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義人審孝禹王,他非說如果沒人親眼看見南霸天殺人,就不能證明南霸天一定就是殺人的兇手,他非說當時孝禹王殺南霸天,是孝禹王為了敷衍朝廷,他非說孝禹王是草菅人命。
這時,孝禹王這個氣啊!
孝禹王心說:照你這麼說,世界上就沒殺人犯了。
但是,沒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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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凌義人就想退堂。
因為凌義人也感覺到孝禹王的案子有問題了。
孝禹王是好人是壞人,凌義人早就聽說了。
但是,定孝禹王有罪是上級德一海的意思,他又不敢不按上級德一海的意思去辦。
凌義人心說:我還是見好就收吧。反正德一海讓我定孝禹王有罪,我也差不多能定孝禹王有罪了。
凌義人怕夜長夢多。
可就在這個時候,又出了點事。
這時,銀杏帶着她兒子南雪兒來了。
雖然夜不長,夢還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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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銀杏的兒子南雪兒給謝高俅寫了那張狀紙以後,銀杏一直就坐臥不安。
銀杏心說:兒啊,兒啊,你可真能給你娘惹事啊!你怎麼也不回來跟娘說說,你就寫了那張讓人擔驚受怕的狀紙了呢?
銀杏知道:那張狀紙惹大禍了。
這時候更使銀杏揪心的是:孝禹王是個好官。如果一個好官讓我兒子害了,將來讓我母子可怎麼活啊?
銀杏越想越有事。
銀杏就帶着兒子急急忙忙趕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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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杏帶着兒子趕來的時候,正是凌義人審孝禹王,凌義人認為他基本可以給孝禹王定罪,他準備退堂的時候。
就在這個時候,銀杏就擊開堂鼓了。
擊堂鼓,就說明有話對大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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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我還需要多說幾句。
按說這裏的鼓,是一般人不可以隨便擊的。
因為這裏是審理大案子的地方。
按現在名詞說。這是「最高人民法院」,這裏所審的案子都是大案子。這裏所審的案子都是「中級人民法院」審不了的案子。
按說一般老百姓有冤是到不了這裏的。
一般老百姓有冤,有地方官審理。
銀杏一擊鼓,馬上就讓兩個衙役看見了。
那兩個衙役急忙跑了過來。
其中有一個衙役用手一指銀杏:「這不是你一般百姓喊冤叫哭的地方。你要喊冤叫哭,你到那邊去。」
那個衙役說完,他用手往左一指。
因為左邊不遠處是成都知府柳逢春辦公的地方,那裏是一般百姓喊冤叫哭的地方。
這時,銀杏就對兩個衙役說了:「我雖是一般百姓,可我是為大案子而來的。我是為孝禹王孝大人的案子而來的。我是南霸天的老婆,我叫銀杏。」
那兩個衙役一聽。眼前這人是南霸天的老婆,他們知道現在裏邊正在審理的孝禹王案件中牽扯到南霸天啊。
那兩個衙役說:「好,你先等會。我這就到裏面去稟報。」
這時,其中一個衙役到裏面稟報去了。
另一個衙役就在這兒看着銀杏母子。
這是重要的地方,沒大人的同意,一般人是不能隨便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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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裏面的凌義人正想退堂,那個衙役就來了。
那個衙役把南霸天老婆要見大人的事一說,凌義人就沒有馬上退堂。
因為凌義人想聽聽南霸天老婆的言詞。
為什麼呢?
因為凌義人知道:這回孝禹王多半是冤枉的。既然孝禹王多半是冤枉的。既然我要說他有罪,我就得多拿點用來證明他有罪的證據。這用來證明他有罪的證據,主要取決於當時南霸天是否有罪。如果南霸天有罪的證據足,那就不足以證明孝禹王有罪了。南霸天是該死的罪犯,作為知府的孝禹王處斬該死的罪犯,當然是對的;如果南霸天有罪的證據不足,那就可以證明孝禹王有罪了。人家沒罪,你就把人家殺了,你這不是草菅人命嗎。
所以。
第八十一回、如此地害人(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