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賈老闆忙着給自己的小命添磚加瓦的時候,另一邊聯想,楊元清卻開始遭遇了麻煩。
原因很簡單,因為有人把聯想和小霸王給告了,而且還鬧出了不小的動靜。
故事是這樣的。
小明是一個正在讀書的初中生,大約在一個月前,學校裏面瘋狂流行小學霸玩各種遊戲,小明眼饞呀。
於是他找到了父母,表示自己想要好好學習,天天向上,但是學校裏面的英語課程很難,而且聽說未來還是電腦的時代,所以他就想要買一台電腦打字學習機來幫助自己學習。
家長對此自然是有些不願意的,因為一台打字學習機要348,相當於現在一個多月的工資了,他們不捨得掏這筆錢出來呀。
但是小明又哭又鬧,哭着喊着表示全班同學都有了,就他一個人沒有,被人看不起的。還有他買這個小學霸是為了好好讀書,是為了學習,不正當的要求。
你們這些當父母的天天喊着要我好好學習,現在我願意努力學習了,你們卻不讓我學習。那如果你們不買的話,我就不學習了,我天天玩去!
嘛,反正就是這樣的套路,一遍不行就多試一遍,做父母的很快就被小明給搞崩潰了,加上小明的爸爸是學法務出生的,算是個高級知識分子,也看出了電腦是未來的王道,於是在折騰了半個月之後,咬牙,給小明買了一台學習機。
不過小學霸太貴了,正好市面上出現了小霸王,而且價格一降再降,現在只要160塊左右就可以買到了,倒也不算太貴,父母就一咬牙,掏錢買了下來。
在家長們的想像之中,小明買了學習機,那就肯定是天天在電視機面前努力學習的。
事實上從外表上看也是這樣,只要家長在家,小明確實在勤勤懇懇的練習打字。但實際上等他們離開家的時候,傻子都知道小明會幹什麼。
但紙終究是包不住火的。
某一天,小明的父母因為廠裏面停電,突然放假,提前一個小時回到家裏面,結果打開門一看,就發現一群小傢伙呆在自己的家裏面,一邊看着電視,一邊高喊「接蘑菇!接蘑菇!那裏有蘑菇!!」
很顯然,這幫孩子在玩超級瑪麗。
然後小明就變成超級瑪麗了,在經過了一晚上的父母混合雙打之後,小明的腦袋上成功的多了一個蘑菇。
而在父母的混合雙打下,小明也交代一切,表示他這一個月來其實根本就沒有用電腦學習機來學習,都是用來玩遊戲的。
至於必須配送的兩盒在小明口中是英語學習卡帶的東西,其實就是兩份遊戲卡帶,而且現在外面的小賣部裏面到處都有各種各樣的遊戲卡帶出售,而其他孩子買的學習機也多半是用來打遊戲的,這就是個徹頭徹尾的遊戲機而已。
這下子,家長就不幹了,熊孩子可以狠狠的打了一通,但這學習機,哦,不,是遊戲機,就不能打了,畢竟100多買來的東西,得把錢退回來呀!
於是這位家長找到了當初購買小霸王的櫃枱,想要小霸王全額退款。
對此,小霸王先看一眼發票,然後就直接表示,這台小霸王已經賣出去一個月了。根據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商品只在7天內享受三包服務,超過了7天就只能包修,而不能夠包退了。
這家長哪裏願意呀,她心裏面本來就有一肚子火氣,現在聽到小霸王櫃枱這麼說,頓時火氣就上來了,直接站在原地就開始痛罵了起來。
小霸王櫃枱對此應對的可謂是不疼不癢,就任由對方在那裏罵,然後等到保安來了,把這對父母強行帶走。
如此看來,小霸王應對這種情況以及相當的熟練了,已經不止有一對家長來退貨了。
可問題是,這對家長和其他的家長不一樣,小明的爸爸是學法務出身的,而他最擅長的事情就是尋找法律上的漏洞。
雖然確實按照三包的法律法規規定,超過了7天時間就不能夠包退了,但如果涉及虛假宣傳的話,那可是要退1賠3的。
而這位父親還非常的仔細認真,收集到了很多小霸王的宣傳單,宣傳冊,還有電視廣告,報紙廣告之類的,然後一紙訴狀,就直接將小霸王告到了法院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