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父接過香煙,點上火,問:「你們學校,現在對外面兼職的老師,又是怎麼看法?」
王國良大吸了一口,吐出來煙圈,邊說道:「有所好轉,但轉變不大。筆言閣 www.biyange.com 更多好看小說」
「那你現在還往江陰那邊船廠跑得多嗎?」
王國良笑笑,說:「更多了。他們單位船舶越造越多,噸位也越來越大,涉及到更多的相關技術方案。」
二毛坐在旁邊無聊,實在忍不住,於是找藉口說找他同學,打過招呼就出門去了。
小毛給阿爹和伯父續好水,也去了灶批間。
說着說着,王國良兄弟倆就說到了「韓琨事件」。
這時候,「韓琨事件」輾轉近2年,其間過程發展反覆曲折。
老早子,韓琨案件經檢察院偵查結束移送到法院。
這個區人民法院經過深入調查研究後,對此案卻有絕然相反的看法,認為韓琨不僅沒有給國家和人民造成危害,相反,他卻創造了社會財富。
法官得出結論:韓琨非但無罪,而且有功!因此,他的行為不構成犯罪,要求區檢察院撤訴。
一位自始至終參加此案調查的審判員說:「我們的法律應該保護有貢獻的知識分子。韓琨有缺點,應熱情幫助,但決不能一棍子把人家打下去。」
這樣一來,那麼問題複雜了:圍繞韓琨案,檢察院和法院之間發生了不同看法。
這起特殊案件,圍繞着「韓琨他是不是罪人」這個問題,在上海政法部門引起了一場持續一年之久的爭論,甚至目前還尚有餘波。
區檢察院雖最終撤訴了,但還堅持認為韓琨「有罪」,只因他「能夠交代罪行,積極退賠,決定從寬處理,免予起訴」。
韓琨不服,提出申訴,但被「駁回」。
後來上海市委領導同志對該案作了批示,明確指出把韓琨作為「罪人」對待是完全錯誤的,應該儘快恢復他從事技術工作的權利,工程師職稱照樣晉升。除掛名工資外,1200元成果獎歸還本人。市委領導並指示有關部門認真研究,重新處理。
本來「韓琨事件」發展至此,也算是終於有了一個結果。
不想,1982年12月23日,《光明日報》一版頭條位置刊出《救活工廠有功,接受報酬無罪》的文章,報道了這一個具有普遍意義的典型人物事件。
緊接着,1983年1月4日,《光明日報》在頭版頭條發表徐盼秋的文章:《要劃清是非功罪的界限》,這位法學專家從法律上闡述了對「韓琨事件」的看法,旗幟鮮明地對韓琨的做法表示支持。
同一天,《光明日報》還發表了韓琨的辯護律師郭學誠的文章:《法律應保護有貢獻的知識分子》。
由此,韓琨事件被徹底引爆。
全國各地的來信雪片似地飛向編輯部和記者站,《光明日報》順勢而為,在報紙上開闢「如何看待科技人員業餘應聘接受報酬?」專欄,開始就韓琨事件展開大討論。
在《光明日報》的推動下,「韓琨事件」持續發酵。
韓琨到底是功臣還是罪人?3000多元獎金補貼該不該拿?科技人員業餘兼職領取報酬是否合法的大討論更深入地展開,這場討論波及全國科技、公檢法司、勞動人事、黨政機關各部門。
討論持續了4個月,大討論的結果是,「韓琨事件」引起了高層注意。
中央政法委員會會議專門討論了「韓琨事件」,形成明確的意見:韓琨無罪!並作出六條決定:韓琨的行為不構成犯罪;類似韓琨的星期天工程師一律釋放;公檢法機關今後不再受理韓琨這類案子;關於業餘應聘接受報酬等政策上的問題,由中央另行研究。
後來不久,中央發文通知全國各地,科技人員在不影響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可業餘兼職並獲取合理報酬,由此受打擊的科技人員一律平反,一大批「韓琨」重獲自由。
到這裏,「韓琨事件」終於告一段落。
縱觀「韓琨事件」台前幕後的故事,有在危難之際甘冒政治風險,仗義執言救他的人,也有欲將治罪,置之絕地而後快的人。
發生如此荒誕的「罪案」,它使人們意識到不單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