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看《黃金漁場》背後的獨家故事,聽你們對小說的更多建議,關注起點中文網公眾號(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眾號-輸入qdread即可),悄悄告訴我吧!斯德哥爾摩綜合徵,是指犯罪的被害者對於犯罪者產生情感,甚至反過來幫助犯罪者的一種情結。這個情感造成被害人對加害人產生好感、依賴心、甚至協助加害人。
秦時鷗覺得,這小負鼠是不是就被熊大這個『罪犯』給斯德哥爾摩了。
沒法深究,反正熊大多了個小跟班,秦時鷗想趕走小負鼠,可小負鼠不走,藏在熊大身邊。
熊大似乎很享受這種情形,裝作沒有看到秦時鷗驅趕小負鼠,無辜的扭頭看向四周,但它不斷掩護小負鼠的行徑,暴露了它的意圖。
秦時鷗注意到這點之後,就沒有再驅趕小負鼠,他明白了熊大的意思。自從來到漁場,熊大是沒有朋友的,而且屢遭欺凌,現在這小負鼠願意跟着它而且和它一起玩,它已經接受了這麼個夥伴。
儘管,在小負鼠的心裏,熊大不是夥伴。
不過這又有什麼關係呢?
秦時鷗給了熊大幾顆樹莓,讓熊大轉手給小負鼠,這算是確定了兩者的關係。
尼爾森也勸說道:「沒什麼,負鼠一般壽命很短,三四年是極限,所以養育它一段時間也沒關係,說不定熊大玩夠了還會吃了它。」
秦時鷗瞪眼道:「熊大不是這樣的人——啊不,熊大不是這樣的熊,這是它的小夥伴了。」
這樣,山沒爬多遠。隊伍增加了一個新隊員。
順着河流繼續往上走,在一處拐彎的地方,一群馴鹿出現了,這群馴鹿大概十餘只,最大的一頭公馴鹿的角得有十來個叉。體長一米二,體高一米多,是個大傢伙。
平時沒人上山打獵,這些馴鹿也不太怕人,尼爾森走出來的時候,它們抬頭看了一眼又低下頭繼續在河邊覓食苔蘚。
虎子和豹子看到馴鹿後精神抖擻起來。但沒有秦時鷗的命令,它們也不敢主動出擊,熊大看了一眼就不再感興趣,回頭和自己的小夥伴一起玩。
最高興的要數毛偉龍了,他舉起雷明頓。想起這槍不適合遠射,又放下槍口,激動的問道:「怎麼樣,開打吧?」
秦時鷗也想獵一隻馴鹿,他看荷里活電影,北美老獵手們喜歡在家裏掛上一個馴鹿頭標本,他的漁場還沒有呢。
尼爾森搖搖頭,道:「不是時候。而且這裏面沒有大鹿,還是算了。」
「啊,不獵啊?」毛偉龍有些失望。
尼爾森解釋道:「我們到了傍晚。準備紮營的時候或者紮營之後再去獵鹿獵野豬,否則怎麼能爬到山頂?再說,這鹿群最大的一頭鹿才有八個叉,連十叉的大鹿都沒有,獵了沒用。」
這樣,一行人只好繼續往上走。
隔着河流。這邊是背着鋼槍的人,那邊則是覓食的鹿群。雙方對視了幾眼,然後相安無事。一方趕路,一方覓食,井水不犯河水。
與鹿群錯開之後,毛偉龍忽然感嘆一聲:「媽的,這就是傳說中的人與野獸和諧相處吧?」
加拿大很多鹿群,從小長大沒見到人類捕獵它們,所以它們對人類沒什麼戒心。當然,如果是族群被狩獵過的,那就機靈多了,看到人立馬逃跑。
繞過河段拐彎的位置,尼爾森放下背包開始採集一種半米多高的草本植物,這種植物根莖粗壯,分叉的枝上長着寬三角形的葉片。
一邊採集,尼爾森一邊介紹道:「這是紫萁,喜歡濕潤的環境,在河道拐彎的地方常見,可以用來炒肉吃,味道還不錯,如果曬乾了醃着吃,那就更棒了。」
尼爾森採集了一大把裝入背包里,一行人又上了路。
下午爬山是很累的,好在有兩條狗和一頭熊一頭負鼠可以調戲,多了些樂趣。
時不時會碰上白靴兔、榛雞、北美河烏之類的野獸和禽鳥,這時候尼爾森就不會放手了,只要有機會,就會出手獵殺。
碰到第一隻白靴兔的時候,毛偉龍過於亢奮,端起雷明頓就是轟的一槍,直接將肥兔子給崩成了一片碎肉,熊大看了都嫌噁心。
毛偉龍這才知道自己被
150.野獸橫行(常規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