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文學初級階段論和作者需求滿足論》
今天講的題目有兩個相互關係的部分:第一是網文初級階段論,第二是作者需求滿足論,這兩部分是有聯繫的,所以會交叉的講。
到2012年,網文已經有超過2億用戶,行業年產值超過30個億,可謂是洋洋大觀,巍巍盛世。如果今天我要說,網文仍處於發展的初級階段,可能會有些人不認同。
那麼,為什麼我仍然要說網文處於初級階段呢?
原因很簡單,我是從邏輯出發,而不是從現象出發的。一個行業的成熟,有個最基本的標誌,是什麼呢?
行業鏈條形成,每個鏈條都能通過合理的配置獲得足夠的利潤和生存空間。
拿網文來說,網文的從業者包括四部分:作者、網站/出版社/出版公司、編輯、文藝理論研究家/批評家(也有人把編輯和網站/出版社/出版公司歸屬到一起,認為是三部分,我認為這只是研究的方便與否,不值得爭論,雖然我更認可四部分劃分法)。
從業者也是人,作為人就會有生存和發展的需求。美國社會心理學家馬斯洛認為,人主要有五種層次的需求:生理、安全、社交、尊重和自我實現(也有七種層次說,裏面增加了認知和審美需求,囿於篇幅在這裏不詳細展開)。我們判斷網文的從業者過的好不好,受不受尊重,生理和安全需求是排在第一位的,因為這是人們生存的基本需求,但僅有生理和安全需求的滿足是不夠的。
現在社會上有一種拜金主義的思潮,認為有錢就有一切,有錢就能受人尊重。
此言大謬。這其實是在用基本需求代替包括高層次需求在內的全部需求。我調研過不同網站的上百個中高端作者,他們絕對多數的需求是一樣的:要賺更多的錢,甚至有個知名作者還說過:飯都吃不上了,還要臉面做什麼?快要餓死了,你還和我談什麼尊嚴?
但是如果飯吃上了呢,他會不會有更多的需求?
當然會的。
錢,並不是全部。尤其是對作者來說。
大家想想,你會因為一個人有錢而發自肺腑的欣賞、敬佩他麼?
不會。
說會的人,你只有兩種想法是真實的:第一種是認知錯位。也就是說其實你敬佩的是他的事業,但你誤以為你敬佩的是他的錢。比如馬化騰這批互聯網的精英,你敬佩他是因為他做出了qq,而不是因為他是億萬富翁。
如果你沒有認知錯位,那麼只有第二種解釋:你想變的和他一樣有錢,基於的是羨慕嫉妒恨的心理,你想通過對他的模仿或者親密關係得到他的錢或者資源。
這是有點可悲的事。但反過來說,這麼多作者朋友一直對金錢有着熾烈的甚至是唯一的追求,不正說明網文仍處於行業發展的初級階段麼?
處於行業鏈條第最前端最應該賺錢的作者的基本需求都沒有得到滿足,這就是隱藏在喧囂背後網文最大的真實。
從邏輯上來講,我們可以從千百萬種現象中歸納出這樣兩條:
第一, 行業的鏈條上並沒有滿足從業者的基本需求(也就是馬斯洛說的生理和安全層面)。大批作者還處於挨餓賺不着錢的狀態;網站/出版社/出版公司倒閉的一片一片,行業里大部分公司是賠錢的而不是賺錢的;編輯靠自己的工資想過上體面的生活還是奢談;文藝理論研究家/批評家隊伍根本就沒有建立,只是有些零散的研究;在這種情況下,網文的成熟從何談起?
第二, 即便是現在作者有賺了不少錢的,一年幾百萬的也有。但是,他們真正解決的只是生理和安全層面的問題,社交、尊重和自我實現的需求得到滿足了麼?很顯然,沒有。
網文在2011年之前,對巨頭們來說,仍然是雞肋的地位。直到中國移動手機閱讀基地的爆發,一月收入超過2個億,才真正的引爆了這個市場。於是在互聯網四大娛樂內容中既不賺錢又沒地位,僅能和音樂相提並論的文學,居然成了一時顯學。運營商層面上,在移動之後,聯通、電信迅速跟進,在互聯網市場上,無論是門戶網站新浪、搜狐、騰訊、網易、鳳凰,還是作為電商網站的淘寶、京東、亞馬遜,亦或是你不經常看到的百度等等都不甘人後紛紛進場,更不用提隨着移動互
網文初級階段論和作者需求滿足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