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林妍着急地打電話給我,一問才知道,她的小說被出版社的一位既是作家又是編輯的人給剽竊了。
那位阿姨馬上要舉辦新書發佈會了,我和林妍急忙上網查了新書發佈會的地點,然後匆匆趕往那裏。
到了以後,我聽到那位阿姨在打電話,她對一所學校的校長說:"我要開新書發佈會了,你馬上叫你們學校的500個孩子來參加!"我聽完以後很惱火,原來她所謂的"最受喜歡",就是這樣造出來的!
她已經在發言了。不行,我要利用超能力幫林妍伸張正義!
壞阿姨承認錯誤!壞阿姨承認錯誤!我想。但是沒有效果,林妍想的也一樣。我們的超能力又消失了。我想回家喝雪碧,可是已經來不及了。
那就蠻幹!我衝上台,搶過阿姨的話筒,大聲喊道:"這部小說不是阿姨寫的,它真正的作者在我身邊,就是她,林妍!"可是話還沒說完,話筒就被壞阿姨搶了過去,她還打圓場道:"剛才那兩個小孩,是我的競爭對手雇來搗亂的,他們不懂事,我不跟他們計較。"佴旁邊的主持人對我說:"你是她的書迷吧?不要太激動了。"哼,我才不會是這個壞阿姨的書迷呢,我是林妍的書迷還差不多!
第二天,壞阿姨還要參加簽售會。我趕緊回家喝了雪碧。
我也參加了簽售會。我利用超能力,讓壞阿姨承認了錯誤,她就離開了簽售台。
"我不配坐到那裏,因為這部小說不是我寫的,我看這個作者寫得不錯,就把她的名字抹掉了,改成了我自己的名字出版。"
"其實我已經不是第一次幹這種事了,去年我也幹過一回。我把原來作者的名字硬加上了我的名字,讓我當第一作者,他是第二作者,不過最後稿費都被我一個人留下了。"
"我從未寫過成名作,我的畢業論文也是抄的。"
說到這裏,林妍讓她停下來了。
沒想到一停下,她就換了一副嘴臉:"我怎麼會幹這種事呢,我最近喜歡演小品。"
讀者不是傻瓜,記者也不是傻瓜,沒人再相信她的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