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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七章 被偷襲的閃閃(第一更)

    時間調回幾分鐘以前,閃閃剛離開遠坂宅的時候。

    是的,剛離開,對於金閃閃來說,他並不介意去救時臣的妻女。

    畢竟保護臣子的家人也是王的職責不是?

    從這一點就可以看出,金閃閃本身並不是什麼窮凶極惡的傢伙,只要不違反他的「人生哲學」,便不會有什麼問題,實際上,在五戰的時期,金閃閃即使是被二爺那個二貨各種嘲諷,也沒見他炸毛不是?

    但是正如所有人都有自己的底線一樣,金閃閃的底線卻意外的有些高。

    他畢竟是個王,在他的身上,幾乎能找到任何王所具有的特徵——無論好壞。

    對於他來說,就算是一個小丑(二爺中槍)作為他的master,都比時臣這個刻板的傢伙要來的合適吧?

    他暴虐,他孤獨,他高傲,但他卻也有着自己的行事準則。

    而時臣之所以被坑,其原因只有一條——背叛。

    是的,作為王,唯有背叛與欺騙是絕對不被允許的。

    當金閃閃得知最後一道令咒的用法的瞬間,時臣的結局便已經定下了。

    因為他很明白,時臣是絕對會做出那樣選擇的傢伙。

    (這裏必須說一下,五戰的時候金閃閃沒有被污染,沒有被污染,沒有被污染,重要的事情要說三次!金閃閃只是因為宅的久了所以性格宅化而已,就像他所說的,此世之惡要想污染他的話,至少要濃上三倍!


    之所以會有這種對於罪惡的抗性,是因為金閃閃生前定下了一條看起來很奇葩的法律,叫做【殺王令】,大概意思就是,當王死亡【無論是被篡位謀殺還是正常死亡】,而新王上任的時候,所有的罪犯都會被赦免,因為他們的「罪」是來自於先王所制定的法律,先王死亡,就意味着他們的罪也被先王所背負了,然而這條奇葩的法律在金閃閃死後就被立刻推翻,但這並不影響其成為金閃閃傳說的一部分

    換句話說,金閃閃生前,就背負了所有子民的罪惡,對於他來說,此世之惡本就已經被他所背負了。至於殺蘿莉,實際上在金閃閃的角度,賜予伊利亞這種單是活着就已經是在受罪的人造人死亡,其本身就已經是王的仁慈了。也正是因為如此,金閃閃在見到櫻的時候才會說出:「趕緊去死」這種話。因為他在看到的第一眼就知道櫻日復一日承受着多麼難以忍受的折磨了。

    沒錯,我就是閃閃粉,我就是要為閃閃洗白【當然我不覺得這是在洗】,不爽的話,越過網線來打我啊!)

    「聽時辰說,那個討厭的白色鳥人也在那裏……正好順手幹掉,就當是消遣了吧……」金閃閃這麼想着,卻忽然感到一股威脅。

    還沒等他反應過來,一道雷霆便從天而降砸在了他的身上。

    然而……

    「這種小伎倆就像傷到本王嗎?雜修!」金閃閃的頭頂懸浮着一枚金色的盾牌,想必是什麼自發性的護身寶具吧?

    正如伊斯坎達爾所言,金閃閃的寶庫里,永遠都不缺那些個奇奇怪怪的東西。

    「聽說你有很多錢對嗎?」一個清麗的女聲傳來,卻充滿了促狹。

    「哼!」金閃閃冷哼一聲,便有數十枚寶具朝着聲音傳來的方向射去,然而,一枚都沒有回來……

    此時,說話的人也終於露出了本來面目,那是一個橘色頭髮,身材極好的漂亮女性,此時此刻,她的手中正抱着一捧金閃閃射出的寶具,雙眼已經被黃金的符號所佔據——「哇!你果然很有錢呢!黃金,黃金!」

    「竟敢窺視王的財寶!給我去死!」金閃閃的臉色漆黑,身後竟然在瞬間展開足足三十多個金黃色的波紋,不過他眼前的這個女人似乎絲毫沒有害怕的意思,笑嘻嘻的揮舞着手中的奇形長棍,下一刻,一道龍捲風便猛然出現,那絕非是什麼魔力構築的風屬性魔術,而是由大自然的偉力凝聚而出的力量!

    並不是說自然風暴就比魔力風暴弱,實際上恰恰相反!魔力構築的魔術會在大自然中不斷的被修正,其威力全看魔力大小,而自然界中的龍捲風,會被冷熱氣流壯大到讓人目瞪口呆的程度!

    狂風吹亂了金閃閃的頭髮,雖然金閃閃身為英靈並不會被這種程度的風所擊潰,但卻極大程度影響到了他的王之財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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