眼前的財政利益,卻沒有看到對國家戰略層面的影響。
原先得益於開中法的邊商,為獲得更高的利潤,直接建設邊鎮商屯,促進了邊區軍需供應充足。
但折色法的出台,直接將邊鎮經濟發展的基礎抽離,邊商逐步撤出,商屯荒廢。
於是,邊鎮軍需再度緊張,軍費支出大幅提升,明朝陷入了越來越嚴重的財政危機。
所以,當初皇帝是可以選擇再行「開中法」,用嚴刑竣法來保證這項良法的施行。
但皇帝思慮再三,與臣子反覆商議,最終還是採取了更接近後世的鹽政,簡化了食鹽流通的環節。
不論是在古代,還是現代,中間環節越多,就越容易出現紕漏。就象機器,零件越多,越容易出故障。
象開中法,要經過報中——守支——市易,才算完成了全過程。在這三個環節中,容易出現弄虛作假的事情。
要杜絕是不可能的,錢財動人心哪!要加強監督管理,在行政上的投入,就又增加了朝廷的財政負擔。
所以,莫不如就掐住鹽廠這一道關。把鹽稅加在鹽價里,規定最低購貨數額,誰來販賣都可以。
這就很接近後世的做法,什麼稅和費,都包括在商品的售價里。
當然,這樣的鹽政等於是打破了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