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返校的日子了,還是決定和林可告別了再離開。
於是我又漫步到學校,找到她。「可兒啊,我要走了嗯,不過沒事,我下次回來再來找你。」「啊?怎麼這麼快啊,那你下次回來時什麼時候啊?」「誒呀,我這還沒走你就開始想我了啊。」「哥,別鬧,我跟你說正經的。」「你說什麼?你叫我什麼、?」「方恆啊,我知道你對我好,可是我一直是把你當哥哥看的,真的沒有想過男女之間的事。要麼你做我哥吧。」說完林可低下了頭,撥弄着自己的手指。沉默許久,直至她再次抬起頭。「可兒啊,你這真的是要我徹底放下你啊。」「方恆,對不起。。。」「沒事,你開心就好,做哥哥就做哥哥吧。」「嗯,哥,你到底什麼時候再回來?」我愣了會,或許是還不太習慣這樣的稱呼。「哥?」我回過神來,「啊?哦,大概半個月吧。」「這麼久啊,那你一個人在那邊要好好照顧自己。」「嗯嗯,會的,畢竟我還要留一個好身體來找照顧我的好妹妹。」「嗯嗯」
許久。。。「你回班吧,我走了。」「哦,那我先回去了,你路上小心。」「知道,你要好好學習。」「知道啦,那我先走咯。」「嗯,去吧,我看你回班了再走。」她應了一聲後就走了。瘦弱的身軀在此時顯得格外渺小,而我卻只得以另一個身份來對她好了。她走到樓道口,轉過身來,向我揮手,我也同她揮手。我與她同時轉身,離去。
我走向車站,上了離鄉的車。帶上耳機,聽着歌,不禁淚眼朦朧。
一個外表再堅強的男人也總有一個女人讓他流淚。
溫柔鄉,的確是英雄冢。
1個小時後,到達學校。上過晚自習之後,獨自一人走向燒烤店,從未喝過酒的我喝了3兩白酒,整個人爛醉如泥,托着疲憊的身子回到了家中,室友都在。「喝酒了?」代奇還沒睡,問道,「對啊,呵呵。」說完便倒頭就睡。
此時我又染上了一個惡習,酗酒。
我不怪她,因為畢竟被愛的人沒有錯,一切只是我咎由自取,放縱自己。與他人無關。
第二天,我又如往常一樣,仿佛這件事沒有發生過,我也沒有跟誰提起。因為有些事,別人沒有經歷過,再深的痛,也只有你自己能懂。針沒扎在他身上,他永遠也不知道到底有多痛。
無論把自己弄的多麼狼狽,終究還是狠不下心去放棄,直到後來她的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