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像問路這種小事,隨便找一個路人便可以解決,根本用不着找警察。但安一指現在完全一副街頭流浪漢的打扮,路人看他的眼神不怎麼友好,就跟看一坨屎似的,有多遠躲多遠,所以他只能去找警察叔叔問路了。
拍拍屁股上的土,安一指儘量露出一副人畜無害的憨厚表情,走到那名警察的身後問道:
「警官先生,請問一下最近的電影」
那名胖胖的白人警察聽到聲音,回身發現安一指,立刻瞪大了眼睛,仿佛見了鬼似的:
「不要靠近!雙手舉過頭頂!」
啊?
怎麼回事?為毛感覺這麼想抓犯人?
安一指正懵逼着,那名警官連槍都掏了出來!
「立刻趴在地上雙手放到頭頂!我只說一遍快趴在地上!」
雖說黑人體力通常都比較好,但安一指不覺得自己扮演的黑人大叔能跑得過子彈,馬上按照警察所說的照做。
「吉米!快過來,我抓到這個黑鬼了!」
臥槽,難道是種族歧視的鍋?
1920年代美國的種族歧視非常嚴重,像黑人這類有色人種處處都受到歧視,很多餐廳公然拒絕黑人進入,連搬磚的苦力工作都難以找到。實際上不只是黑人,這個年代連女性的地位都不高,此時社會由男性白人主導。
就算是種族歧視也犯不着行為如此過激吧?
安一指趴在地上,雙手舉國頭頂,腦子裏轉着怎麼脫身的念頭。
就算受到歧視,就算很多白人都把黑人當成犯罪未遂者一樣看待,但警察總不至於把無辜群眾當罪犯抓起來吧?這還有法律嗎?
另一名警察來到現場,安一指聽到車門關閉的聲音,附近應該有輛警車。
「你能確定?」
「當然,我是說我我能肯定!我在這看着他,你去把他銬住」
冰冷的手銬碰到了手腕,隨着咔嚓咔嚓的聲音,安一指已經被控制住了雙手。
他慢慢抬起頭,看到周圍的路人正在指指點點,剛才把槍的警官這時正在驅散圍觀群眾。
「畫像呢?」
「在車上,抽屜里」
兩個警察交談了一句,胖警官從車中拿出一張畫像,對比安一指的樣貌最終點點頭:
「沒有錯,就是他」
臥槽!這什麼神展開!我扮演的角色不僅是個窮鬼還是名通緝犯嗎!
這時,胖警官拉出車內無線電說道:
「總部總部,這裏是hp28,我們在115號道路抓到了一名通緝犯,現已制服」
果然還真是通緝犯啊!
那名叫吉米的警官把安一指拉起來,雙手摸向他的大衣,很快便把扁酒壺和腰上那把非常扎眼的手槍摸了出來,惡狠狠的說:
「黑鬼,你要為你的行為付出代價!」
真黑人問號。
老子才進副本不超過10分鐘,我做啥了啊!
「hp28明白吉米!帶他上警車」
除了辦身份證時去過一次警察局的安一指,這回要來個美帝警局一日遊了。
警車上,胖警察開車,那名叫做吉米的警官和安一指一起坐在後座上,用手中的槍指着他,生怕他跑了。
而安一指更好奇自己扮演的這位黑人大叔到底做了什麼,讓警察這麼神經緊張。
「這位警官,你們抓我至少給我個理由吧」
「少廢話!你自己做了什麼自己不知道嗎!」
老子就是不知道啊!
這特麼比竇娥還冤,我就是想問個路而已。
「不要跟他交談,當心他耍什麼把戲,小心一點,這傢伙可是昨天夜裏襲擊了兩名警察的重犯」
襲警?
好吧,他總算明白為何自己腰上插着一把左輪了,弄了半天那是警槍!
有那麼一瞬間安一指還以為系統轉了性,副本一開始就給個福利。現在才明白,狗屁福利,那就是個坑!
必須想個辦法脫身。
被抓進警局基本上就可以當做副本失敗,因為想襲警這樣的罪名,絕不是像小偷小摸上午進局子下午放出來那麼簡單。估計要
第一百二十四章 莫名其妙的被抓與逃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